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3-04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曲靖市政府系统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开展抓落实促跨越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22〕15号 发布日期: 2022-03-04 16:42: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曲靖市政府系统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开展抓落实促跨越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曲靖市政府系统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开展“抓落实、促跨越”行动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市政府系统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

大力开展“抓落实、促跨越”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全市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工作部署,持续巩固政府系统“作风建设年”“落地见效年”“作风建设持续深化年”活动成果,激励政府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转作风、强担当、抓落实,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奋力谱写曲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篇章,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政府系统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开展“抓落实、促跨越”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两会”、省委、省政府曲靖现场办公会精神,围绕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市“两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按照全市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部署,聚焦“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主题,大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全力当好曲靖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施工队”,推动各项工作一年实现新的开局、两年实现质的提升、三年实现新的跨越。

二、主要任务

(一)完成中央、省决策部署任务。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决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完成全市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目标任务。聚焦打造先进制造基地、高端食品基地、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和云南副中心城市目标定位,实施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确保市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到2024年达4600亿元以上,为实现“十四五”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三)完成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2022年,在完成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加压奋进,确保实现市内生产总值增长10%、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2023年、2024年分别完成年度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没有明确目标的,以省级下达目标执行。市政府工作报告与省级下达目标不一致的,以较高的目标执行。

(四)完成其他工作任务。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推进

(一)任务分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任务分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决策部署后,按照《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由市直有关部门牵头起草贯彻落实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做到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查,形成责任链条。

2.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任务分解。制定“7+4+N”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三年和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期限、牵头领导、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做到任务可量化、措施可操作、工作可考核、结果可运用。一是按照全市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部署,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分别研究制定“3+6+2”产业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生态环境建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安全发展、构建开放发展高地、持续增进民生福祉7个三年行动计划。二是从政府工作实际出发,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分别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市场主体、强化招商引资、企业上市培育4个三年行动计划。三是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结合行业要求和工作实际,分别制定本部门、本行业重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对照市级要求构建三年行动计划体系。各县(市、区)、曲靖经开区以政府、管委会名义制定的三年行动计划和市直有关部门制定的三年行动计划于2022年3月31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联系人:王慧婷,联系电话:0874—3126998,18887405443,邮箱:qjszfzfb@163.com)。

3.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2022年,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曲政发〔2022〕5号)要求抓好落实,2023年、2024年分别根据年度市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抓好落实。省级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高于市政府工作报告的,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任务分解方案,报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

4.其他工作任务分解。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需要纳入“抓落实、促跨越”行动过程考核的,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任务分解方案。

(二)调度推进

1.制定推进计划。根据重点工作三年行动计划或者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任务分解,责任单位会同配合单位,于5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建立工作台账,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按月、按季、按重要时间节点明确工作推进要求,明确责任单位的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员,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强化专班推进。各级各部门按照推进计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工作任务重、时间要求紧、完成难度大的重点工作和投资规模大、工程工期紧、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项目,由市政府牵头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实体化运作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推进落实。

3.加强统筹调度。完善重点指标、重点工作、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分级调度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月月有进度、季季见成效、年年有突破”。一是责任单位定期调度。对一个单位负责的工作,由责任单位负责统筹调度,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涉及多个单位的工作,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由责任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推进工作;配合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题调度。对牵头实施的三年行动原则上实行一月一调度,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三是市政府主要领导重点调度。建立市政府常务会议调度三年行动推进机制,适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在下一次常务会议上通报落实情况。建立市政府主要领导定期研究产业项目推进制度,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和实地调研、现场办公等形式,每两个月听取一次各县(市、区)和曲靖经开区重点产业项目谋划、招商引资、建设推进情况汇报。

4.加强预警提醒。对工作推进缓慢、未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的配合单位和县(市、区),由责任单位及时发出预警提醒并督促指导完成整改。对不主动牵头、统筹协调不到位,导致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以及未按期完成责任单位预警提醒事项整改的配合单位和县(市、区),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发出预警提醒,督促完成整改。

5.注重信息反馈。健全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和市直责任单位于每月5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市人民政府常态化向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政协通报工作制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梳理汇总重点工作情况,分别报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班子成员。

(三)跟踪督促

1.强化立项督办。对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预警提醒后整改不到位、市政府督查室督查发现重大问题的,由市政府督查室向责任单位发出“白色督办单”督办;收到“白色督办单”整改不力的,向责任单位发出“黄色督办单”督办;工作仍然推进不力、屡督不改的,向责任单位发出“红色督办单”,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

2.完善通报制度。健全按月、按季、按节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通报批评、通报表扬制度。由责任单位负责梳理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按程序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对工作推进严重滞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作说明。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单位及典型经验,进行通报表扬(交流)。通报情况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

3.强化约谈问责。对因工作推进不力被通报批评3次以上的,被“红色督办单”督办3次以上或督办后未按要求整改落实的,未完成主要经济指标季度目标任务且排名末2位的县(市、区),未完成主要经济指标和GDP支撑指标季度目标任务且排名全省末3位的市直部门,以及其他重点工作推进滞后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由责任单位或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约谈建议,报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重点工作在年度省对市考核中排名末3位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因工作不力导致市委、市政府被省以上约谈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以及其他重点工作推进不力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按程序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考核评价

1.纳入综合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把“抓落实、促跨越”行动各项工作推进过程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县(市、区)、曲靖经开区被通报表扬(批评)的,在年度综合考核中每次加(扣)2分;被约谈的,每次扣3分,被问责的,每次扣5分。市直部门被通报表扬(批评)的,在年度综合考核中每次加(扣)1分;被约谈的,每次扣2分,被问责的,每次扣3分。

2.强化激励奖补。完善项目前期费激励奖补制度,对年度超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县(市、区)给予前期经费奖补。完善财政资金竞争分配制度,实行“竞争安排、撬动使用”。建立要素指标竞争分配制度,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优先保障大项目、好项目,对土地、林地、能耗、有序用电、环境容量、产能等要素指标实行市级统筹、竞争分配、重点支持、动态调整,旗帜鲜明树立“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还要问责”的干事创业导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抓落实、促跨越”行动各项工作,适时跟踪问效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要及时制定方案、成立工作机构,扎实开展“抓落实、促跨越”行动。

(二)提升落实能力。加强思想淬炼,坚持在全面、系统、深入上下功夫,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夯实思想根基。加强政治历练,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省委有要求、市委有安排、政府见行动”。加强实践锻炼,勇于直面问题、善于解决问题,把曲靖的市情特点弄懂弄透,把中央和省的精神与曲靖实际结合好、落实好。加强专业训练,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既当领导、又当专家,不断提高专业化、专门化、精细化水平。

(三)强化作风保障。牢固树立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的工作理念,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扎实推进现场办公,做到党的方针政策在一线宣传、社情民意在一线掌握、工作在一线落实、矛盾在一线化解。大力推行典型引路法,发现培育典型、总结宣传典型、大力推广典型,形成示范引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落地。

 

附件:曲靖市政府系统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大力开展“抓落实、促跨越”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曲靖市政府系统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

大力开展“抓落实、促跨越”行动领导

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先祥  市长

副组长:龚加武  常务副市长

        谷超灵  副市长

        吴  静  副市长

        王文生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刘本芳  副市长

        普利锋  副市长

        陈  志  副市长

        胡选坤  副市长

        何长松  副市长人选

        罗世雄  一级巡视员

        李金林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金林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段庆东兼任,成员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督查专员、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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