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2-10-31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新创建及复评达标信用乡镇(街道)命名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函〔2022〕125号 发布日期: 2022-10-31 10:43: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新创建及复评达标信用乡镇(街道)命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3〕134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函〔2021〕114号),曲靖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核验收组,对2021年新创建的1个乡镇进行了验收,对期满3年需复评的40个信用乡镇(街道)进行了复评。

依据考核验收及复评结果,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授予会泽县老厂乡“曲靖市信用乡镇”称号(见附件1);麒麟区沿江街道等40个乡镇(街道)复评达标(见附件2)。其中,会泽县五星乡和火红乡复评整改后达标;会泽县纸厂乡复评整改后不良贷款比例仍然较高,但整改积极、成效明显,决定保留其“信用乡镇”称号,期限1年,留待下一年度复评认定。请会泽县进一步强化督导,持续落实整改措施,继续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夯实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基础。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村振兴重要支撑工作。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要坚持“政府主导、人行推动、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原则,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抓实信用乡镇(街道)创建及复评工作,以信用建设促进信用贷款投放,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引导更多资源支持全市乡村振兴。被命名的乡镇(街道)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各乡镇(街道)要以命名的乡镇(街道)为榜样,不断完善创建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加大争创力度,持续优化乡村信用环境,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附件:1.2021年新创达标信用乡镇(街道)名单

2.2021年复评达标信用乡镇(街道)名单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1年新创达标信用乡镇(街道)名单

 

    会泽县:老厂乡

 

附件2

 

2021年复评达标信用乡镇(街道)名单

 

麒麟区:沿江街道、珠街街道、东山镇、越州镇

沾益区:大坡乡

马龙区:旧县街道、通泉街道、王家庄街道、鸡头村街道、张安屯街道

宣威市:倘塘镇、得禄乡、双河乡、务德镇

会泽县:矿山镇、五星乡、火红乡、金钟街道、驾车乡、纸厂乡(保留称号1年)

富源县:竹园镇、大河镇、墨红镇、老厂镇、营上镇

罗平县:阿岗镇、长底乡、钟山乡、旧屋基乡、马街镇

陆良县:中枢街道、华侨农场管理区、活水乡、芳华镇、 召夸镇、大莫古镇

师宗县:雄壁镇、彩云镇、五龙乡、漾月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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