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它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6-18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25〕25号 发布日期: 2025-06-18 16:15: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市属有关企业:

《曲靖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5〕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规〔2025〕1号)等精神,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对地方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及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财政金融联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安排,坚定不移聚焦支小支农领域,以现有的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曲靖市投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担保公司)为主体,由市、县两级财政统筹地方财力和融资担保资源,整合注入市担保公司,推动曲靖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改革,提升资本实力和服务能力。到2030年,力争市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6亿元,支小支农担保贷款余额达到30亿元以上,其中,聚焦重点产业链的担保贷款余额不低于50%。

二、具体措施

(一)理顺股权关系,财政穿透管理。各县(市、区)不再保留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各县(市、区)国有企业将所持市担保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县级财政部门。将曲靖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资运营公司)改组设立为曲靖国金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集团),由市人民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市担保公司作为国金集团控股子企业管理,由市财政局对市担保公司实施国有金融资本穿透管理。

(二)引入财政资金,增强担保实力。积极支持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改革,到2030年,市财政局通过引导各类资金,依法合规对市担保公司进行增资,累计新增注册资本不低于7000万元。股权划转后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所持的市担保公司股本不得抽减,鼓励各县(市、区)依据地方经济发展状况与融资担保需求,以货币出资形式对市担保公司进行增资。市担保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经济相对发达、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需求旺盛的县(市、区)设立办事处,按照出资金额比例,对各县(市、区)融资担保业务同比调整担保余额放大倍数。

(三)拓宽资金渠道,强化风险控制。积极吸引地方国有资本参与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参与银担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市担保公司注资、捐资,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合作等形式,进一步扩充资金规模,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市担保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

(四)聚焦支小支农,坚持降费让利。持续扩大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担保业务规模。科学合理把控担保业务比例,确保支小支农业务在全部担保业务中的占比稳定保持在80%以上,其中500万元(含)以下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50%,精准对接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融资需求。逐步降低或免除支小支农贷款的反担保要求,原则上100万元(含)以下的支小支农担保贷款不设置资产抵质押反担保措施。在确保市担保公司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合理调降担保费率。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含)以下的业务,向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担保贷款金额的1%;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含)以下的业务,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担保贷款金额的1.5%,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融资负担。

(五)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效能

1.应用好国家融资担保基金SaaS系统。实现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的全流程线上化操作与管理。涵盖业务申请、审核、审批、放款等各个环节,通过数字化处理大幅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增强业务透明度。

2.搭建好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的分类分级信息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金融科技手段,搭建分类分级信息服务平台。将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录入和存储,实现内部信息数据安全共享,精准评估客户风险状况,构建数字化风控体系,有效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六)深化银担合作,共担融资风险

1.创新银担合作模式。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共担风险、集中准入、统一授信”模式开展银担“总对总”合作,与省级融资担保机构签约后,对市担保公司开展签约准入授信;符合政策条件的,单独对市担保公司开展“总对总”授信准入。

2.明确风险分担比例。加强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深度合作,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业务合作模式。在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等关键环节强化协同配合,提高融资担保服务的时效性和精准度。推动建立“442”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即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承担40%风险、市担保公司承担40%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20%风险,争取更多的授信额度和风险分担支持,不断提升银担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七)强化财税支持,优化发展环境。建立与市担保公司业务发展相适应的资本金补充、担保费补贴和代偿补助机制,相关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予以保障,并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市担保公司代偿损失核销,参照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执行。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股权转让、财政奖补、准备金税前扣除等各项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八)优化监管考核,确保稳健运营

1.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授权,切实履行好出资人职责,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备制度,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同时履行好监管责任,落实好支小支农担保贷款监管政策,综合运用现场监管、非现场监管等多种手段加大业务合规性检查力度,督促指导市担保公司完善保前、保中、保后各环节风险管理措施,细化全流程全岗位尽职免责制度。审计部门将市担保公司的政策落实情况、业务开展情况、资产质量状况、风险防控效果以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等内容列为审计重点,严肃查处金融领域腐败行为。

2.加大风险预警防控。各地各部门不得违规干预市担保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不得违规要求市担保公司偏离主业盲目扩大业务范围或借用资本金用于融资平台债务周转,市担保公司不得为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担保,不得为融资平台融资提供增信,不得对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市财政局要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坚决打击抽逃资本金行为,加强风险分类管理,避免市担保公司因自身经营问题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3.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曲靖金融监管分局要将银行与市担保公司业务合作情况作为单独指标,纳入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体系,提升银行开展担保业务的积极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支小支农业务实行内部资金转移优惠定价,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成本。市财政局要按照《云南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健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将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占比、担保责任余额放大倍数、代偿率等指标纳入考核范围,突出支小支农规模,降低利润考核要求,加大风险防控比重,定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引导市担保公司聚焦主业、服务实体,并将考核结果运用于市担保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领导任期激励和工资总额核定。市担保公司负责人薪酬及履职待遇参照地方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及履职待遇规定执行。

三、实施步骤

成立曲靖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改革工作专班,由市政府分管财政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人行曲靖市分行、曲靖金融监管分局、市税务局、市发投集团等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成员。专班不作为市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改革工作完成后自动撤销。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改革工作。

(一)制定改革方案。对全市现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行全面调研,梳理机构股东及资本金构成、业务开展、风险控制等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路径和时间节点。(2025年5月20日前)

(二)改革方案经市政府审议同意后,报省财政厅和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备案,确定市担保公司列入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准入名单,确保改革方向符合省级政策要求。(2025年6月15日前)

(三)股权划转与调整。市发投集团将持有的市国资运营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国有企业将所持市担保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县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股权变更手续。(2025年6月30日前)

(四)清产核资与协议签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担保公司进行清产核资,确定各股东持股比例。市担保公司召开股东会,明确股东权利和义务。(2025年6月30日前)

(五)资金筹措及注资。市财政局将7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金于2030年前足额补充到位,由国金集团对市担保公司完成注资。市担保公司根据注资情况,及时按程序报批,适时调整股权结构。(2030年12月31日前)

(六)完成缴付与验资。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完成增资款缴付后,市担保公司按规定完成验资程序,确保资金合规到位。(2030年12月31日前)

改革期间,涉改企业和相关人员要严肃政治纪律、廉政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及要求,暂停招聘员工,冻结干部调整和薪酬调整,不得产生新的对外投资和新购买资产行为,经营工作必要的物资采购要从严审批和控制,确保业务稳定、队伍稳定。改革完成后,市担保公司保持准公共定位,坚持保本微利,接受市财政局指导、考核和监督,由国金集团进行日常管理。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