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
| 发文机关: |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6-07-10 |
| 标 题: |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曲政办发〔2026〕32号 | 发布日期: | 2026-07-10 10:37:00 |
| 主 题 词: | 行政决策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认真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责任明确。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要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制定并公布本地区、本部门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一步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布实施后,应严格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办法的通知》(曲政办发〔2024〕36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办法的通知》(曲政办发〔2024〕37号)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并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工作。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