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0000-00-00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告
发文字号: 曲政函〔2026〕36号 发布日期: 2026-09-23 11:05:00
主 题 词: 非法集资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有关规定,确定曲靖市财政局为市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3日

 

 

曲靖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