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4-29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大曲靖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函〔2022〕54号 发布日期: 2022-04-29 16:09: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大曲靖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大曲靖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提案办理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大曲靖网络餐饮外卖

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重点提案办理的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关于进一步加大曲靖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提案》(政协曲靖市六届一次会议第97号提案),按照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要求,坚持严字当头、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提高网络餐饮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全市网络餐饮外卖行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目标任务。完善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监管,落实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代理单位)和网络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严惩网络餐饮外卖违法行为,实现消费者满意度逐步提高、群众对网络餐饮消费获得感逐渐增强、网络餐饮外卖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防控。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提案办理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关于进一步加大曲靖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筒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普利锋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邹 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余 波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许顺昌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钟  云   市司法局副局长

曹丽华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 锦   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何 刚   市公安局二分局局长

张绍永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毕澄湘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总监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开展本提案办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余波兼任。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参与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发生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责任分工

(一)开展提供网络餐饮服务单位主体摸排

1.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调查摸清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经营主体,健全完善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经营主体数据库。(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工具,通过平台报送、网络搜索、数据比对、实地核查等多种手段,清理核查网络餐饮服务单位经营主体资质。发现伪造套用经营许可资质、经营许可资质过期、超许可范围经营等经营资质不合法行为的,及时责令平台停止向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并依法严肃查处。(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督促指导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代理单位)申请有关许可资质、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餐饮外卖经营者自觉履行备案义务,督促指导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健全规范网络经营资质,主动亮证亮照经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代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1.开展一轮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代理单位)及自建平台提供网络餐饮服务者法规培训、集体约谈和备案工作。按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规定,明确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代理单位)责任和义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代理单位)在本地设的分支机构以及自建平台提供网络餐饮服务者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掌握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保障情况,了解平台当前提供服务的现状、平台经营者现状、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2022年度,全市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代理单位)及自建平台备案率要达到100%,对平台负责人约谈达到100%。(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代理单位)的专项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督促指导第三方平台履行好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审核、信息公示、经营行为监督、食品安全制度建设、配送环节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义务,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整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律责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司法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通过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责任告知书等方式,大力推进与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代理单位)的沟通合作,建立与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代理单位)的数据共享、双向协作、工作会商等工作机制,指导督促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代理单位)按要求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平台经营主体数据,监管部门及时向平台通报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信息,政企协作共同维护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执法

1.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监管的原则,强化对网络餐饮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综合运用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监测抽检等监管执法手段,发现排查网络餐饮经营违法违规线索,加强对网上监测、群众举报、舆情反馈的网络餐饮经营违法线索的分析研判。强化对网络餐饮违法行为的查处。(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一轮网络餐饮外卖食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对违法窝点和案件线索,组织开展线下实地排查核查,通过线上线下违法线索的深挖细查,强化行刑衔接,努力查办一批警示作用较强、影响力较大的典型案件;关闭、曝光、严惩一批违法网络餐饮经营者,形成对网络餐饮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进营造良好的网络餐饮交易秩序。(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信息公开,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和社会监督作用,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餐饮外卖经营主体备案工作进行公告,及时对网络订餐消费进行预警,公布违法违规经营主体名单;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督促网络餐饮外卖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代理单位)公开投诉举报方式,鼓励送餐人员举报取餐门店食品安全管理、餐食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4.完善征信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协作。通过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搭载“12315”投诉举报平台,“餐饮安心码”餐饮服务等级评定榜等,逐步构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征信机制。加强与公安和通信部门合作,推进信息共享,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推进网络“明厨亮灶”建设

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加快网络“明厨亮灶”建设进程,不断提高“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对接“一部手机游云南”和“互联网+食品”监管智慧平台,让广大消费者可以对餐饮单位的后厨加工操作过程进行查看监督,监管人员可以通过网络监管平台对餐饮单位进行随时随地实时查看,游客可以通过“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获取、查看餐饮单位经营及食品安全保障情况。(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办理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2年4月)。根据委员提出的提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形成工作方案。邀请市政协有关委室以及提出提案的政协委员,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形成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协督办领导同意,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二)提案办理阶段(2022年5—7月)。成员单位围绕工作目标,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有关单位配合,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加大目标任务落实力度。市政协组织政协委员开展1次视察,促进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

(三)面商反馈阶段(2022年8月)。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市市场监管局应积极与提出提案的政协委员沟通,征求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适时反馈办理情况。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面商座谈会,在认真面商的基础上做好答复委员工作。邀请市政协委员检查办理工作落实情况,听取委员意见,进一步采取措施抓好推进,并做好总结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向市政协通报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四)现场视察测评阶段(2022年9月)。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做好市政协重点提案现场视察和测评的有关工作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结合职责分工认真履职,确保提案办理各项任务高效推进、按时完成。在办理工作中,要加强与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做到办前有沟通、办中有联系、办后有反馈,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确保满意率达100%。

(二)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根据委员提出的建议,深入调查研究,力求解决实际问题。抓好跟踪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办出实效。如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要重新办理、重新答复。

(三)按时完成办理答复工作。抓紧时间按规定要求办理,抓好目标任务落实。要严格把关,规范办理答复,确保办理质量。行文要筒练、充实,数字要准确、严谨,语言要通顺、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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