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9-21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函〔2017〕53号 发布日期: 2017-09-21 10:39: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近年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以及开设在其他第三方平台上的政务新媒体发展迅速,已经成为政务公开的重要渠道,在传播党和政府声音、推进政务公开、开展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政务新媒体的运行管理过程中,有一些政务新媒体存在“有平台无运营”“有账号无监管”“有发布无审核”“有转发无原创”等问题,给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7〕1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46号)要求,有效管好办好政务新媒体,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科学有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监管。要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精神,坚持质量优先、管理先行,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的发展和运维工作,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一个主账号。已建设开通政务新媒体的地区和部门,要围绕运维方式、体制机制、组织保障等开展自查自检,减量求质优化平台建设,规范平台运行管理;未建设开通政务新媒体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部门要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加强顶层设计,制定规划方案,逐步建设完善。注册认证的政务新媒体,应严格遵守《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做到实名认证,并确保账号名称简洁、直观、规范,头像鲜明、端庄、文明。政务新媒体开通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账号、名称、主管单位、开办部门、网址以及管理员联系方式等向上级和同级政府办公室、互联网信息监管部门备案。关闭或变更政务新媒体的,原则上提前报备;紧急关停的,需要在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备。公职人员以职务身份开设实名认证的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需报所在单位同意,并按程序备案;以个人身份开设的,不得标注所在单位及职务信息,不得发布公务信息和与执行职务行为有关的信息。

二、突出优化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内容。要紧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部门职能定位,及时、主动、准确发布重大政策、重要会议、经济运行、社会发展、重要政务舆情以及重大突发事件等信息,尤其是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各类权威信息以及政策解读,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信息关联,将政策文件与有关新闻动态信息、不同解读信息进行整体关联,确保信息解读全面立体,方便公众查询查阅。鼓励政务新媒体开通便民服务功能,推进“12345”县(市、区)长热线、“96128”政务服务查询专线、网上信访等与民生联系密切的政务服务平台向政务新媒体延伸,探索开设信息查询、预约排号、在线咨询、线上办事等互动回应和便民服务业务,优化服务和加强内容保障,为群众出行、购物、就医、旅游、办事等提供移动化服务。发布信息要贴近民生民情,多原创、重服务,善用网言网语,灵活运用“文字+声音+影像+图片”模式,以及角色式场景化解读、数字解析、图表图解、视频直播等公众喜闻乐见、能感易知的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亲和力、吸引力、影响力。

三、严格把好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审核关口。开设政务新媒体的县(市、区)和部门要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指定在编人员专人专岗负责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加强流程再造,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授权发布”,严格信息发布审核,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文字关、保密关、舆情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予发布。涉及重大政务活动、突发事件以及社会影响面广、敏感性强的信息,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审签后方可发布。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转载信息应标注信息来源,遵守知识产权相关规定。对于委托第三方单位运营的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要加强对发布内容的审核把关和检查指导,避免发布不当言论。任何政务新媒体均不得参与商业性、盈利性经营活动。

四、切实增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公开政府信息要按照信息属性,根据职能定位、自身信息源和目标群体需求,选择不同的发布策略和平台,把握时间频率,注重时效实效。要注意统筹运用网络新闻发言人、网络回应人、微直播、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等,及时传递党和政府声音,问计、问需、问政、问效于民。已发布的信息,对其中政策、内容表述发生变化的,及时更换、更新或补充。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大政策信息、重要政务舆情以及突发事件,力争做到政务微博在1小时内发布,政务微信和移动客户端发布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对网民的有关诉求,要快速处置、快速立项分解,限时办结,妥善公开答复,做到“线上快应、线下即办”。

五、认真关切和及时回应政务新媒体舆情信息动态。牢固树立正确舆论导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设置议题,开辟话题栏目,积极发布本地本部门新成就、新经验、新亮点,讲好曲靖故事,提升曲靖形象。要围绕重要敏感时间点、重点领域、重大敏感事件,加强网上政务新媒体舆情信息动态跟踪、监测预警和研判分析。完善网民留言审看、处理和反馈机制,规范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本地本部门政务新媒体上的网民留言。对收集到的网民评论和留言,属于本地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按程序转办答复;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说明情况,指明解决途径。凡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曲政办发〔2016〕130号)要求,及时回应、澄清事实、疏导情绪、化解矛盾。

六、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共建共管共享的协调联动机制。全面加强与新闻宣传、互联网信息监管、机构编制、公安(网安)等部门和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定期业务会商制度,积极组织运行秩序整治,集中清理政务新媒体账户账号虚假认证、冒名顶替、疑似冠名等问题。要统筹业务部门、所属单位和有关方面提供发布、互动和回应内容,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做好信息供给、政策解读、互动回应、舆情处置。主动与主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政府网站加强协同联动,主动转载转发重要政务信息,增强传播效果。科学区分各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功能定位,遵循传播规律,利用微博快速发布与互动性强的特点、微信定向推送与精准服务的优势、移动客户端重服务强功能的平台特性等,不断拓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共建共享,形成多端联动协同发展、功能互补、信息互通、彼此呼应的良好局面。政府网站要主动在显著位置添加本单位和部门的官方政务微博网址、微信二维码和移动客户端安装程序下载链接等图标,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做好对政务新媒体平台的宣传推介。

七、全面筑牢政务新媒体运行的安全防线。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安全保障能力,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健全完善政务新媒体应急管理预案,做好日常值班值守,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按照程序及时报告,确保突发信息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得到处置。各政务新媒体用户名、账号密码等要实现专人管理、备份存档,密码定期更换。管理人员离职、调任、辞职时要及时更换密码。严禁在公共场所、公用设备或没有安全保障的设备登录政务新媒体账号,防止账号被攻击、被窃取和发布的信息被篡改。非经工作程序,严禁擅自发布政务新媒体内容信息,不得泄露公众要求保密的个人信息及诉求事项,不得泄露、扩散可能对个人权益造成损害的内容。

八、狠抓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监管的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明确1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确保导向正确、内容健康、服务到位,切实消除政务新媒体“僵尸”“睡眠”等现象。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协调推进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行政区域内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主管本级政府的政务新媒体。市直各部门主管本部门的政务新媒体,并指定相应科室具体负责。各地各部门要理顺工作关系,减少部门职责交叉,确保政务新媒体主管部门与政府网站等政务公开渠道的管理职责在同一业务主管部门,并将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公用经费预算中予以统筹保障。

九、完善政务新媒体工作的考核监督制度。建立政务新媒体考核评价体系,将政务新媒体建设和使用情况纳入全市政务公开考核内容,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围绕信息质量、发布时效、传播效果、服务功能等方面制定考核指标,从发布数量、内容、粉丝量、评论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运行良好、成效突出的政务新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表扬,对内容长期不更新、信息发布不准确、互动回应不及时、运维管理不规范、重大舆情事件发生时“失声失语”“雷言雷语”“信谣传谣”引发负面舆情的,要严格通报整改;问题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认真抓好政务新媒体工作的专业化教育培训。健全政务新媒体工作常态化培训机制,积极开展政府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学网、懂网、用网教育培训,经常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推广交流好的做法。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3年培训全覆盖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将结合年度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专家授课、案例教学等方式,不断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知识、保密观念、沟通技巧、文字运用、网络技术等新媒体相关业务的培训。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开展相关政务新媒体的业务培训,持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技术保障能力。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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