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7-11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23〕39号 发布日期: 2023-07-11 10:02:00
主 题 词: 农业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曲靖市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部署要求,在陆良县恨虎坝灌区农田水利改革、中坝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取得成功,并复制推广的基础上,进一步增优补短、精准发力,持续推进“十四五”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建设现代化灌区,助推曲靖由农业大市向现代农业强市转变,努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及保障国家水安全等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推动农田水利改革“陆良模式”提质升级,确保新时期农田水利设施“有钱管、有人管、管得好”,促进改革从专项突破向系统推进转变,从机制建设向制度运行转变,从稳步推进向全面完善转变,从区域示范引领向全域覆盖推进转变,全方位提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效,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

——机制先行,全面覆盖。遵循“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原则,坚持建管并重,确保农田水利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和完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机制,破除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障碍,形成社会广泛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良好氛围。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按照已建灌区(片)梯次推进、三年提升完善,新建灌区(片)机制先行、一步到位的思路,分类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土地已流转、基础设施较好、计量设施完善、群众基础好的地区着力打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区。

——发动群众,全程参与。坚持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以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为出发点,与群众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让群众全程参与工程规划、建设、投资和运营管护,共享改革成果。

——良性运行,长期受益。明晰农田水利工程有关权益,建立工程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工程管理科学规范,良性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三)总体目标

以新增大中型灌区、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凝集改革合力,借力借势压茬推进,2023—2025年每年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100万亩以上,确保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有效灌溉面积内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以陆良整县现代化灌区建设为引领,建成供水保障有力、运行管护高效、资本有序参与、水肥药一体、建管营统筹的万亩以上集中连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区20个(原则上每县不少于2个),千亩以上示范区50个(原则上每县不少于5个)。到2025年底,累计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407.01万亩,其中:深化改革面积280.33万亩,新增改革面积126.68万亩,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全面建立,符合地方实际和特点的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深入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持续优化,用水管理机制更加精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529提高到0.545以上,大中型灌区产权分界点计量设施100%建成,农业水价杠杆作用撬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农业用水管理不断强化,用水方式深刻转变,节水意识明显增强,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彻底打通,农民实现增收,“有钱管、有人管、管得好”的新时期农田水利管护模式全面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四项机制

坚持机制建立与工程建设并重,抓住工程建设有利时机,将机制建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农业节水和可持续发展。

1.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充分认识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是所有机制中的关键,是关乎改革成败的“牛鼻子”,按照“科学测算、分类定价、适当提高、促进节约”的定价原则,充分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运行维护费用、农户承受能力、用水补贴等因素,实行国有工程水价由政府确定,末级工程水价由政府指导、合作社或用水协会等内部协商定价,分区分类确定农业供水价格。各县(市、区)在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农田水利工程和设施水价成本调查或监审工作,并结合实际在2023年8月底前制定出台农业水费收缴管理使用办法。充分发挥水价的杠杆和“平衡器”作用,农业水费主要用于保障农田水利设施正常运行,全市有效灌溉面积改革范围内,定额内用水执行水价逐步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有条件的地区达到补偿供水成本并适当盈利,超定额用水积极探索实行累进加价制度。在农业水价改革示范区,因地制宜探索将农业尾水排放处理纳入水价成本测算机制,积极推动节水减排目标的实现。

2.完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按照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对用水量在综合用水定额内的用水户,依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财规〔2022〕17号)精神,以资金奖励、水权回购、节水设施购置奖补等多种形式给予奖励,调动用水主体节水积极性,促进用水管理组织提高灌溉服务质量,逐步形成与运行维护成本、用户承受能力、财力状况相适应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市、县应多渠道争取筹措整合资金专项用于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加快供水计量体系建设,在实现产权分界点计量供水的基础上,进一步合理细化计量单元,按照与当地财力相匹配的原则配备计量设施,渠(管)道首端计量设施配套率达100%,重要分水口断面全部实现计量供水。

