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曲靖宣威“4·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的报告

2024-04-02 16:12:18   来源: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5时52分许,宣威市板桥街道羊鸡线K19+200M处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直接经济损失288.3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曲靖市人民政府批准(曲安事故查处字〔2023〕第1号),成立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交通运输局、宣威市人民政府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曲靖宣威“4·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市监委、市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2023年4月17日开展事故调查有关工作,经调查认定,曲靖宣威“4·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2023年5月26日,曲靖市人民政府对《曲靖宣威“4·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并按规定公布了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等规定和要求,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2024年3月26-27日,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参加,组成评估工作组,对事故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现通报如下:

一、评估内容

(一)云南曲靖族扬运输有限公司、宣威市东山法着煤矿、曲靖开发区保明汽车维修店、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曲靖市沾益交通运政管理所、宣威市交通运输局、宣威市能源局、宣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曲靖市宣威交通运政管理所、宣威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宣威市东山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宣威市委市人民政府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

(二)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建议落实情况。

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评估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现场核查等方式,听取了宣威市人民政府、宣威市东山镇、宣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宣威市交通运输局、宣威市能源局等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检查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罚落实情况,对有关公职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有关政府、部门作出书面检查情况,到宣威倘塘镇启龙煤矿查看源头治超工作开展情况,抽查了举一反三,汲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现场检查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工作组召开评估情况反馈会,向云南曲靖族扬运输有限公司、宣威市东山法着煤矿、曲靖开发区保明汽车维修店、宣威市东山镇、宣威市交通运输局、宣威市能源局、宣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曲靖市宣威交通运政管理所、宣威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曲靖市沾益交通运政管理所、宣威市人民政府反馈了评估情况。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023年6月21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二)有关公职人员和政府部门的处置落实情况

2023年6月9日,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向市纪委监委移交了《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曲靖宣威“4·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问题线索的移送函》(曲安办函﹝2023﹞21号),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曲靖市纪委监委、宣威市纪委监委、曲靖市交通运输局对该起事故相关责任问题开展调查,经调查核实,对11名责任人,8个责任单位进行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责任追究均已落实到位。

1.周某某,宣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宣威市公安局局长,对其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徐某某,宣威市公安局副局长,给予其书面诫勉问责。

3.朱某某,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板桥中队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赵某某,宣威市东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对其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5.徐某某,宣威市东山镇煤管所所长,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6.王某某,宣威市能源局副局长,给予其书面诫勉问责。

7.徐某某,宣威市能源局综合股股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8.张某某,宣威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对其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9.阳某,曲靖市宣威交通运政管理所稽查大队长,曲靖市交通运输局给予警告处分。

10.禄某某,曲靖市沾益交通运政管理所稽查副大队长(主持工作),曲靖市交通运输局给予记过处分。

11.高某某,宣威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2.宣威市委、市人民政府向曲靖市委、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13.宣威市人民政府对宣威市东山镇人民政府进行通报。

14.宣威市人民政府对宣威市能源局进行通报。

15.宣威市人民政府对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通报。

16.宣威市交通运输局向宣威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17.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对宣威交通运政管理所进行通报。

18.宣威交通运政管理所,向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作出书面检讨。

19.宣威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向曲靖公路路政管理支队作出书面检讨。

20.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对沾益交通运政管理所进行通报。

21.沾益交通运政管理所,向曲靖市交通运政管理处作出书面检讨。

22.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沾益区委、区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讨。

(三)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1.高某,云南曲靖族扬运输有限公司法人兼总经理,2023年11月14日,曲靖市应急管理局对高斌的违法事实处于4.8万元,已于2023年11月28日缴款完毕。

2.云南曲靖族扬运输有限公司。2023年4-5月,沾益交通运政管理所对其查处,责令停业整顿,但仍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已于2023年6月27日依法吊销、注销《道路运输许可证》。

2023年11月14日,曲靖市应急管理局对云南曲靖族扬运输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处于100万元罚款,云南曲靖族扬运输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申请分期缴纳,已于2023年12月10日缴纳10万元,剩余款项分别于2024年4、8、12月缴纳10万元、40万元、40万元。

3.宣威市东山法着煤矿。2023年7月6日,宣威市能源局对法着煤矿未认真开展货运源头治理超载工作处以罚款5万元,已于2023年8月31日缴纳。

(四)其他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曲靖开发区保明汽车维修店。2023年4-6月,经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擅自变更住所从事汽车维护与保养经营活动,要求其向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未获登记许可前不得营业。经沾益交通运政管理所查明,其原持有营业执照已失效,在沾益经营期间未到属地运政部门进行备案,其经营行为涉嫌非法改装营运车辆,责令其停业整顿。后因其租赁场地被整体征地并拆迁,现已拆除相关设施设备,并于2023年12月25日在曲靖市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

