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17-09-19 | |
标 题: |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曲政办函〔2017〕55号 | 发布日期: | 2017-09-19 10:53:00 |
主 题 词: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曲靖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曲靖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53号)精神,切实加强对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曲靖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指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各地各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实施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贯彻执行国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关政策,研究拟订我市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具体工作措施、办法,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审查程序,不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四)完成市人民政府和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体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政府法制办、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曲靖银监分局等24个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及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承担。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
(二)成员单位可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由召集人决定是否召开全体会议。
(三)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根据会议议题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
(四)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五)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四、工作要求
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附件:曲靖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曲靖市公平竞争审查
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王 斌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召集人:林家德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建春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周绍刚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建祥 市工商局副局长
钱韦龙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成员: 王富荣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陈家全 市教育局副局长
段家东 市科技局副局长
蒋 惠 市民政局副局长
施宗敏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袁新华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陈 实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纪委书记
栾亚红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胡建勇 市农业局副局长
高华周 市水务局副局长
陈绍全 市文化体育局副局长
伏 涛 市卫生计生委调研员
徐剑平 市质监局副局长
黄雪梅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郭洪春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调研员
杨雯傈 市国税局总会计师
滕黎云 市地税局副调研员
周 劼 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罗 毅 曲靖银监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