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工作,及时回应企业关切,把“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落到实处,持续擦亮营商环境“曲靖服务”品牌。根据曲靖市服务企业“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现就“局长坐诊接诉”服务企业活动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企业市场准入、投资建设、要素保障、生产经营、退出市场等全生命周期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合作诉求,诉求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具有正当理由和事实依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1.企业诉求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
2.属于经营主体之间民事纠纷的;
3.已进入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构等单位办理程序的投诉举报事项,包括已立案、尚未结案或已作出处理决定的;
4.企业已向政府其他平台反映诉求且已受理的;
5.其他不属于政务服务职责范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