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
发文机关: | 曲靖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1-04 |
标 题: | 关于张祖林等十六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曲政任〔2023〕4号 | 发布日期: | 2023-01-04 11:22:00 |
主 题 词: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
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祖林 任曲靖市公安局副局长;
顾 健 免去曲靖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单祖伦 免去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张绍永 免去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市防治艾滋病局局长职务;
胡建勇 免去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职务;
魏学勇 免去曲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总督学职务;
角忠剑 任曲靖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张 顺 任曲靖财经学校校长(管理五级,试用期一年),免去曲靖财经学校副校长职务;
王鑫飞 任曲靖财经学校副校长(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刘进权 任曲靖应用技术学校校长(管理五级,试用期一年),免去曲靖农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李兴琦 任曲靖技师学院院长(管理五级,试用期一年),免去曲靖技师学院副院长职务;
肖良松 任曲靖技师学院副院长(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韩春丽 任曲靖技师学院副院长(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栾增能 任曲靖技师学院副院长(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李繁华 免去曲靖技师学院副院长职务;
宁 浩 免去曲靖市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