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2-09-09 | |
标 题: |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曲靖市电煤保供工作专班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曲政办发〔2022〕79号 | 发布日期: | 2022-09-09 15:07:00 |
主 题 词: |
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电煤保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完成电煤保供目标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曲靖市电煤保供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陈 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高兴元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国顺 市能源局局长
成 员:杨 彬 市能源局副局长
杨德璋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武 俏 市公安局副局长
顾雁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总督查
蒋 惠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马庆健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显才 市税务局副局长
杨文纲 国家矿监局云南局监察执法一处副处长
刘 梅 曲靖供电局副总经理
王富祥 麒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 周 沾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桂腾荣 宣威市委常委、副市长
潘 舒 陆良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福建 师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国志 罗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正虎 富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牛 睿 会泽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电煤保供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产煤县(市、区)积极稳妥推进电煤保供工作,全面完成电煤保供任务。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能源局,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王国顺 市能源局局长
副主任:杨 彬 市能源局副局长
杨德璋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尹 旻 市能源局煤炭科科长
周昱志 市能源局电力科科长
唐琳玲 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科长
蔡光金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刘云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科科长
姜 醒 市市场监管局价监科科长
陈寿宝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科长
孙 锦 市税务局收入核算科科长
赵贯超 曲靖供电局规建部经理
办公室负责工作专班日常事务,开展动态巡查监督和联合执法。
二、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市能源局。负责牵头推进电煤保供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电煤保供各项制度措施,加强统筹调度和研判分析,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地见效。
(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强价格监管,强化煤电双方价格协调跟踪,督促煤电企业按合同规定价格、质量供煤和及时结算煤款。加强电煤中长期合同诚信履约监管,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不履约典型案例报送;对电煤合同履约率差的煤矿企业,纳入重点监控名单,会同市场监管、税务、煤矿安全监察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三)市公安局。负责电煤管控各站点的治安维稳工作,维护电煤运输过程中的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依法打击电煤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煤矿建设用地、资源配置、矿业权设置支持力度,加快协调煤矿采矿许可证办理。
(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电煤保供煤矿企业恶意囤积煤炭、哄抬物价、市场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监管。
(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电煤运输,在重要节点时段简化检查程序,确保电煤运输安全、通畅、有序,协调解决电煤运输存在的困难问题。
(七)市税务局。负责依法依规及时足额征收电煤销售税费。
(八)曲靖供电局。负责为煤矿生产建设提供电力保障,加快实施煤矿“双电源、双回路”改造,提高用电安全水平;配合市能源局落实有序用电方案,全力保障全社会用电需求。
(九)国家矿监局云南局监察执法一处。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科学统筹发展与安全,在煤矿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五化”建设等方面加大指导力度,提升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十)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电煤保供属地责任,强化组织协调,统筹抓好煤矿安全生产、落实电煤保供任务;督促严格履行合同并跟踪落实合同执行情况。
工作专班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各产煤县(市、区)要及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细化职能职责,扎实推进做好本行政区域电煤保供工作。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