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4-11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发〔2022〕18号 发布日期: 2022-04-11 10:16: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现将《关于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市两会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确保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2〕7号),结合曲靖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一)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全面压实“四方责任”,强化信息收集管控、疫情监测和网格化管理,提高防控的精准性、及时性、有效性。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严格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防控,加强日常健康监测,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扎实抓好疫苗接种工作,确保不出现规模性疫情输入和反弹。坚持关口前移,在所有高速公路出口、省际入曲卡口、高铁站、火车站等地方,严格排查重点涉疫人员,发现健康码黄码、红码人员就地临时隔离,对行程码带星号人员免费进行核酸检测。严格落实重大集聚活动报备制度,全面落实“四早”措施,筑牢群防群控防线。优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准备,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正常生活的影响。(牵头单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二、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二)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抢抓国家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的有利时机,围绕水利建设、生态环保、基本民生、区域重大战略、现代农业和纳入国家、省“十四五”重大工程项目,加大向国家、省有关部门的协调汇报力度,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同比增长10%以上。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全力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确保全年争取专项债券资金不低于140亿元、同比增长21%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4500万元以上,用好用活市级1亿元项目前期费,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深度和质量,确保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开工转化率达6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投资。坚持现场观摩、集中开工、现场办公,狠抓项目建设进度,努力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以上。加快新能源电池、绿色硅光伏、绿色铝精深加工等产业项目建设,确保工业投资增长20%以上、制造业投资增长15%以上。大力实施乡村振兴“百千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程,确保农业投资增长11%以上。加快推进滇东北智慧物流园、陆良陆腾智能物流园等项目建设,确保商贸投资增长13%。全面推进陆寻等6条高速公路建设,确保高速公路投资增长20%。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32件骨干水源工程,确保水利投资增长12%。加快风电、光伏发电等项目建设,确保能源投资增长20%。(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精准实施产业链招商。大力实施招商引资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大招商”机制,聚焦新能源电池、绿色硅光伏、高端食品等主导产业,持续加大产业链精准招商力度,提升制造业项目投资比重,确保实际到位省外国内资金增长15%以上。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等企业首次到曲投资,且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市财政按固定资产投资的1‰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加快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对2021年批次专项债券项目,逐个梳理投资进度、支付进度,督促项目按时序进度推进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对2022年第一批专项债券项目,逐个建档立卡、专班推进,确保2022年3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对2022年其他批次专项债券项目,压实工作责任,有力有序推动建设。加强专项债券资金支付进度的督促检查,对资金长期趴账的项目予以通报。(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提升项目要素保障能力。深入落实项目统筹推进“三项制度”,强化项目清单管理、市县牵头领导和要素保障领导月调度,统筹调配要素资源向重点项目倾斜,强化用地、林地、环评、能评、融资等要素保障。抢抓全省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有利时机,指导项目完善用地报件等材料,加大协调对接力度,切实提高项目报批效率。严格落实重大项目“1对1”服务机制,全面梳理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需求,争取更多重大项目列入全省年度“服务保障清单”,推进项目审批手续办理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建设用地报批审查专班,全年获批成片开发方案不少于10个、新增建设用地不低于8000亩(不含交通水利项目用地)、计划收储和供应土地不少于8000亩。扎实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大力推动城镇低效用地腾退出清,支持市场主体参与城镇、产业园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建立财政资金、预算内投资、金融机构融资联动协同机制,按月梳理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融资需求清单,适时开展政府、企业、金融机构沟通会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办、市林草局、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推动消费市场加快恢复

(八)鼓励支持传统消费。鼓励开展“消费促进月”、“彩云购车补”、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等促消费活动,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简化各类市场主体举办户外促销活动的审批手续,加强消费者意愿和权益保护,扎实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有序放开“外摆位”限制,拓展商品和服务展示空间,拓宽消费渠道。(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九)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壮大“新零售+”消费,发展智慧商店、无接触配送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释放城乡消费潜力。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邮政快递、电商平台等服务企业向农村延伸拓展,加快实现“快递进村”。支持建设电商直采直销基地、生鲜农产品产地仓,开设农特产品旗舰店、特产馆,开展直播带货。加快建设新型消费载体,支持实体店、城市综合体、商品交易市场提升改造,升级曲靖外滩、樵楼夜市、南市夜街等商圈及特色商业街区,申报创建省级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鼓励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打造夜经济地标和网红打卡点。(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水平