四、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八个方面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宣威市、沾益区各有关单位吸取事故教训,开展隐患排查,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整改。

(一)狠抓源头管控,强化货运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宣威市、沾益区深刻汲取“4·6”交通运输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炭运输车辆非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按照《曲靖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目标责任书(2022-2024年)》要求,切实开展非法超限超载煤炭运输车辆源头管控工作,要求货车定期进行车辆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非法改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货车投入运营;对货车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及逾期未报废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由车管所牵头各中队督促车主及时清除整治货车存在风险问题。沾益区向社会公示了6家50万吨以上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检查车辆936辆,签订治超责任书138份。宣威市与3511家货运源头单位签订《货运源头企业治理超限超载承诺书》,督促宣威市现正常生产建设煤矿22家,正常生产经营储、洗煤企业39处,涉及公路煤(矸)运输共计64家,严格履行源头治超主体责任,严禁超限超载或使用改装车辆运输煤炭,宣传覆盖900余人次,源头治理环节检查车辆7175余辆次,责令停产整改2家。二是狠抓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客货运输从业资格培训、考试及继续教育管理,着力提升从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截至目前新培训考试合格客运从业人员资格证256人。常态化对全市127家重点运输企业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检查重点运输企业及货运场站149家次,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并与1362名“两客一危一校”重点驾驶人签订《守法安全文明行车承诺书》,从源头强化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全面开展高风险车辆整治。对2113辆高风险车辆完成整治,对8类重点车辆隐患实现“三清零、五达标”。沾益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10月初开展机动车维修经营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备案36户,下达整改通知书12份,取缔并处罚1户,发放宣传单320余份。沾益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部门于2023年10月初开展机动车维修经营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备案36户,下达整改通知书12份,取缔并处罚1户,发放宣传单320余份。

(二)紧盯薄弱环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宣威市各行业部门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防控设施设备,建立完成工作制度,实行台账式、清单化管理,源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导隐患企业对照内部隐患排查进一步完善监管设备措施,压实源头监管责任,货物装运场地安装合格的称重和计量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车辆进行装载,确保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不出站。二是建立工作制度。深刻吸取“4·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督导道路运输行业、企业建立高风险驾驶从业人员淘汰制度,对多次严重违法或造成较大安全事故的从业人员实施禁业淘汰,净化消除人祸隐患。结合超载违法隐患排查和路面打击治理,建立超载违法隐患企业“黑名单”采取市、乡两级交安委挂牌整治措施,对违法隐患突出企业开展联合监管与惩戒。三是建立管理台账。开展道路隐患排查,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全面彻底整改,完善“四无”车辆台账,实行分类治理,每月抽查检查不少于4次,对辖区996辆中重型自卸货车建立一车一档台账,安排专人跟踪督导,逐一整治销号。对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和车辆装载情况等进行登记,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和档案,按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相关信息。四全面开展高风险企业整治。对辖区纳入重点监管运输企业108家(普通货运企业75家,备案重点货运企业33家),车辆1617辆,驾驶人1791人开展隐患整治,已完成辖区高风险企业(华林运输有限公司)整改。

(三)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宣威市深刻汲取此次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货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落实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等部门,持续深入开展道路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切实加强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动态监控装置、“三超一疲劳”、非法改装、从业人员不按规定持证经营和校园周边乱象整治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道路运输重大安全风险。2023年4月-至今,宣威交警联合交通、路政联合治超225次,查处超载违法1199起。沾益区2023年,共检测车辆34212辆,超限车辆960辆,卸载货物3961.18吨,罚款331400元。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在网上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到富源、寻甸等县区学习借鉴治超经验,招聘25名路政辅助管理人员,全面启动小箐和十里铺两个治超点,努力从源头和路面消除货车超限超载隐患。加大“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网一面一摩”等重点驾驶群体执法检查力度,严查严惩“酒醉驾、无证驾驶、三超一疲劳、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5.15万余起,其中醉驾450起、酒驾2558起、无证驾驶3525起、行政拘留1565人、超员22727起、超速62123起。小菁超限运输检测站共检测货运车辆34181车次,处罚48车次,卸货1036.2吨。沾益运政管理所2023年二季度开展稽查工作80余天,整顿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00余起,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8辆;开展非法改装专项检查10余次,查处非法改装车辆1000余辆,发布各类预警信息30多条。三是加强现场执法。凝聚交通、能源、运政、公安、市场监管等行业监管力量,深入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企业一月一次例行检查和普货、驾培、维修行业随机抽查。2023年以来组织专家技术服务521人,检查服务企业单位1950家;行政处罚100次,责令停产整顿企业5家,罚款537.62万元;约谈警示14家,行刑衔接1件。

