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6-13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发〔2022〕30号 发布日期: 2022-06-13 09:38: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曲靖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推进国际高原体育城和健康曲靖建设,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云政发〔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云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展示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综合价值与多元功能,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

(二)发展目标

深化改革激发活力,推进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加强

体育场地设施供给和科学健身指导,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丰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强化全民健身智慧管理,提高全民健身治理水平,促进更多市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全面构建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高质量推进体育强市和国际高原体育城建设。到2025年,基本补齐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短板,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水平显著提升,科学健身指导体系更加完善,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更加丰富,人民群众健身意识和健康素养明显增强,各运动项目参与人群持续提升,实现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5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42%,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为91.5%,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5名,每万人拥有全民健身组织或健身站点数20个,每万人拥有足球场1.3块,成功打造2—3项省级以上全民健身品牌赛事,带动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总产出)达到30亿元。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体育健身和运动休闲成为普遍生活方式,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水平进入全省前列,全市人民的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浓、安全感更强。主要发展指标如下:

 

“十四五”时期曲靖市全民健身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供给,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增量提质

1.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按照布局合理、层次分明、门类齐全、综合利用的原则,完善健身设施建设规划布局,制定市、县(市、区)两级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有效盘活城市空闲土地、公园绿地、闲置厂房场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集中建设一批集文化宣传、体育健身等功能为一体的基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增加健身设施有效供给。强化项目支撑和资金补助,重点支持各县(市、区)建设城市体育公园、智能化全民健身中心、体育户外营地、冰雪场地、城市健身步道(骑行道)、社会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智能化健身路径等健身场地设施,优先支持公园、商场、文化街区、乡村振兴示范区、民族团结示范区、重点自然村融合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全面完成省、市两级政府惠民实事项目,推进综合性体育场地设施和各类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到2025年,完成1个以上全民健身冰雪场馆、1个以上综合性青少年体育实训基地、1个以上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新建或改扩建5个体育公园、5个智能化全民健身中心、5个体育户外营地、50块以上足球场,全市大中型公共体育场馆智慧化建设全覆盖。(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族宗教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2.推进“大健康”步道建设。以市、县(市、区)主城区、公园、营地为重点,整合各类城市慢行道、绿道、健身步道、旅游步道、山林登山道或防火通道,策划包装入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空间管控要求的健身步道(骑行道)项目,与文明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同步设计实施,大力推进环绕或覆盖城区,兼顾步行、骑行、登山、轮滑等健身功能,打造相对封闭、设施完备、具备承载大型赛事能力的专业健身步道,推动全市步道及沿线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到2025年,力争建成新增500公里以上便民可达的“大健康”步道系统。(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3.推进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建设。大力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制定市、县(市、区)两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在老旧或新建小区、行政村、社区、重点村寨规划建设篮球、气排球、羽毛球、乒乓球、体育舞蹈等全民健身综合运动场地。统筹考虑学龄前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运动、传统体育需求,支持新建和改扩建现有篮球场、气排球场、门球场、民族体育运动场地,在社区游园内设置10%—15%的体育活动场地,在新建居住社区应配建包括非标准足球场地在内的不低于800平方米多功能运动场地,与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建居民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逐渐实现体育设施全覆盖。支持各项目主体在商场、楼顶、城市高架桥下、工业厂房等“金角银边”区域配套建设体育设施。支持中小学(幼儿园)整合利用校舍房屋和闲置空地改扩建中小型多功能运动场、拼装游泳馆、气膜足球场等运动场馆,新增儿童青少年体育健身设施。支持社会主体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会同林草、城管等部门在公园绿地、园区、沿河等区域建设生态步道、市民球场等设施,优化和丰富农村地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类型和供给。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更加广泛的参与独具地方特色的城市运动中心、冰雪场地、足球场地和其他体育健身设施建设运营。到2025年,通过建改并举等方式,完成200个以上基层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4.推进体育场地设施高效利用。按照体育设施“属地管理”和“建管并重”的原则,规范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工作,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监管,推进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进程。结合公共卫生、应急避难(险)、消防安全、适老和适残等需求,规划建设和改造好公共体育场馆。优先配置使用医疗急救设备和应急避难物资,组织开展专业人员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政策和资金使用情况绩效评估,强化结果运用,按照公共文化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规定和要求,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推广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服务新模式,推动专业机构集中运营本地区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促进学校体育场馆社会开放。通过部门合作,推动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其他系统存量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提高现有场馆综合利用率。通过发放体育消费券等方式支持商业性体育场馆、民建民营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等全民健身工作数据统计分析利用,全面提高体育场地设施管理维护能级和使用效率,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体育场馆惠民开放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残联、市消防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二)强化服务,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

