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12-08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规模以下工业和制造业采购经理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函〔2017〕68号 发布日期: 2017-12-08 15:21: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规模以下工业和制造业采购经理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关于在全省开展规模以下工业扩点调查的通知》(云调字〔2017〕86号)和《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等四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采购经理扩点调查的通知》(云调字〔2017〕8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和制造业采购经理抽样调查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规模以下工业和制造业采购经理抽样调查工作

规模以下工业是工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规模以上工业的后备力量,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抽样调查结果一直为GDP核算,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制定有关新兴企业扶持政策,了解和掌握规模以下小微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及面临的突出问题等提供重要依据;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扩点调查,是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全市规模以下工业发展情况的重要举措。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是国际上通行的宏观经济监测指标,是衡量经济发展的重要指针,也是备受关注的先行指标之一;采购经理扩点调查工作的实施,将使PMI指数更加符合曲靖实际,满足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需要,同时为各部门、社会各界经济预测预警分析提供参考依据和咨询建议。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和制造业采购经理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强化保障,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抽样调查工作。

二、严格执行调查制度,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一)各级调查统计部门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抽样调查制度,严格遵守调查工作规范和流程,加强对企业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加强辅调员队伍建设,认真审核原始报表,搞准搞实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和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数据,做到应统尽统,确保调查结果反映全市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

(二)各级统计调查部门要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国家统计局曲靖调查队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管委会)执行调查方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调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予以查处。

(三)各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关于在全省开展规模以下工业扩点调查的通知》(云调字〔2017〕86号)和《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等四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采购经理扩点调查的通知》(云调字〔2017〕87号)要求,认真完成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和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工作的扩点工作,将被调查企业纳入联网直报平台。今后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增加抽样调查样本。

三、加强领导,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市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和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工作的领导,成立曲靖市规模以下工业和制造业采购经理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家统计局曲靖调查队,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和制造业采购经理抽样调查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统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数据评估机制,提高数据质量。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许韶发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刘  东    国家统计局曲靖调查队副队长

        曹  侃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绍坤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调研员

        王常富    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庆华    市统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家统计局曲靖调查队,办公室主任由国家统计局曲靖调查队刘东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二)强化协调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协调保障工作,认真解决调查工作中所需的人员、经费和设备问题,将调查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专人负责抽样调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抽样调查工作。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和被调查对象对调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创造良好的调查工作环境。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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