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2-11-16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22〕110号 发布日期: 2022-11-16 16:42: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曲靖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十四五”

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曲靖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于2021年11月18日以曲政发﹝2021﹞51号文件印发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加快推进曲靖市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的消防救援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授旗训词精神,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规划》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狠抓各项保障措施落实落地,为曲靖市建设云南省副中心城市保驾护航,为全市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推进《规划》实施,到2025年,全面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全面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全面加强和改进社会火灾防范工作,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和综合保障水平,建立与云南省副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更加高效科学的消防治理体系,不断提高消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政治委员任副组长的《规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规划》实施有关工作,研究和审议重大事项,提出工作部署要求,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规划办公室在市消防救援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兼任,成员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规划办公室负责统筹各项日常事务,负责做好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批准事项的准备工作,起草领导小组重要文件和报告,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推动《规划》实施的重要责任主体,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细化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规划》有力有序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年11月30日前)

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明确推进《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架构,细化任务分工,安排好近期、中期和远期工作重点,促使全市上下深刻认识《规划》推进工作的重要性。

(二)组织实施(2022年12月1日—2025年9月30日)

按照《规划》任务清单(见附件),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与,按年度推进《规划》实施,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工作进行考评通报和达标验收,加强工作督导和跟踪问效。

(三)总结评估(2025年10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通过实地调研、考核验收等方式,组织对全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客观评估,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为“十五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打下基础。

五、工作机制

(一)融入发展机制。市消防救援支队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加强向党委政府的请示汇报,加大与对口业务部门的协调对接,主动把《规划》中的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项目融入地方工作和项目建设,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确保《规划》有效落实落地。

(二)分析研判机制。规划办公室定期召集市直有关部门,召开《规划》实施研判会,了解掌握《规划》实施进度,研究解决《规划》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考核评估机制。规划办公室根据任务分工,提请市政府把《规划》有关目标任务纳入政府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和政务督查内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纳入有关部门、地方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综合运用定期检查、曝光约谈、监督问责等手段,提高《规划》执行力和落实力。

(四)督办问效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特别是指标性的重点工程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不重视、进度慢、成效差,不能按时完成《规划》任务分工的单位和责任人,启动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规划》的战略引导作用,充分认识《规划》推进工作的长期性,充分认识《规划》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保障条件,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充分利用《规划》实施的有利条件,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发展规划等有效衔接,通过规划推进解决实际问题。市消防救援支队要专门负责统筹《规划》实施过程中的各项事务,定期召开协调会、推进会,确保按期保质完成《规划》内容。

(二)严密组织机构,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规划》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认领各自所属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压实责任分工,倒排完成工期,着力推进《规划》目标落实。各县、市、区也应分别成立《规划》实施工作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调度,要按照确定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加强与本级规划的衔接,结合新一轮城乡规划编修,及时编修县、市、区消防专项规划,统筹编修乡镇消防规划(消防专篇),构建定位准确、功能互补、上下联动、协调配套的消防规划体系,增强规划兑现度。

(三)定期分析评估,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跟踪、年度监测分析,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根据监测分析和评估结果,及时改进工作措施,对《规划》进行科学调整。将《规划》目标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政务督查内容,建立完善目标指标统计和考核机制,加大考核和结果运用力度。对落实《规划》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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