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云应急函〔2021〕215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云应急函〔2023〕6号)、《曲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曲安监管〔2017〕89号)等文件以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有关要求,曲靖市麒麟区朗目加油站、曲靖市麒麟区大龙加油站、曲靖越聚化工有限公司经县(市、区)级应急管理部门现场审核同意,评审机构组织评审,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符合申请等级达标条件,同意发放安全标准化三级证书。现市应急管理部门认定上述企业为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企业名单见附件)。
详细情况请登录曲靖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查看(网址: https://www.qj.gov.cn/html/fdzdgknr/),如有意见,请向曲靖市应急管理局反映。联系电话:0874-6067330。
曲靖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