(十)强化外资利用水平。对利用外资的项目,在支持申报省级奖励资金的基础上,市财政根据项目建设情况,给予适当奖励。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市内企业境外项目中长期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对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加大服务指导力度,积极争取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助。积极争取2022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扎实抓好外资市场主体培育,推动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

(十一)大力发展对外贸易。全力打造开放平台,充分发挥曲靖海关作用,加快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富源出口监管仓建设,启动进口保税仓建设,培育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曲靖经开区南海子片区绿色硅光伏、西城片区新能源电池、沾益白水片区和富源胜境片区绿色铝精深加工、沾益花山片区有机硅新材料、师宗大同片区不锈钢等产业实现加工贸易一体化发展,积极申新中国成立家级加工贸易园区。加大财政支持外贸发展力度,积极争取省级外贸专项信贷支持,培育新增一批外贸重点企业、龙头生产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组织企业参加南博会、广交会、进博会、东盟博览会、厦洽会等重要外向型展会,确保全市进出口总额增长18%。(牵头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曲靖海关、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加快推进产业优化升级

(十二)加快建设先进制造基地。建立完善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加强重点企业运行调度,确保重点企业稳产增产、重点项目有序推进,推动实现产业集群发展。打造千亿级新能源电池产业集群,推动德枋亿纬11万吨纳米磷酸铁锂等项目建成投产,加快富源铜优负极复合材料等项目建设,力争实现产值200亿元以上。打造千亿级绿色硅光伏产业集群,推动晶澳二期20GW单晶硅棒及切片等项目达产,力争隆基二期20GW硅棒及30GW切片建成投产,力争实现产值320亿元以上。打造千亿级绿色铝精深加工产业集群,推动索通云铝90万吨阳极炭素二期等项目建成投产,力争实现产值22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三)加快建设高端食品基地。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全面落实耕地地力补贴等惠农政策,确保播种粮食964万亩、粮食产量达330万吨以上,保障粮食安全和“菜篮子”产品供应。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和畜牧业转型升级,发展绿色蔬菜、优质水果、道地药材、新兴花卉等高效经济作物430万亩以上,力争出栏生猪1344万头、肉牛70万头,确保生猪、肉牛规模化养殖率分别达64%、45%。推进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园(田园综合体),积极争取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因地制宜开展市级试点创建。推动今麦郎面品饮品、沾益温氏生猪屠宰加工等项目建成投产,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提高到2.3:1。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积极争取“百亿金融支农行动”资金、中央财政资金和省财政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支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两高两新”专项行动方案,调动线上线下旅行商的积极性,打造周边游、乡村游等短途旅游消费热点,培育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力争全年接待游客数量增长10%,实现旅游综合收入增长10%。对年度实际完成投资2亿元以上的重大文旅项目,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支持,确保罗平创成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3个、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2个,建成高品质酒店5家、半山酒店3家、等级旅游民宿18家。抓紧出台加大支持旅游业恢复助企纾困解难的政策措施,允许暂退80%保证金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2年12月31日。(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五)加强产业园区建设。制定实施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曲靖经开区产值实现一年倍增,积极争取省级奖励政策支持。优化园区规划产业布局,高标准编制园区总体规划和规划环评,力争2022年6月底前获批。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市财政安排5亿元用于全市产业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园区建设,持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积极争取省级奖励资金和支持政策,力争2个园区纳入全省清洁生产改造先进技术应用示范点范围。(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提升电力保障能力。突出抓好煤电保障供应,抓紧抓实能源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工作,加快推动雨汪电厂2×100万千瓦火电机组建设,力争全市火电发电量达180万千万时以上。加快产业园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推进500千伏麒麟变、220千伏浦山变等电网工程建设,最大限度保障园区用电需求。推动39.7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项目部分并网发电,确保394万千瓦风电和65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牵头单位:市能源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曲靖供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快研究制定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一城一策”引导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鼓励超出合理去化周期的县(市、区)采取有力措施稳价促销,支持低于合理去化周期的县(市、区)增加土地投放和商品房供给。加快历史遗留商品房不动产权登记和“烂尾楼”处置,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大力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加强房地产市场和企业运行监测,主动防范化解潜在风险。(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八)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市财政安排资金3000万元,重点支持电子政务、城市大脑和云资源服务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抢抓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建设和实施“东数西算”工程的机遇,加快建设“数字曲靖”,推动曲靖经开区全国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传统企业“三化改造”,推广农产品溯源区块链应用,完成4A级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推进数字社区、数字小镇、数字乡村建设。积极争取数字城市和智慧县城建设试点,确保“城市大脑”上线运行。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增长30%以上。(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六、推动城乡建设和县域经济发展