5.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强化全民健身服务创新。及时组建运行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网络体系,健全体育社会组织体系,完善以各级体育总会为主导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大市、县(市、区)两级体育总会建设,鼓励体育总会向乡镇(街道)延伸,推进乡镇(街道)体育分会规范化建设运行。大力发展各级各类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支持各行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农村社区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健身团队,鼓励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构建以体育总会为引领,以单项体育协会、各类人群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社区体育俱乐部等为骨干,以基层社区体育健身团队、草根组织、网络组织等体育健身自发性组织为主体,覆盖城乡、富有活力、就近就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体育健身组织体系。优化体育健身组织发展环境,发展市民身边的体育健身组织,方便市民加入各类体育健身组织,增强体育健身组织粘性和活力,市民获得体育健身的归属感更强,让人人成为健康曲靖和国家高原体育城的“健身公主”或“形象大使”,打造曲靖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新样板。深化现有体育社会组织改革,促进体育社会组织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运行,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增强体育社会组织自治功能。扶持体育社会组织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承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项目、社会公益活动,激发体育社会组织内生发展动力。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6.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年龄结构、等级结构,提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率。持续开展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加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从业人员的培养力度,引导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会员、健身俱乐部教练、体育明星、退役运动员、体校教练员、体育教师和“健身达人”等体育专业人士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提高专业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吸引更多市民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曲靖师院、各高中职院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7.提高科学健身指导质量。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日常培训。深化科学健身意识和普及健康知识,开展专业化健身技能培训,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专项技能水平和指导能力。激发社会体育指导员活力,增强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市民科学健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以社区为基地,利用晨晚练健身站点,为市民免费提供高水平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切实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指导率和市民满意度。开展线下线上相结合的科学健身指导,推广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地形成的简便易行、科学有效的居家健身方法,丰富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科学健身方法的选择,促进市民至少掌握1—2项健身技能。(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8.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充实和优化体育健身专家学者、专业教练、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团队骨干等组成的健身人才库,编制发放市民科学健身指导手册。通过体育明星(优秀教练员和运动员)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等活动,宣传运动促进健康基本知识、传授科学健身方法、推广专项运动技能,普遍提高市民的健身意识和参与体育健身热情。持续深入开展健身技能培训、健身知识讲座、组织承办小型赛事活动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进家庭、进社区、进园区、进校园,使市民均等享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引导大众养成运动习惯,形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加大公益广告创作和投放力度,弘扬体育精神,讲好群众身边的健身故事,推进全民健身文化建设。(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广播电视局、曲靖日报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9.实施国民体质监测。深入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及时组建运行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实现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市、县(市、区)两级全覆盖。建立完善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提高城乡国民体质抽样检测比例,年度参与体质测试市民100%建立健康档案。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常态化,创新达标测验活动组织形式,提高市民参与达标测验活动的积极性,提高市民达标测试优良率。鼓励将国民体质测定纳入健康体检项目,建设科学权威的健身方法库、宣传平台和线上培训平台,推广体质健康测定、运动处方、健身咨询等服务。(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10.推动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推进“互联网+健身”服务,打造一批群众参与便捷的线上赛事活动,支持开展智能健身、云赛事等新兴运动。利用好云南省全民健身服务平台,为市民提供体育场所查询、赛事活动查询、公共体育场馆预定、国民体质测定、科学健身指导、社会体育指导员查询预约等信息服务。积极引导高校和企业加强全民健身领域科研攻关和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利用等。(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中心、市科技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11.