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宏观经济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7-14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23〕49号 发布日期: 2023-07-14 10:37:00
主 题 词: 经营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曲靖市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政务、创新、市场、法治、人文“五大环境”全面提质,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按照《曲靖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提升服务能力与质效,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提质培优。

(二)目标任务

锚定全市营商环境水平“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的目标定位,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努力实现纳税、获得电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政务服务、执行合同、开办企业6项指标排名全国前25位,获得用水用气、保护中小投资者、市场监管3项指标排名全国前30位,其余指标达到优秀等次,营商环境进入全国优秀及以上行列,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在全省保持领先。

二、围绕关键环节,系统推进营商环境提质培优

(一)市场准入与退出。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推进清理破除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创新执法方式,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模式,建立“容错”机制,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对市场经营主体一些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首违不罚”。落实推广歇业备案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作。依托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功能,有序推动外资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网办,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发放,进一步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2023年,企业开办时间保持在0.4个工作日以内并持续保持,简易注销登记公示时间压缩至20天并持续保持。

(二)获取经营场所。不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开展并联审批,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调整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权限,细化核准变更和调整标准,为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创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通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形成空间规划“一张蓝图”。加强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交房即交证”。扩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范围,充分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提供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支付和网上开具电子证明等服务,实现服务企业和群众零距离。2023年,一般社会投资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35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45个工作日以内,办理成本占项目总投资额的比重下降至2.2%。

(三)公共基础设施接入。完善“曲靖通”APP中“水电气网”政企互通平台功能建设,实现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网上“一件事一次办”。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加快电子证照等在市政公用设施报装中的应用。实现用水、用电、用气外线接入工程施工集中勘测、联合审批、结果实时推送。2023年,非居民用户用水用气报装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并持续保持,外线工程涉及的审批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并持续保持。居民客户、实行“三零”服务端低压非居民客户和实施投资界面延伸的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客户从报装申请到报装接电的全过程办电时间分别压缩至3个、7个、50个、70个工作日以内并持续保持。

(四)劳动就业。深入实施“技能曲靖”行动。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专项行动。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推广使用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2023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仲裁结案率达91%,调解成功率达61.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达330家。

(五)获取金融服务。继续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推动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引导银行机构将信贷资源向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倾斜,加大支农支小力度。支持融资担保增量降费,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不断降低担保费率,扩大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比例及业务规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提高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建设水平,推动尽职免责等内部管理机制落实落地。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加强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系统对接,发展供应链融资;拓展优化云南省征信融资服务平台功能。加强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推广应用,开展普惠金融服务港湾创建工作,推动市场主体贷款“少走路、不走路”成为现实。2023年,中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达99.15%以上,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速保持在30%以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户数、金额不少于90%。

(六)跨境贸易。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实现“所有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加强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特色服务宣传推广,推动跨境贸易各个部门间的联动和数据共享,推广应用“属地查检业务管理系统”及“云签发”模式,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优化商品进出境通关流程,提升通关运行监控能力,持续巩固压缩通关时效。加大AEO(经认证的经营者)培育和服务力度,落实各项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推动通关物流信息查询和跨境结算模式多元化发展,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2023年,全市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持续压缩并保持全省前列。

(七)便利纳税。深入实施财产和行为税10税种合并申报,优化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申报,探索实现“一键零申报”。探索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实现智能化、便利化网上办理,实现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打造高效征纳互动平台和服务,组建“征纳互动服务运营中心”及时响应纳税人互动需求。落实2023年新出台、展期实施的各项减税降费、社会保险援企惠企政策,持续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推广“免申即享”经办新模式。2023年,全市市场主体纳税时间持续压减,努力实现纳税基本信息100%共享,主要涉税服务事项100%实现网上办理。

(八)解决商业纠纷。健全诉讼服务机制,开辟民营企业绿色通道。提高涉企案件送达效率,探索建立市场主体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制度。涉企合同案件电子送达率高于90%。提高涉企案件审判效率,加大涉企生效裁判执行力度,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涉企合同纠纷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111天。强化企业法治意识和契约意识,开展送法进企业和“一对一”帮扶民营企业活动。保障企业胜诉权利,不断完善网络查控、失信联合惩戒等联动机制,规范运用司法保全、信用惩戒、强制查扣、司法网拍等工作措施,围绕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降低终本率,持续深入解决执行难问题。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积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送法进企、结对共建行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2023年,解决商业纠纷费用占索赔额的比例降低至13%以内,解决商业纠纷时间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尽量压缩。全市上市企业信息披露程度指数达10。