3.完善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大中型灌区的水源与干支渠建设,由各级政府按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规定,多渠道争取资金,遵照现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建设;末级渠系等田间水利工程建设与维护,按照“谁受益谁为主投资”的原则进行建设与维护,市、县政府视情况适当补助;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内的水利设施建设按现有资金来源推进实施。研究解决农民用水合作组织面临的突出问题,引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发展,切实发挥作用。因地制宜创新工程设施管护模式,明晰灌溉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降低管护成本、提升管护水平。

4.完善用水管理机制。一是严格用水总量控制,严控地下水取用,将用水指标细化分解到乡、村用水管理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园、新型经营主体、用水大户等用水主体,按《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取水许可证,明确取水权,积极推动农业取水权交易,探索跨行业转让,最大限度发挥水资源价值。二是落实定额管理要求,依据不同作物类型确定用水定额,结合区域气候降水、种植习惯、种植结构及设施配套情况等,开展灌排实验,测算确定区域亩均综合用水定额,为超定额累进加价,定额内节水精准补贴打下基础。三是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增效,以水定地,以水定产,建立节水型农业种植模式,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广农机农艺和生物节水措施。四是加强管护组织建设和终端用水管理,鼓励各地成立由村党总支牵头、村民代表和经营大户为骨干的村级用水管理组织,充分发挥村级用水管理组织在供水工程建设、工程养护、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

(二)实施五大行动

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结合“五大行动”开展,依靠大中型灌区、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大力培育投融建管营一体化农田灌溉企业、农业种植龙头企业,农民用水专业合作组织、经营大户等市场主体模式,全力推进全市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实现节约用水、绿色发展,确保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5.实施规划建设牵引行动。围绕国家保障粮食安全有关部署和农田灌溉发展规划、“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要求,紧紧抓住国家加快建设“系统完备、安全可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循环通畅、调控有序”水网体系,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机遇,以及水利部、农业农村部近期开展的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编制重大契机,结合曲靖“三区四业九带”经作布局和绿色蔬菜、优质水果、新兴花卉、道地药材等特色优势经作产业发展规划,全面分析灌溉发展现状,查找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依托重点骨干水源和引调水工程,开展好罗师灌区、宣威灌区、会泽灌区、富源灌区4件大型灌区及沾益大坡、马龙纳章、师宗高良、富源摩邦水库等23件中型灌区应规尽规,科学做好规划布局,争取一大批大中型灌区进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盘子。新建灌区或现有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中,具备条件的可因地制宜推行灌区干支渠管道化,把智慧水利理念贯穿灌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全生命周期,提高灌区计量感知、调度监控、服务用户的水平,建设一批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符合群众期盼的现代化灌区,并将灌区建设与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统筹推进,逐步实现田间灌溉高效化、农田灌溉“自来水化”、用水管理智能化。结合实际提高项目建设标准,充分运用新技术,采用光伏发电等提水设施供电方式,最大限度降低灌溉设施运行维护成本,全覆盖“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确保农业水价改革“四项机制”有效落地。

6.实施服务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围绕“十四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大中型灌区,大力实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鼓励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在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上,结合曲靖高端食品产业发展规划、“三区四业九带”经作布局规划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要求,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项目,提升水利灌溉效率,发展粮油、重要农产品等重点产业。全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将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作为打造集中连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区的重点区域,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确保项目实施区域水利灌溉设施到位、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四项机制”有效建立运行,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助力全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7.实施市场主体培育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争取国家大中型灌区、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资金,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机制,通过水价杠杆,引导农业企业、节水灌溉企业、农民合作组织参与建设运营农田水利工程,发挥自身优势,因地制宜拓展农业功能,扩大产业增值增效空间。科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灌溉设施完善,已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区域的农业灌溉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要按照完善的水价形成机制,合理收取水费,保本微利,确保市场主体可持续运行;依法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的投入,支持其作为财政补助农田水利项目的建设和管护主体,引导其履行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责任和义务;鼓励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个转企、小升规,引导其向“灌溉设施运行维护+规模化种养”一体化的新型农业主体发展,为农业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8.实施壮大集体经济行动。进一步总结复制推广陆良中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灌溉设施自营、自管、自用,盘活光伏发电设备资源用于提水泵站供电节约水费支出,为集体经济创收的成功经验,充分利用农业水费不用征收水资源费的政策空间,在测算水价时科学考虑农业尾水处理成本,适当提高水价,同时采取财政扶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注资、从事农田水利工程运营管理等方式,推动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向专业化、社会化、实体化方向多元发展,鼓励和引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互联互融,提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和服务运营能力。积极推动基层水管员队伍建设,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专业化社会化服务队伍,推进农田水利工程专业化物业式管理,推广建立健全行政管理、专业管理和受益主体民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农田水利管理体制。

