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4起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以案释法”案例的通报

2025-11-19 14:48:32   来源:曲靖市能源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明责、以案促改”引导煤矿企业依法合规生产,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教育引导作用,现将曲靖市县两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2025年依法依规查处的4起煤矿违法违规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案例情况

(一)某煤矿存在超定员组织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被实施行政处罚案。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举报线索核查过程中发现某煤矿零点班在某回风巷配风巷掘进工作面(炮掘)有 18 人在现场作业的隐患,不符合灾害严重矿井炮掘工作面人员不超过 15 人的规定。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八十一条等规定,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给予责令煤矿停产5天,并对煤矿及相关责任人处人民币7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某煤矿存在隐瞒下井人数仍组织生产的行为被实施行政处罚案。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展安全监管过程中,发现某煤矿存在采用入井不登记、不佩戴人员定位识别卡的方式隐瞒实际入井作业人数的行为,超过矿井单班入井作业人数限员规定的最大允许人数。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三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一百一十五条等规定,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给予责令煤矿停产5天,并对煤矿及相关责任人处人民币59.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某煤矿存在未按照规定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管理和矿领导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被实施行政处罚案。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展安全监管过程中,发现该矿存在未按照规定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管理、领导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排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入井作业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六十六条等规定,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给予煤矿及相关责任人处人民币4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某煤矿存在未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等行为被实施行政处罚案。煤炭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展安全监管过程中,发现某煤矿存在未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带式输送机机尾防撕裂保护装置机械连接装置触发绳断裂、在用矿车连接装置超期未检测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一条等规定,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给予煤矿处人民币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意识树立不牢。部分煤矿企业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淡薄。集中反映出个别煤矿存在漠视生命安全,藐视法律权威,视生命为儿戏,把安全当儿戏,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弄虚作假,自欺欺人的问题。

(二)违法违规行为频发。从查处的煤矿违法违规案例来看,部分煤矿在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管控上有差距,在瓦斯治理、防治水、顶板管理方面欠账大、投入不足。集中反映出个别煤矿存在明知故犯、无所顾忌、冒险蛮干,抱有严重的侥幸心理等问题。

(三)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部分煤矿未深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没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等行为。集中反映出个别煤矿存在拒不服从安排部署,拒不接受监督管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四)安全培训不到位。集中反映出部分煤矿存在急功近利、急于求成、急不可耐的问题。个别煤矿存在安全意识有差距,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到位,培训投入不到位,员工无证上岗,特员无证上岗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树牢法治意识。全市煤炭行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真学真悟、真信真用、真抓真干,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守法律法规红线底线,做到依法生产、依法办事、依法履职。

        (二)促进安全发展。全市煤炭行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六个体系”、七项机制及“一矿双查”要求,构建“指挥有方、调度有力、穿透到底、形成闭环”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推进“五化”矿井建设,全面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监管执法。综合运用明察暗访、线上巡查、执法检查、重奖举报等方式,在落实首违不罚柔性执法的同时,对“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三个一律”措施(采取联合惩戒措施,纳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责令停产整顿;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执法普法并举。全市各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既挺起腰杆执法,又扑下身子普法,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引导煤矿企业在大是大非面前不糊涂。要统筹做好执法和服务工作,既发现问题又帮助企业找准症结并开具“药方”,寓服务于执法监管过程,实现政企良性互动。

 

 

曲靖市能源局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