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3-05-08 | |
标 题: |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曲靖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曲政办发〔2023〕27号 | 发布日期: | 2023-05-08 11:22:00 |
主 题 词: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有效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完善曲靖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务管理管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李先祥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龚加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兰发文 副市长
成 员:梁永春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沈学龄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孙竹祥 市财政局局长
荀建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 维 市审计局局长
李红琴 市国资委主任
梁文彬 市金融办主任
速拥军 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行长
李灼铨 曲靖银保监分局局长
张 耿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员
朱 丹 市财政局副局长
债务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局长孙竹祥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债务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债务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府性债务管理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出台有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扎实抓好防范化解全市政府性债务工作。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债务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政府性债务统一管理、牵头协调,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评估各地区的债务风险状况,发布风险预警报告,派遣风险观察员,配合处置债务风险;组织开展全市政府性债务统计、清理工作,将一般债务、专项债务纳入预算管理;负责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的管理和对下转贷工作;完成债务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债务管理委员会人员若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