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17-07-05 | |
标 题: |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曲政办函〔2017〕43号 | 发布日期: | 2017-07-05 10:47:00 |
主 题 词: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曲靖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规定,请一并抓好遵照执行。
一、为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对国家和省财政、价格部门公布并涉及全市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以及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授权设立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
二、凡未列入国家、省和本次公布的收费项目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全市行政区域内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一律不得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目录清单外的收费,有权向监察、审计、财政和价格等部门举报。
三、曲靖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依据2017年4月1日前有关文件规定制定,2017年4月1日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
附件2:曲靖市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