(十九)实施城市更新改造。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金融信贷支持,推进157个老旧小区和13501户棚户区改造,加快供水、排水、燃气等城市(县城)市政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新增城市燃气管道70公里、城市污水管网50公里、海绵城市1.92平方公里。(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积极争取省委、省政府出台支持曲靖建设云南副中心城市的措施意见。落实全面放开城市落户大力吸引人才8条措施,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挥先进制造业就业对服务业就业的带动作用,力争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2%。力争会泽、师宗创成美丽县城,宣威、富源创建取得明显成效,力争罗平鲁布革布依风情等3个特色小镇纳入省级特色小镇清单管理,提高县城和集镇建设水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一)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争先进位。树立强烈鲜明的高质量发展导向,确保宣威、陆良、师宗、罗平、富源、会泽稳居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前20强县(市),力争陆良、罗平、富源进入经济增长进位较快前20强县(市)。积极争取省级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奖补资金,推动县域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麒麟、沾益、马龙先行先试,引领带动会泽、宣威、富源重点帮扶县加快发展,争取沪滇协作资金、集团(定点)帮扶资金不低于3亿元,争取中央、省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亿元、增长10%以上。启动市级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星级创评动态管理,积极争取民族地区农村住房功能提升试点,建设具有现代居住功能的传统民居。(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十三)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大力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将社会投资一般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40个工作日以内,确保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9%、全程网办率达70%、“跨省通办”事项达140项以上。全面落实服务企业三项制度,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严密防范公职人员违规插手招商引资项目,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四)推动市场主体倍增。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确保市场主体净增10%以上,其中企业净增15%以上。深入推进“四上”企业市场主体培育,确保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0户、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65户、限额以上商贸企业65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7户。(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五)加大助企纾困减负力度。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减税降费政策,加大涉企收费检查。加大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积极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但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劳动力密集、社会效益高的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微企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励等政策。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及社保补贴、培训补贴等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落实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和分时段弹性收费政策,降低物流成本。(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六)增强创新创业活力。落实好云南省加快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若干政策措施,推动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支持企业在曲靖建立研发中心或工程实验室,培育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家以上、省级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5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十七)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基础设施、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制造业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保持信贷规模与经济发展需求基本匹配。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1%提供激励资金政策,加大首贷、无还本续贷的支持力度。用好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带动金融机构按风险补偿资金5—10倍的标准安排年新增贷款额度,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增加贷款额度和比例。加快推进“信易贷”平台建设,提升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获贷率和比重。对借用支农再贷款加大乡村振兴领域信贷投放的农业合作金融机构,按照再贷款金额的1%给予财政贴息。积极推进市“首贷中心”建设,入驻地方政务服务窗口,推行个体工商户“一站式”首贷服务。全面对接省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立重点中小微企业清单,完善政府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重点中小微企业定期对接机制,积极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牵头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曲靖市中心支行、曲靖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严格对照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压实责任、精准施策,有力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于每月23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每季度向市人民政府进行专题报告。

政策解读: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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