(四)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

宣威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门听取了“4·6”事故调查处置工作情况报告,逐步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坚持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道路运输各领域、全过程。一是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宣威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曲靖市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部署安排,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宣威市安委办每月25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预警会议,持续落实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69条、市93条举措。二是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宣威市印发《宣威市常态长效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工作实施方案》,整治非法改型改装,严厉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进一步理顺防控工作机制,协调统筹各类防控力量资源,整合深化源头防范、路面治理、溯源追究等工作措施,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形势,强化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车辆整治。三是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大对重型货车源头企业监管,把好源头关、出门关,严禁企业使用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技术状况不达标、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等级评定(年审)超期等违规情形的车辆进行运输活动。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实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交警等部门对维修市场整治,重点整治擅自改装行为,2023年开展检查整治100余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00余份。

(五)筑牢安全防线,全面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宣威市,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一是逐步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全力推进2023年290公里生命安全防护和17座危桥改造等重大道路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建设,加快全市临水、临崖隐患整治,不断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二是抓好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交通运输、公路、运政、公安交警等部门按照“一点一策”要求,联合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整治,排查道路交通隐患2234处,落实临时治理和应急“三堵”措施2234处,其中推进标准化治理428处,有效消减道路隐患风险和治理事故多发点段隐患,同时,对交通事故现场路段进行实地勘察和整治,投入资金5.1万元,安装提示标志牌2块,警示立柱57棵,修复波形护栏75米,施划振荡标线580平方米。三是抓实货运企业安排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货物集散地“四类场站”超载超限违法隐患排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35份,压实源头属地监管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网一面”等重点车辆、人员隐患排查,排查整治高风险驾驶人3936人次、高风险车辆2113辆次,严防隐患人、车上路肇祸。

(六)抓实立行立改,全面开展超限超载安全隐患整治。

宣威市印发《宣威市常态长效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工作实施方案》(宣政办发〔2023〕136号),进一步规范治超执法检查,一是推进宣威市交安办实体化运作。加快推进乡(镇、街道)交安办实体化运作,落实开展“四类企业”“四类场站”超载违法隐患排查整治和宣传警示,与114家货运源头企业签订《治理超限超载和非法改装工作责任书》《货运源头企业治理超限超载承诺书》,进一步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建设智慧治超平台。筹建宣威市智慧化治超平台,计划在宣威市辖区内6条重要公路货运主干线新安装5套科技治超动态监控监测设施设备(不含小箐治超站),对公路货运车辆超载实施24小时不间断动态检测。三是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行管部门对行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学习39次,检查企业443家,四类场站36家,在建项目62家,排查隐患条,并与涉及相关治超的2132家行业部门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四是加强超限超载联合治理。全面启动小箐和十里铺(现正改扩建中)两个治超点工作,加大交通运输、公安交警、路政、运政等联合查缉力度,开展联合治超整治225次,查处超载违法670起、货车非法改装改型1861起,对辖区996辆中重型自卸货车建立一车一档台账。五是落实“一超四罚”制度。严格落实“一超四罚”,针对超限超载违法车辆,查清源头隐患企业、货运站场,查清车辆检测、改装、改形企业,联合溯源问责、联合惩戒监管,强化治理超载违法产业链,努力从源头和路面消除货车超限超载隐患。

(七)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路面管控严查严惩重点违法。

宣威市调整充实执法力量。通过购买服务、抽调等方式,增加执法人员,壮大执法队伍,提升非法超限超载治理能力。一是组建治超执法队伍。以购买服务方式,在市交通运输局(市治超办)新增28名路警联合执法辅助人员,进一步充实公路管理执法力量。二是组建非现场执法队伍。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曲靖支队宣威大队各抽调2名业务精干、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与原单位工作脱钩长期入驻非现场执法中心,开展科技治超非现场执法。三是组建流动治超执法队伍。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曲靖支队宣威大队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公路干线实施联合流动治超执法。四是组建固定治超站点执法队伍。由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曲靖支队宣威大队主要负责小箐超限检测站和十里铺超限检测站(现正改扩建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抽排执法力量进驻,开展治超固定站点执法。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11日,开始截至2023年11月20日,共检测车辆111101辆,查处超限车辆321辆,卸载(分载)货物3245.25吨,登记上报逃避检测车辆11184辆,处罚超限车辆139辆,抄告市治超办2起、运政管理所案件2起。截至目前,固定治超点及联合流动治超共计检测车辆710755辆次,同时将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端口前移,召集大件运输企业进行办理大件运输许可业务培训和对大件运输规范作要求,做到事前监督。五是加大重点路段执法力度。及时调整勤务,恢复密德、热水、十里铺3个道路中队,进一步强化农村重点区域交通安全管控基础;对城区勤务进行调整,将城区调整为西宁、双龙、宛水、丰华4个片区勤务室,进一步优化警力和勤务模式;并在辖区事故多发的国省道增设6个事故防控临时查缉点(326国道K860+200M处、宣文线K47+200M处、沾双线K146+500M处、羊鸡线K4+800M处、普鲁线K78+800M处、宣杨高速复兴收费站),单班投入警力30人,采取三班循环24小时查缉勤务模式,严管严控重点路段交通违法行为。六是加大重点时段执法力度。针对交通违法及肇事易发高发的早、中、晚三个时段,部署实施全勤勤务、交叉勤务、错时勤务,重点加强晚上18时至凌晨3时、凌晨3时至凌晨6时两个防控薄弱时段勤务部署,严查严防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七是严查严惩违法行为。2023年以来,宣威市治超办共抄告和发文到相关部门237次,涉及建水、昭通、玉溪、湖南、重庆、海南、广西贵州等地。各行业管理部门共查处本行业审批或监管的企业12家,对企业负责人约谈6次,停止调运6次,共处罚金额16.6万元。交警部门处罚超限超载车辆2015辆、处罚金额共计770500元。运政部门处罚非法改装改型车辆60余起,处罚金额60000元。

