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6-13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函〔2022〕72号 发布日期: 2022-06-13 17:22: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近期,全市多地出现强降水、强对流等天气,个别地区发生了洪涝灾害,给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带来了安全风险。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体育赛事活动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22〕11号)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和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筑牢底线思维、扛牢政治责任,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和松劲心态,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全面提高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和保障能力,切实加强对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力度,以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实际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始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认真落实“谁审批(备案)、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体育赛事活动的监管和指导。教育体育部门对体育赛事活动承担安全监管责任,对赛前或赛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公安部门负责对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明确体育赛事安全设施和安保人员装备配备要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赛事活动消防安全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援等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协调赛事活动医疗卫生保障、疫情防控等工作。交通运输、工信、自然资源、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气象、银保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安全监管服务工作、健全工作机制。要健全完善体育赛事活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按照“一赛一策”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确保潜在风险可防可控。要认真落实体育赛事活动标准体系,结合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特点,制定办赛指南、参赛指引,明确赛事活动举办的基本条件、标准、规则、程序及参赛人员要求,强化医疗卫生、疫情防控、应急救援、消防、气象等安全保障。要建立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密切关注赛事活动进程,在办赛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在不具备继续办赛条件的情况下,及时终止赛事活动,确保万无一失。

四、加强疫情防控。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加强对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必要性和风险可控性的研判。疫情期间,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本地区体育赛事活动审批,能取消的要取消,能精减的要精减,能线上的要线上;确需举办的,要按照“一赛事一方案”的原则,在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导下,周密制定和细化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突发疫情处置预案,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做好人员物资、隔离场所等准备,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疫情风险处置能力,切实把疫情风险降到最低。

五、提高监管实效。各级教育体育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制定体育赛事活动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报上级教育体育部门备案,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评估;要督促指导体育社会团体加强行业自律,加大项目技能、运动科学及安全风险等方面的培训力度,完善行业惩戒规范;要督促指导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制定赛事活动方案,配齐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通信、安全、交通、卫生、食品、应急救援、消防、装备检查、保险购买等安全措施,对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赛事活动进行现场指导监督。

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要立即开展体育赛事活动摸排工作,准确掌握当地体育赛事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和风险隐患。行政区域内各类主体举办的所有体育赛事活动,尤其是马拉松、航空体育、综合格斗等危险性较高的群众性、商业性赛事活动,在举办前要主动通报属地教育体育部门。教育体育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和分类指导的原则,提供专业指导,开展现场监督检查。请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教育体育部门于2022年6月27日前将摸排情况报送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体育局汇总后报省体育局和市人民政府。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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