推进依法治体,多元共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全民健身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全民健身宏观管理,推进管办分离。不断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优化管理服务,加强全民健身事中、事后监管和综合协调,加强对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育健身组织的指导和服务。抓好全民健身政策落实、规划编制、标准制定,加强全民健身消费和高危险性体育健身项目的运营监管,健全体育场馆设施、社会体育指导员、科学健身指导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全民健身领域依法行政,完善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体制,提高全民健身多元共治水平,确保大型场馆和赛事活动安全。(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三)突出特色,健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12.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完善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的集全民健身特色品牌赛事、项目联赛、项目系列赛于一体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优先开展适合各人群、地域和行业的健身活动,提高有组织参加体育锻炼人群数量,吸引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形成全市上下共建共享“国际高原体育城”和“教育体育强市”,天天参与健身的良好氛围。制定和发布年度或周期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计划,分项目制定体育赛事办赛指南和服务规范,明确体育赛事开展的基本条件、标准、规则、程序、购买方式和各环节责任主体,推动赛事服务指导规范化、标准化。规范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报备、举办、安全保障、绩效评价等服务标准,统筹做好赛事活动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族宗教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13.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内容。精心策划和组织承办曲靖市职工运动会、曲靖市年度项目运动会、曲靖市中小学生“四级”联赛、曲靖市元旦穿城跑、寥廓山和铁三公园徒步大会、珠江源山地自行车越野赛、马龙区山地和公路自行车挑战赛、马龙区高原竞走大赛或锦标赛、师宗菌子山定向越野赛、罗平花海马拉松赛、宣威尼珠河徒步穿越赛、珠江流域区域性城市项目联赛等赛事活动,优化全民健身品牌,推进体育健身生活化。加强与国际国内专业赛事机构合作,争取落地一批“三大球”“马拉松”等国际国内高水平知名品牌赛事,提升办赛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成功打造2—3项独具曲靖特色的省级以上健身品牌赛事。整合利用新年、春节、国庆、毛泽东同志“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题词纪念日、全民健身日、中国农民丰收节、国际奥林匹克日等重大节假日,精心组织全民健身主题系列活动,有效扩大各级全民健身运动赛事规模、赛事品质和覆盖人群,形成“市级创品牌、区县有特色、协会或基层出精品”的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格局。(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外事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14.鼓励重点人群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发挥党政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工会作用,广泛开展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和农村居民等人群的体育健身活动。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机关运动会、企事业单位运动会、园区运动会,经常性推广普及武术、球类、棋牌类等传统体育项目和广播操、工间操、广场舞、体育舞蹈,强化职工健身服务。支持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建设公益性老年人体育健身设施,为老年人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支持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门球、太极拳、健身气功等健身活动。加强残疾人运动场地设施建设,强化残疾运动员培训,鼓励开展残障人健身与康复的分类指导,举办残疾人群运动会,引导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健身活动。开展少数民族体育赛事活动,为少数民族运动项目爱好者提供赛事体验,促进民族交流。打造“一镇(街道)多品”特色赛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利用传统节庆和文化旅游活动,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具针对性、更具乡土化的体育健身赛事活动,推进健身活动下沉,把赛事活动办到市民家门口。(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特殊学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15.支持社会力量全面参与体育赛事活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开放办赛理念,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事业,建设运营赛事场地。贴近市民需求,创新办赛机制,鼓励体育企业、体育社会组织按照《曲靖市支持社会力量办体育加快推进体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举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规范赛事活动管理,为社会力量举办赛事活动提供指导和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商业赛事、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单项赛事,拓展参赛人群,提升赛事品质和影响力,深入开展市民喜闻乐见、时尚休闲的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游泳等运动项目,鼓励发展电子竞技、冰雪运动、击剑、射箭、射击等具有前沿、时尚、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在开展日常体育健身活动、普及推广体育项目文化、提供专业技术指导、承接各类体育赛事活动、青少年体育培训、相关服务标准制定等方面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志愿推广居家健身和全民健身网络赛事活动,基本形成“政府小投入,撬动社会大资本”参与的全民健身局面。(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民族宗教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四)多元融合,促进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