(八)强化安全意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引导。

宣威市各级各部门始终坚持以“六月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宣传日”等活动为抓手,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及微博、微信等媒体,利用好10632个农村应急广播大喇叭,围绕依法整治货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的重要意义,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达到曝光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效果。

2023年以来,在辖区国省道、县乡道路悬挂宣传布标1350条,安装宣传提示标牌180块,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活动36949场次;深入道路运输、货运源头企业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发送超限超载整治发放告知书、签订承诺书2万余份;结合普法强基部署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进企业”宣传25场次。开通举报电话,受理群众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共识。

通过开展隐患整治、路面管控和宣传教育,2023年共造成43人死亡,同比减少9人,死亡人数下降率17.3%;2024年1月1日至3月25日,共造成8人死亡,同比减少2人,死亡人数下降率20%。将继续汲取“4·6”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深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事故教训,抓实抓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五、评估意见

经评估工作组认真评估,曲靖宣威“4·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评估工作组认为:

(一)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落实到位。

(二)相关责任单位汲取了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

(三)宣威市人民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加大了监管力度,积极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下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树牢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宣威市、沾益区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工作,坚决落实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部署,切实把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真正扛起来,把保安全生产的各项举措真正落下去,努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要扎实开展《曲靖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在治理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上出硬招,切实解决制约企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推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进一步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宣威市、沾益区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农村地区、客货运输企业、驾校组织开展“拒绝危险驾驶”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普法宣传阵地,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警示教育,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让学生、家庭、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加强对“危险驾驶罪”的案例宣传,以案释法,深入宣讲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现实危害,进一步提升整个社会的法治交通意识、文明交通水平。

(三)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威市、沾益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已建立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及职责分工,切实强化履行好治超工作县(市、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厘清职责清单和任务清单,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治超工作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见到成效;县(市、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职能职责,优化、充实治超办架构及人员,严格按照治超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工作制度和机制,定期牵头组织开展治超联合检查、联席会议、通报约谈,坚决整治治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进一步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要积极推动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问题。要依托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将道路运输企业的违法违规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进行共享,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增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人的内生动力。要进一步严格执行道路运输企业退出制度,对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后仍不达标的一律按规定取消其相应资质。

(四)进一步推进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联网联控工作。宣威市、沾益区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大力推动道路运输企业不断深化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联网联控工作。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及动态监控系统运营服务商加快完善动态监控系统功能,根据道路实际情况科学设置分段限速值,不断拓展系统的大数据统计分析能力,深入优化系统对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动识别报警功能,有效提高系统的精准化、科学化、智能化水平。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栺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管理,并将企业动态监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安全评估的内容,作为道路运输企业线路招标和新增运力等业务管理的重要依据。公安交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动态监控系统共享信息,对于满足非现场处罚标准要求的疲劳驾驶、违反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动态监控报警信息,要切实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五)进一步加大执法管控力度。宣威市、沾益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加大对各类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震慑力度。定期全覆盖清查货运源头企业情况,分级分类确定每个货源企业监管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督促货运源头企业认真履行治超主体责任,对擅自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货运源头企业(单位)要坚决予以查处;对屡次发现、屡教不改存在超限超载车辆出厂上路运输的货运源头企业,要加大联合执法整治力度,采取驻点盯守、视频监控、巡查检查、挂牌督办和加大周边路段流动治超等有效措施,坚决查处整治。要加大路面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对超限超载、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定期分析研判交通运输风险,针对性设置流动治超点,严格、规范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辖区内重型货车行驶频繁的道路、超限超载情况严重路段,特别是对屡次发现、屡教不改存在超限超载车辆出厂上路运输货运源头企业的周边路段,要开展24小时不间断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严管高压态势,严防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