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3-19
标  题: 关于刘祺等四十八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任〔2025〕3号 发布日期: 2025-03-19 17:30:00
主 题 词: 任免职

关于刘祺等四十八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刘  祺  任曲靖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石卫红  任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周灵军  任曲靖市地震局副局长;

赵云荣  保留正处级领导待遇;

张祖林  保留正处级领导待遇;

武  俏  保留正处级领导待遇;

周东暄  任曲靖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

毕  磊  保留正处级领导待遇,任曲靖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十七支队、交通管理局)支队长(局长),免去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朱  秋  任曲靖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支队(一支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支队长(主任),免去曲靖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职务;

郭  华  任曲靖市公安局三支队支队长;

毕国元  任曲靖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九支队)支队长,免去曲靖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林  明  任曲靖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七支队、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森林警察支队)支队长,免去曲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国际合作处)处长职务;

朱  蕾  任曲靖市公安局十一支队支队长、市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主任;

高尧昱  保留正处级领导待遇,任曲靖市公安局二十一支队支队长,免去曲靖市公安局禁毒分局局长职务;

王  毅  保留正处级领导待遇,任曲靖市公安局五支队支队长;

李乾锋  免去曲靖市公安局二分局局长职务;

陈玉澎  免去曲靖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龙  力  免去曲靖市公安局警卫支队支队长职务;

赏玉泉  免去曲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王星海  免去曲靖市公安局三分局局长职务;

赵  艳  免去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职务;

耿琪祥  免去曲靖市公安局警察协会秘书处秘书长职务;

曹永林  免去曲靖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罗方勇  免去曲靖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廖麒云  保留正处级领导待遇,免去曲靖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支队长职务;

代  伟  保留副处级领导待遇,免去曲靖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郝瑞洪  保留副处级领导待遇,免去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王  俊  保留副处级领导待遇,免去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袁学骞  保留副处级领导待遇,免去曲靖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直属分局)支队长(局长)职务;

何  刚  保留副处级领导待遇,免去曲靖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支队支队长职务;

邱光毅  保留副处级领导待遇,免去曲靖市公安局审计处处长职务;

陆耀辉  保留副处级领导待遇,免去曲靖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苗东武  保留副处级领导待遇,免去曲靖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宁伯坤  保留副处级领导待遇,免去曲靖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禁毒分局)副支队长(副局长)职务;

尚加英  保留副处级领导待遇,免去曲靖市公安局留置

看护支队支队长职务;

袁  泽  保留副处级领导待遇,免去曲靖市公安局监所

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崔东华  保留副处级领导待遇,免去曲靖市公安局刑事

侦查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孙  琦  保留副处级领导待遇,免去曲靖市公安局禁毒

支队(禁毒分局)副支队长(副局长)职务;

黄驿琴  保留副处级领导待遇,免去曲靖市公安局警务

保障处处长职务;

郭荣飞  保留副处级领导待遇,免去曲靖市公安局技术

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何永峰  免去曲靖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胡朝彦  免去曲靖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解朴林  免去曲靖市公安局警令部副主任职务;

聂应斌  免去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调度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吕延昆  免去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职务;

魏建勋  免去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胡云芳  免去曲靖市公安局信访处处长职务;

唐金辉  免去曲靖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