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2-11-07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22〕106号 发布日期: 2022-11-07 16:21: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曲靖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

 

为进一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及小城镇承载能力,根据《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加快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曲发〔2022〕6号)精神,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推动高品质城镇建设为主线,大力实施道路交通畅行、市政设施完善、环境美化与保护三类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到2024年,城市基础设施功能得到显著提升,城市美、山水美、人文美成为普遍形态,曲靖美丽宜居城市享誉度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道路交通畅行工程。通过完善道路交通网络,优化道路通行环境,提高道路承载能力,使道路通行更加有序顺畅,让人民群众出行更方便、更舒心、更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2022—2024年,全市计划实施道路交通畅行项目120个,计划投资187.77亿元。其中,市级统筹实施9个、计划投资61.57亿元;中心城市统筹实施64个、计划投资73.45亿元;宣威市统筹实施12个、计划投资9.01亿元;陆良县统筹实施16个、计划投资19.09亿元;师宗县统筹实施1个、计划投资0.99亿元;罗平县统筹实施6个、计划投资6.59亿元;富源县统筹实施4个、计划投资6.87亿元;会泽县统筹实施8个、计划投资10.2亿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落实,不再列出)

(二)实施市政设施完善工程。以提升城市建设品质为重点,完善城市功能配套,着力抓好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重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重点围绕市政道路、停车设施、慢行系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等方面,加快市政设施建设步伐,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有力促进新时代城市高质量发展。2022—2024年,全市计划实施市政设施项目77个,计划投资161.54亿元。其中,市级统筹实施1个、计划投资0.5亿元;中心城市统筹实施24个、计划投资42.6亿元;宣威市统筹实施6个、计划投资5.77亿元;陆良县统筹实施20个、计划投资36.85亿元;师宗县统筹实施1个、计划投资0.1亿元;罗平县统筹实施3个、计划投资2.8亿元;富源县统筹实施12个、计划投资33.34亿元;会泽县统筹实施10个、计划投资39.58亿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环境美化与保护工程。以绿美曲靖三年行动为抓手,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互统一,贯彻生态发展理念,全面开展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化、湿地、河道整治、山体修复等环境治理项目,提升全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使全市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提高。2022—2024年,全市计划实施环境美化与保护工程57个,计划投资172.91亿元。其中,市级统筹实施1个、计划投资33亿元;中心城市统筹实施20个、计划投资23.36亿元;宣威市统筹实施13个、计划投资7.78亿元;陆良县统筹实施2个、计划投资6.5亿元;师宗县统筹实施2个、计划投资2.52亿元;罗平县统筹实施2个、计划投资5.98亿元;富源县统筹实施8个、计划投资55.99亿元;会泽县统筹实施9个,计划投资37.78亿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部署要求,主要领导带头研究安排、督促推进,分管领导具体落实、一线推进,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协作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强化统筹调度和部门联动,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对影响项目开工的制约问题要主动牵头协调,加快推进。各级、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与项目单位对接沟通,主动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和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项目管理。各责任单位要成立项目工作专班,严格按照程序推进项目建设,切实压实项目负责人责任,认真落实项目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管、项目建设合同制等要求,严格按时序进度推进项目建设,实行工程质量全程监控,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四)强化资金筹措。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根据事权划分和责任分工,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充分挖掘项目收益点,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做好项目储备和包装。在本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合作开发、发行债券等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充分发挥各级现有投融资平台作用,参与三年行动有关项目投资建设。

(五)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工作推进情况通报机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定期对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建立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围绕任务清单开展跟踪问效,全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建立问责机制,对作风不实、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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