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17-08-18 | |
标 题: |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曲靖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曲政办函〔2017〕52号 | 发布日期: | 2017-08-18 09:49:00 |
主 题 词: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3号),切实加强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曲靖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董保同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唐宝友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黄光耀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吕元奇 市委编办主任
杨庆东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荀建所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
张 艳 市委编办副主任
李金熙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仕懿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高彦松 市发展改革委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
袁新华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淦 瑞 市政府法制办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袁新华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稳妥有序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该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