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4-26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补齐乡村道路交通警示安全标牌设置短板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的 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函〔2022〕51号 发布日期: 2022-04-26 15:49: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补齐乡村道路交通警示安全标牌设置短板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的 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补齐乡村道路交通警示安全标牌设置短板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的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补齐乡村道路交通警示安全标牌设置短板

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的建议办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关于补齐乡村道路交通警示安全标牌设置短板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的建议》(第40号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办理工作,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发﹝2022﹞23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坚持建设、管理、养护、安全并举,深入排查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完善公路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建议办理顺利推进,提高办理质量,市人民政府成立关于补齐乡村道路交通警示安全标牌设置短板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  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方国营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栾亚红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顾  健  市财政局副局长

满江泉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杨  刚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高  琦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科科长

吕秀芬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

孔德群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丁崇兵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对策大队教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杨刚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本建议的办理、答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发生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递补。

三、责任分工

为确保建议办理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单位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建议办理任务。

(一)交通运输局。加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大农村公路事故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完善标志、标线、防护、诱导、警示等设施,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增设或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二)市公安局。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精准把握农村村庄道路事故多发、高落差临水临崖等路段安全防护设施、标志警示牌等设置情况。

(三)市财政局。加大对乡村道路设施安全专项治理资金投入,每年预算安排乡村道路安全管理资金,并保障资金有效落实到位。

四、办理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2年4月30日前)。根据提出的具体建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有关单位配合,制定工作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二)建议办理阶段(2022年5月1日至6月30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深入开展调研,围绕代表建议内容,结合曲靖实际,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道路交通警示安全标牌设置,切实落实代表建议。

(三)面商反馈阶段(2022年8月31日前)。向人大代表报告建议办理情况,并充分听取意见,认真总结,进一步采取措施,抓好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议的办理落实工作,结合职责分工,认真履职,确保建议办理高效推进,按时完成。在办理工作中,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努力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水平。

(二)做好跟踪督查。将农村公路治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并加强对农村公路治理的指导、督促、考核。

(三)强化规范办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办理机制、办理程序,不断提高办理质量,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督办领导汇报工作方案、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充分征求代表对答复意见的建议看法和办理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好代表所提的各项要求。答复文件要逐级审核,严格把关,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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