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03-14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云南省杨柳(滇黔界)至宣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函〔2017〕17号 发布日期: 2017-03-14 09:28: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云南省杨柳(滇黔界)至宣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宣威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高速公路建设的意见》(云发〔2016〕1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高速公路建设意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54号),2016年6月15日全市加快高速公路建设工作会议已明确云南省杨柳(滇黔界)至宣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宣威市人民政府,请认真抓好项目组织实施。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    

 

抄送: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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