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检验、检疫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1-04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22〕1号 发布日期: 2022-01-04 10:23: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委、办、局:

为切实做好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总目标,坚持防疫优先,认真抓好以非洲猪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以及牲畜布鲁氏杆菌病(以下简称“布病”)、结核病、狂犬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实现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达到应免畜禽的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5%以上,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狂犬病实施全面免疫,全市猪、牛、羊、禽疫病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1.5%、2%、6%以内,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兽医卫生风险防控能力不断增强,全市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平稳、可防可控。

二、工作重点

(一)认真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严格落实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督促畜禽规模养殖场认真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积极推进“先打后补”工作。继续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对中、小散户统一开展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结合疫病防控实际,积极组织开展猪瘟、牛结节性皮肤病、鸡新城疫等重点动物疫病的免疫,切实做好畜禽免疫工作,筑牢防疫屏障。春季集中免疫要求2022年3月20日前结束,秋季集中免疫2022年9月20日前结束。

(二)扎实做好动物疫情风险预警。抓实畜禽养殖场、屠宰场、运输车辆、无害化处理场的疫病监测工作,切实做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病原学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做好非洲马瘟、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外来动物疫病的监测排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和科学评估疫情发展态势。认真组织开展动物疫病免疫抗体监测,对监测抗体水平达不到要求的及时强化补免,建立有效的免疫保护屏障。及时上报疫情监测排查结果和风险评估报告,不得迟报、瞒报、谎报、漏报。

(三)持续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格落实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疫情分片包村包场排查、监测、生猪出栏检疫、屠宰环节风险管控和“两项制度”、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和收购贩运管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风险管控、生猪调运、“大清洗大消毒”等防控措施。规范疑似疫情和监测阳性处置程序,严肃查处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生猪、违规调运、不主动报告疫情、不配合疫情处置、私自处置偷卖病死猪造成疫情传播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通报并移送公安机关,严防疫情发生、扩散和蔓延。强化舆论引导,严格执行疫情上报程序,未经允许不得发布任何疫情信息。

(四)抓好重点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强化部门协调,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布病、狂犬病、结核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工作。继续推进布病、奶牛结核病“两病”净化。对于布病防控的重点区域要认真研判疫情形势,结合当地养殖现状和特点积极谋划,制定完整、全面的中长期防治计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防疫力度,投入防疫经费,做好引种报批、隔离、监测、宣传教育等综合防治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布病防控工作。强化犬类管理,做好狂犬病免疫,确保持证犬的免疫密度达100%,加大对疑似狂犬、恶犬、无主犬、流浪犬的捕杀力度,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五)严格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加大基层站点规范化建设力度,认真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进一步规范检疫、出证行为,申报受检率达100%,电子出证率达100%;加大动物卫生风险分级和网格化监管力度,督促养殖、屠宰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全面推行动物运载车辆备案登记、清洗消毒和运销台账制度;加强动物防疫屏障建设,严格执行指定道口检查站检查、消毒制度,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严防疫源传播;全面实施动物疫病追溯体系,继续推行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建立覆盖养殖、运输、屠宰、诊疗等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网络;认真贯彻落实“职责明确、重点突出、责任到人”要求,深入开展执法培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加大动物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强化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通报并移送公安机关,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严格落实分区防控制度,积极推进无疫小区建设。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认真做好畜禽及畜禽产品调运监管和市场供应等工作。强化指导服务,持续推进无非洲猪瘟小区建设。加大动物疫病净化力度,以种畜禽场为重点,优先净化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建设一批净化示范场。2022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开展1个动物疫病净化或无疫小区创建工作。

(七)积极有效应对突发疫情。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及培训,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有效做好防控工作。加强养殖、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动物疫病信息管理,规范疫情信息报告程序和内容。对畜禽异常死亡等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严格按照“早、快、严、小”的处置原则,科学、及时、果断处置,坚决把疫情扑灭在疫点上,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八)继续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和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工作。要持续做好现有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指导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探索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新模式,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兽医公益性服务机制,切实转变动物防疫工作方式,拓展兽医社会化服务范围,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提升基层动物防疫服务能力。鼓励大型养殖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兽药和饲料生产企业积极参与或组建动物防疫服务团队,提供“一条龙”“菜单式”防疫服务,争取创建一批服务专业、机制顺畅、管理规范、财务透明的明星示范合作社。力争到2022年底前,90%的乡(镇)开展政府购买动物防疫服务并开展示范创建,每个县(市、区)至少打造1个示范合作组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统筹部署当地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有序、有效、扎实开展。各级农业农村、卫健、公安、交通、财政、市场监管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继续推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管理,逐级签订《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目标责任书》,细化双方职责、任务指标,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确保动物防疫工作经费投入,及时拨付中央、省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保证疫情监测、应急物资储备、强制免疫死亡补助、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畜禽屠宰监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疫情处置等防控工作正常开展。要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合作社、村防疫员考核及聘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及时兑付有关工作补贴和村防疫员的报酬,充分调动村级防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问效。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落实和国家及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内容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并纳入市级综合考核计分,确保防控措施落细落小、取得实效。

附件:

1.曲靖市2022年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任务表

2.曲靖市2022年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任务表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关于做好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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