9.实施农田尾水整治行动。将农田尾水整治与乡村振兴、水美乡村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相结合,以洼地、湿地、池塘及农灌沟渠为基础,在农田周边开挖农灌用水、初期雨水调蓄塘及清水生态沟,建设回用配水系统、取水系统,推动建立农田灌溉取水、滞蓄、净化、回用循环体系,有效减少农业用水外排,保障不降雨和中小降雨背景下农田退水及径流得到滞蓄及资源化回用,控制面源污染,同时减少取用水量。大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建引领。坚持从群众需求出发,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运用“党建+”的整合性思维,把节水、管水、护水理念及水商品意识培养融入到现代农业生产各方面、全过程,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治理、乡村振兴等有效融合,促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机制落地生根。

(二)强化资金保障。多渠道落实水利资金,在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的同时,充分用好金融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政策,创新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积极稳妥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以改革举措推动农田水利投融资有关工作,大力推进灌区、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项目建设。在统筹用好中央、省农业水价改革资金基础上,市财政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统筹整合不少于1000万元,给予各县适当补助,专项用于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对综合定额内用水节约且规模超过50亩,已实施水肥一体化、微喷灌滴灌技术、高效节水的运维主体给予适当奖励,对支付水费有困难的种粮农户精准补贴。

(三)践行典型引路。坚持典型引路法,以点上的经验带动面上的落实,进而实现全面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大陆良恨虎坝“引入社会资本”解决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和中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国试点成功经验的复制推广力度,以问题为导向,学习借鉴其他地方先进做法,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把点上的“盆景”变成面上的“风景”,不断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走深走实。

(四)压实工作责任。市级各部门要按照《曲靖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有关要求,加大政策、资金等要素保障,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合力推进。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有关工作,按季度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市水务局负责完善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和供水计量设施,落实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健全田间工程管护机制;市财政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完善田间工程和用水计量条件,指导调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和节水农业发展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优先保障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用地,并依法依规高效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节水减排项目、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评价;市林草局负责依法依规办理占用林地和自然保护区等有关用地手续;市乡村振兴局结合农田水利改革项目整合优化乡村振兴项目资源,推进农田水利改革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全面负责辖区内农田水利改革的持续深化工作。

(五)抓实评估考核。将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监测评估成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范围,作为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以及下年度农田水利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各级财政资金安排的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支出要足额用于工程维修与运行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制定工程管护经费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建立考核奖补机制。要定期开展对已实施改革地区的“回头看”,评估各项机制运行情况和实际成效,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监督指导,特别是要强化资金保障,持续巩固已改革区域的改革成果,防止一边改一边丢,确保改一处成一处。

(六)注重教育引导。加强系统教育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提升各级干部推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经验的能力水平,不断总结提炼改革经验和创新成果,采取政策引导、现场推介、座谈交流、宣传解读、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快经验及成果在适宜地区复制推广和其他地区参考借鉴,使改革实践由“盆景”变成“风景”。切实加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解读、经验总结、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参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

附件:曲靖市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三年行动任务计划表

 

政策解读:解读《曲靖市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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