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体育 | |
发文机关: |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5-18 |
标 题: |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曲靖市组团参加云南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曲政办函〔2022〕62号 | 发布日期: | 2022-05-18 16:56:00 |
主 题 词: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师范学院,市直有关单位:
《曲靖市组团参加云南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组团参加云南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工作方案
云南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下简称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运动会),将于2022年9月20日在丽江市开幕,并于6月—9月分3个时段完成比赛工作。为做好曲靖市组团参赛工作,按照赛会总规程、单项规程和4月29日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运动会第一次组委会会议要求,结合曲靖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目标,遵循“平等、团结、拼搏、奋进”的宗旨,发展民族体育,增强群众体质,促进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加快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推动新时代曲靖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结合曲靖实际,本着“积极组团,严密组织、严格要求,发挥优势,抓好强项,强化弱项,赛出特色,赛出水平,力争总体成绩较上一届有新突破,实现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的原则组团参赛。充分展示曲靖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特色和运动水平,展示曲靖各民族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展示我市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中的成果,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认真做好组团参赛各项筹备工作,成立曲靖市参加云南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代表团,负责统筹协调安排组团及参赛有关工作。代表团组成人员如下:
团 长:刘本芳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团 长:王得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马兴赞 市民族宗教委主任
杨春权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红专 曲靖师范学院副院长
张绍永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 员:陶汝毅 市民族宗教委副主任
魏学勇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
浦仕伦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
组副组长
冯 强 曲靖师范学院体育学院院长
李永惠 曲靖师范学院音乐舞蹈学院院长
刘敬忠 市体育训练中心主任
李忠莉 市民族宗教委文教科科长
刘家顺 市教育体育局群体科科长
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在市民宗委,负责统筹协调安排组团及参赛有关工作,马兴赞兼任办公室主任,陶汝毅、魏学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三、组团和参赛项目
本届运动会设竞赛和表演项目两类,曲靖市拟参加除龙舟、马术、花炮外的射弩、秋千、陀螺、民族摔跤、民族武术、吹枪、蹴球、高脚竞速、板鞋竞速、民族健身操10个竞赛项目和表演节目。代表团由161人组成,其中,运动员119人,领队10人、教练10人、编导4人,团部人员18人。各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组队训练安排如下:
(一)竞赛项目。射弩、秋千、陀螺、吹枪、蹴球、高脚竞速、板鞋竞速、民族健身操等8个竞赛项目由曲靖师范学院体育学院(曲靖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训练基地)负责组队及训练;民族摔跤、民族武术2个竞赛项目由曲靖市体育训练中心负责组队及训练。各个竞赛项目教练员、运动员,根据需要从各县(市、区)、市体育训练中心、曲靖师范学院抽调有关人员参加。
(二)表演项目。由曲靖师院音乐舞蹈学院(曲靖市少数民族音乐舞蹈传承推广基地)负责组队及训练。编导、运动员,根据需要从各县(市、区)、市级文化部门、曲靖师范学院抽调有关人员参加。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2年5月1日—5月10日)
制定组团参赛方案,成立代表团,明确参赛项目和承训单位,召开筹备领导小组会议明确职责任务。
(二)第一阶段五个竞赛项目集训、参赛(2022年5月9日—6月18日)。
5月10日前完成民族式摔跤、射弩、吹枪、陀螺和秋千,五个竞赛项目组队工作。
5月2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5月9日—6月7日,30天集训。
6月8日—18日参赛。
(三)第二阶段三个竞赛项目集训、参赛(2022年5月23日—7月3日)
5月23日前完成蹴球、高脚竞速、板鞋竞速,三个竞赛项目组队工作。
6月4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5月24日—6月22日,30天集训。
6月24日—7月3日参赛。
(四)第三阶段表演项目和民族健身操集训、参赛(2022年8月20日—9月26日)
8月15日前完成表演项目、民族健身操组队工作和有关报名工作。
8月20日—9月18日,30天集训。
9月19日—9月26日参赛。
(五)参赛阶段(赛会期间)。检查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召开赛前动员会,带领运动员赴丽江参加比赛。
(六)总结阶段。运动会结束后召开工作总结会,并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五、训练方式
实行教练负责制,项目教练负责本项目运动员的选拔和日常训练,制定集中训练方案并组织实施。本着从严、从难、高效、科学的原则和冲击奖牌、争金夺银的目标开展训练,力争取得优异成绩。同时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管理好运动员。
六、疫情防控
(一)代表团团长、各参赛分项领队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明确副团长张绍永同志负责代表团疫情防控工作;代表团明确2名医护人员,其中1名为疫情防控联络员,负责代表团体检、核酸检测、在丽江期间的随团医护工作;各分项目确定1名疫情防控联络员。
(二)各项目教练员、运动员集训报到时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结果,集训期间全程封闭训练,每两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其他涉赛人员于赛前7天实行居家监控监测。
七、考核奖励
为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参照往届民族运动会的做法,对教练员、运动员实施成绩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拟订后按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