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电子政务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2-09-13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函〔2022〕109号 发布日期: 2022-09-13 11:29: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曲靖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以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为支撑,按照省级统建、全省共用的模式开发建设,目前,曲靖市已高标准完成省级明确的各项建设任务,推广应用成效明显。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9号)精神,结合曲靖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系统融通,提升平台支撑能力

(一)融通网上注册渠道。将各级自建业务办理系统互联网端注册渠道,以统一技术标准全部接入省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进行注册认证,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重复注册、重复验证等问题。推进部门自建业务办理系统的登录认证功能与省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对接联通,全面推广人脸识别认证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社会保障卡等注册登录模式,进一步拓展认证渠道,简化优化身份认证方式,提升认证流程、算法的安全性以及浏览器兼容能力,解决注册繁琐、程序复杂等问题,实现省平台用户“一个账号、一次登录、一次认证、全网通用”。

(二)整合申办服务渠道。逐步关闭各级政府部门自行设置的政务服务线上线下申办和受理端口,按照统一技术标准规范, 整合迁移到省平台统一申办受理系统,实现全市政务服务“统一申办、一口受理”。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站)综合窗口、政务服务自助终端等服务渠道,部署应用省平台统一申办受理系统,充分考虑政务服务业务受理需求,完善业务申办“双免”(免填表格、免交材料)、办件统一赋码和业务统一受理等功能,实现政务服务申办、接件、受理一体化。

(三)推动系统互联互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按照“应接尽接”原则,推动各级各部门自建业务办理系统按照统一技术标准深度接入省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申请、受理、审查、特别程序、决定、制证、出证、评价等一体化流转,全面提升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和“一网通办”实际办件量。推广应用全省统建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加强全过程效能监督,提升主动评价率和评价覆盖率,确保评价数据客观、真实。

(四)夯实终端服务支撑。依托省平台统一电子证照系统、统一电子印章系统、统一物流寄递系统等,探索实现综合窗口制证出证、印章加盖及结果寄递一体化。优化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站)窗口物流寄递、自助打印服务,实现办理结果“一窗出件”。依托省平台,推动实现更多事项全程自助办理和24小时“不打烊”服务,并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通信网点等场所延伸,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

二、优化业务模式,提升办事服务效率

(一)推行“承诺或容缺办”服务。围绕社保、医保、婚育登记、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企业开办、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领域,率先推行告知承诺制或容缺受理服务,最大限度便民利企。

(二)推广“免证办”服务。拓展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和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依法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行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三)优化“手机办”服务。加快推进身份证电子化,在保障好群众信息安全和隐私的前提下,通过扫码办理需要用身份证的服务事项。各级有自建业务办理系统的部门,要聚焦“高频、民生、适合手机办”的要求,持续优化“一部手机办事通”本地已上线事项,加快推进医疗就诊、疫情防控、入学、公共交通、水电气和电信缴费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服务应用接入“一部手机办事通”,提升用户体验。

(四)推广“融合办”服务。推广“线上预约、线下办理”“线上预审、线下收件”“线下办理、线上出件”等业务模式,深度融合线上线下办理,实现多层级政务服务事项“一口受理、联动办理、统一出件”。

三、推进数据汇聚,提升共享复用能力

(一)推进数据“应汇尽汇”。推进办件、证照、好差评、监管等政务服务数据“应汇尽汇”,采取服务接口方式的要实时推送,采取库表交换方式的要当日汇聚。加强数据质量检测和管理,及时校核、动态更新、异议处置、反馈纠错,确保数据“一数一源、一源多用”,提升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和可用性。

(二)推进目录动态更新。依据部门权责清单和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再次进行梳理完善,形成本地本部门可共享的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目录,注册发布相关数据资源至省平台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中心,形成统一政务服务数据库。

(三)推进系统深度对接。积极推进曲靖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和省平台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中心深度对接,确保省平台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中心曲靖数据“回家”相关工作高效、顺利推进。

(四)推进数据共享复用。充分发挥曲靖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枢纽作用,依托省平台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中心,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在省平台和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共享复用,满足政务服务业务应用数据需求,提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务服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务服务数据,探索无人干预智能审批,实现零材料申办、零人工审核、零延时办结和“秒批秒办”,打造一批成效显著的共享应用典型案例。

四、压实各级责任,提升管运协同能力

(一)提高站位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一网通办”能力提升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对照涉及工作,主动与牵头部门对接,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落实,由本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和实施机构按照“一网通办”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省平台系统管理、效能监督和业务办理等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各类政务服务。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站)要依托省平台全面实现“前台综合接件、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二)规范管理抓服务。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要通过省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对政务服务事项采取新增、发布、调整、暂停、取消等动态维护管理,及时修复异常状态,做到要素完整、信息准确、可查可办,确保“一网通办”各系统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严格按照省平台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推行线上线下一致办理,提供优质办事服务。对适用“收件即受理”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有关部门授权窗口工作人员通过省平台统一申办受理系统接收申请材料并当即出具受理凭证。对提供网上预审服务的政务服务事项,1个工作日内出具网上预审意见,并告知后续办理流程;对全程网办的政务服务事项,2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审查申请信息并在线出具受理意见;对需专业判断的复杂政务服务事项,收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意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作出补齐补正、不予受理等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已受理的政务服务办件,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结。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特别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加强热线知识库建设和应用,按照有关规定限时办结。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查实“差评”事项的整改并反馈。

(三)强化保障抓运行。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会同公安、网信、国家安全等部门,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曲靖市在应用省平台时涉及的网络和数据安全,下步将把“一网通办”有关工作纳入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年度综合考评,及时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各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接入省平台有关业务办理系统的安全保障、运维管理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资源储备,安排专人值班值守,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演练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资金保障,将有关费用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解读《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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