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
发文机关: |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2-05 |
标 题: |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曲政发〔2021〕6号 | 发布日期: | 2021-02-05 11:05:00 |
主 题 词: | 范性文件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曲单位:
为适应机构改革后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工作需要,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确认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136号)要求,我市对1998年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301件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9月30日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予以公布。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