(九)促进公平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建立“承诺+信用管理”准入管理制度,持续清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隐性门槛,重点清理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建立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构建“四方信用评价”机制,强化政府采购诚信管理。持续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推出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优化保证金管理,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收费行为。建立健全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机制,鼓励引导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强化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开展行业自律等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采购意向公开率达95%以上,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率达95%以上,在线开标率保持在99%以上。

(十)办理破产。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各县(市)区法院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730天,破产申请审查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55天。健全完善破产预重整机制,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推动企业再生。完善破产财产多元化处置方式,推进企业重整及财产处置阳光交易,提升财产处置效率和回收率。2023年,收回债务时间压缩至1.2年以内,收回债务成本降低至13%以内,债权人回收率达44%以上,破产案件审结时间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尽量压缩。

(十一)创新市场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风险”原则,推动专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深化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运用。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强商标、专利行政执法,紧盯重点环节、突出重点领域,加大查处力度。积极开展“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整治行动,将“铁拳行动”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机结合,严厉打击假冒知名品牌及“傍名人”“搭便车”行为。2023年,“互联网+市场监管”应用水平显著提升,全市信用修复企业占比达55%以上。

(十二)提升宜居宜业环境。推进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随迁人员子女入学。2023年,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91%以上。立足曲靖、服务云南,打造辐射周边、省内领先的区域医疗“高地”,建设及孵化远程医疗、医学检验、急救、慢病管理、健康管理服务等10个共享中心。提升城市空间品质、丰富优质文化供给,开展“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艺演出活动。完善养老公共服务建设,新建(改造)4个以上街道(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实现运营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55%以上,开展失能、残疾、高龄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建设“老年幸福食堂”5个以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及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专项行动。强化森林监测工作,有序开展绿化工作,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完成营造林8万亩。加快实现高速公路交通信息化、资源共享化、管控平台共用以及业务系统联动,全力推进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三、聚焦企业群众关切,重点突破营商环境关键卡点

(一)强化数据互联共享,以“快”为要提升便利度。依托省平台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中心,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在省平台和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共享复用,推动部门自建业务办理系统按照统一技术标准深度接入省平台,拓展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和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加快曲靖“城市大脑”建设,逐步推进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数据资源整合共享。

(二)提升政府服务质效,以“准”为要增强获得感。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工作要求,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推动数据共享,统一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确保涉及事项在规定时间内“能办、好办、易办”。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范围内异地可办。深入推广应用省平台,抓好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维护管理,严格按照云南政务服务网统一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在确保实现全省16个主题事项“一件事一次办”线上线下全覆盖的基础上,持续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三)升级创新创业环境,以“活”为要激发创造力。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支持创新创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具备一定条件的市场主体建立“双创”平台,引导平台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提升服务水平。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研发项目,提升创新能力。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发展,引导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完善研发基础条件,加强与科研院所及其他创新平台的合作共建,积极创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深化建设人才特区体制机制改革,在教育、医疗和产业等重点领域以及曲靖经开区等重点区域探索建设人才特区,以点带面,推动全市人才工作持续巩固、全面提升。深入挖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创业事迹,选树一批创新创业优秀典型。补充完善市级创业指导专家库,强化人力资源对接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关配套管理办法,提升创业服务质效。

四、强化改革创新,打造营商环境引领示范新高地

(一)打造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特色示范区。聚焦产业集群发展要求,探索全覆盖、全过程、体系化服务机制及举措,在构建政府端公益性服务、社会端志愿者服务、市场端专业化服务有机衔接的企业服务体系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深化“大招商”机制,完善招商引资各环节标准化服务体系,为招商企业提供“全方位”精准服务。强化要素保障,优化项目统筹推进制度,为项目落地提供“全流程”精细服务。构建市场主体服务体系,完善帮办代办、企业联络员和涉企检查报审等机制,为企业经营提供“全周期”精心服务。出台一批全流程全方位全周期服务企业的改革举措和管理措施。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强化市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营商办”)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组作用,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取得突破。牵头和责任部门和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要强化信息共享、政策协同、工作联动,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举措、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加强组织实施,形成发现问题、对标改进、总结提升、宣传推广工作闭环,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推动提升工作落实。

(二)加强督查问效。市营商办将定期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调度,会同有关部门查找堵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级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年度考评方案,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确保全年任务按计划如期完成。请各牵头部门每月5日前汇总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营商办。联系人:李倩,0874-3119602,邮箱:qjcjwb@163.com。

(三)营造良好氛围。总结宣传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及各行业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先进典型、特色亮点、生动实践,促进互学互鉴、比学赶超,推动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体现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打造具有曲靖特色的营商环境新品牌。

附件:曲靖市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重点任务清单

 

政策解读:解读《曲靖市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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