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3-04-20 | |
标 题: | 关于毕磊等四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曲政任〔2023〕13号 | 发布日期: | 2023-04-20 08:44:00 |
主 题 词: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
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毕 磊 任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正处级,试用期一年);
黄 玲 免去曲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张汝文 任曲靖市公益性项目代建管理中心主任(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程锦生 任曲靖市第二中学副校长(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