16.促进体育教育全面融合发展。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大力发展青少年体育健身组织,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三位一体”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优化青少年体育参与环境,开展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倡导每位青少年至少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促进青少年身心全面发展。全面实施校园体育“321行动计划”,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大力发展校园足球、篮球、排球,推进乒乓球、羽毛球、田径、围棋、科技体育进校园。持续支持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和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及培训活动,鼓励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支持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为学校活动提供指导服务。(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17.促进“体农旅”全面融合发展。因地制宜融合建设体育旅游基础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新中国成立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户外运动基地、汽车自驾运动营地等设施。支持建设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基地,传承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开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赛事活动,培养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发展民族体育旅游。支持农业产业综合体项目或乡村振兴项目,整合山水林田湖草等要素资源,融合建设健身步道、中小型体育休闲综合体等健身设施,搭建农业旅游观光的体育营销模式,培育独具曲靖特色的“农体旅”精品项目、景区、线路、赛事或目的地。引进“一带一路·七彩云南”系列国际品牌赛事和云南户外运动嘉年华品牌,整合利用体育博览会、体育项目招商会等资源推介平台,打造曲靖“农体旅”发展品牌和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委、市林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18.促进体育卫生全面融合发展。推广“体医养”融合发展模式支持市、县(市、区)两级人民医院、中医院率先开办运动康复门健身主题活动。加强对不同人群、不同体质、不同健康状态、不同年龄阶段人群的运动促进健康、运动伤病防治、体质健康干预和指导,完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以及肥胖症等特殊人群的运动干预模式。推广“颈椎保健操”等健身项目,预防和治疗慢性颈椎疾病,提高运动康复效果。开展“体医交叉培训”,培养一批会开“运动处方”的社区医生和一批能指导慢性病患者体育锻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通过跨领域的知识、技能培训,发挥体育健身在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支持以乡镇(街道)为基础,整合社区卫生服务、体质监测资源,建设发展智慧康养产业,为市民提供养老、自助健康监测服务,促进市民健康自检自评与健康自我管理。整合体育、医疗及养老资源,推广健身气功、武术等传统体育运动项目,提升中医传统保健服务能力,建设“运动健康之家”,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健身、康复与养老融合的“一站式”运动康养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老干部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树立“大体育”和“大健康”理念,将全民健身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计划、政府目标考核和文明单位、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美丽县城等创建指标,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要发挥好各级全民健身联席会议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健身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责任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全民健身经费投入机制,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预算投入。要将体育彩票公益金依法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编制,统筹用于全民健身事业,保障全民健身工作经费,支持重点项目建设。要拓宽社会资本投入全民健身事业渠道,促进社会资本参加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要增加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数量,鼓励社会力量承接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和健身设施运营管理。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

(三)统筹用地保障。实施多部门协调联动,将全民健身发展所需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先保障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梳理编制并公开发布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通过盘活城市空闲土地、公益性建设用地、复合用地,支持以租赁、公益出让等方式供地,开发建设全民健身设施。

(四)优化人才保障。深入推进全民健身人才智库建设,开展全民健身理论研究、现状调查、体质健康促进等研究工作。加强部门协同,畅通培养渠道,推动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提升服务技能。推动竞技体育科研成果与全民健身互通共享,引导退役运动员从事全民健身工作。拓宽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渠道,加大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研开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人才培养供给。加强青少年体育管理、体育社会组织管理、赛事组织、应急救援等领域的专项人才培养。

(五)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服务保障等标准规范和全民健身统计指标体系。加大全民健身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监管体系,出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规范,实施“一赛四案”备案制度。加强对本级全民健身重点工程、政府民生实事等项目的督促指导。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对本实施计划执行情况的年度监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利用好第三方评估和全民健身满意度调查等评估手段,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并将总体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建立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对全民健身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政策解读:解读《曲靖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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