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22-05-31 | |
标 题: | 关于高兴元等二十六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曲政任〔2022〕10号 | 发布日期: | 2022-05-31 15:10:00 |
主 题 词: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
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高兴元 任曲靖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梁永春 任曲靖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孙用坤 不再担任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陈 凌 任曲靖市公务员局局长;
龙永辉 任曲靖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
韦滇平 不再担任曲靖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曹丽华 任曲靖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曲靖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罗方勇 任曲靖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副处级),不再担任曲靖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何永峰 任曲靖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副处级);
唐金辉 任曲靖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副处级);
周成顺 任曲靖市民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翟开富 任曲靖市司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 伦 不再担任曲靖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朱 寒 任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龙 辉 不再担任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提前退休;
蒋 惠 任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曲靖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段家东 任曲靖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曲靖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潘永飞 任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不再担任曲靖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常富 不再担任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王华生 在曲靖财经学校保留管理六级待遇;
叶留玉 在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保留管理五级待遇;
段国郎 在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保留管理六级待遇;
高彦松 不再担任曲靖市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职务;
孙永春 不再担任曲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尹 明 不再担任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职务,保留管理五级待遇;
王宗舜 不再担任曲靖应用技术学校校长、曲靖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在曲靖职业技术学院保留管理五级待遇。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