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9-09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曲靖市电煤保供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22〕79号 发布日期: 2022-09-09 15:07: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曲靖市电煤保供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市电煤保供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完成电煤保供目标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曲靖市电煤保供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陈  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高兴元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国顺    市能源局局长

成  员:杨  彬    市能源局副局长

杨德璋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武  俏    市公安局副局长

顾雁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总督查

蒋  惠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马庆健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显才    市税务局副局长

杨文纲    国家矿监局云南局监察执法一处副处长

刘  梅    曲靖供电局副总经理

王富祥    麒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李  周    沾益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桂腾荣    宣威市委常委、副市长

潘  舒    陆良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福建    师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国志    罗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正虎    富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牛  睿    会泽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电煤保供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产煤县(市、区)积极稳妥推进电煤保供工作,全面完成电煤保供任务。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能源局,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王国顺    市能源局局长

副主任:杨  彬    市能源局副局长

杨德璋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成  员:尹  旻    市能源局煤炭科科长

周昱志    市能源局电力科科长

唐琳玲    市发展改革委综合科科长

蔡光金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刘云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科科长

姜  醒    市市场监管局价监科科长

陈寿宝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科长

孙  锦    市税务局收入核算科科长

赵贯超    曲靖供电局规建部经理

办公室负责工作专班日常事务,开展动态巡查监督和联合执法。

二、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市能源局。负责牵头推进电煤保供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电煤保供各项制度措施,加强统筹调度和研判分析,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落地见效。

(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强价格监管,强化煤电双方价格协调跟踪,督促煤电企业按合同规定价格、质量供煤和及时结算煤款。加强电煤中长期合同诚信履约监管,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不履约典型案例报送;对电煤合同履约率差的煤矿企业,纳入重点监控名单,会同市场监管、税务、煤矿安全监察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三)市公安局。负责电煤管控各站点的治安维稳工作,维护电煤运输过程中的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依法打击电煤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大煤矿建设用地、资源配置、矿业权设置支持力度,加快协调煤矿采矿许可证办理。

(五)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电煤保供煤矿企业恶意囤积煤炭、哄抬物价、市场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监管。

(六)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电煤运输,在重要节点时段简化检查程序,确保电煤运输安全、通畅、有序,协调解决电煤运输存在的困难问题。

(七)市税务局。负责依法依规及时足额征收电煤销售税费。

(八)曲靖供电局。负责为煤矿生产建设提供电力保障,加快实施煤矿“双电源、双回路”改造,提高用电安全水平;配合市能源局落实有序用电方案,全力保障全社会用电需求。

(九)国家矿监局云南局监察执法一处。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科学统筹发展与安全,在煤矿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五化”建设等方面加大指导力度,提升全市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十)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电煤保供属地责任,强化组织协调,统筹抓好煤矿安全生产、落实电煤保供任务;督促严格履行合同并跟踪落实合同执行情况。

工作专班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各产煤县(市、区)要及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细化职能职责,扎实推进做好本行政区域电煤保供工作。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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