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5-28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26〕25号 发布日期: 2026-05-28 09:19:00
主 题 词: 工作计划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立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市工作,为建设平安曲靖、法治曲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立法项目

拟年度内制定的市政府规章(1件):《曲靖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市气象局起草)。

二、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政府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得到贯彻落实。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格遵守立法程序和权限。起草部门要严格落实立法工作计划,扎实做好立法调研、意见征集、部门协调、听证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高质量完成起草任务,及时报送立法草案送审稿,为审查、审议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市司法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跟踪了解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认真履行审查职责,确保年度立法工作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具体执行过程中确需对立法工作计划进行调整的,须报市人民政府同意。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