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
| 发文机关: |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9-03 |
| 标 题: | 关于王琪等十四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曲政任〔2025〕13号 | 发布日期: | 2025-09-03 16:28:00 |
| 主 题 词: | 任免职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王 琪 任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兼);
杨应迪 任曲靖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朱 莉 任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免去云南省第二康复医院副院长、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马福贵 任云南省曲靖中心医院(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免去云南省第二康复医院副院长、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伏思良 免去曲靖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武 俏 免去曲靖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王 芳 免去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付 瑜 免去曲靖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启功 免去曲靖市审计局副局长,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王任良 免去曲靖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董 哲 免去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职务;
阮江红 免去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毕国元 免去曲靖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九支队)支队长职务;
李绍祥 免去珠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管理六级)职务,保留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待遇。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