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1-12
标  题: 关于张耿等十八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任〔2021〕22号 发布日期: 2021-11-12 10:48:00
主 题 词: 任免职

关于张耿等十八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  耿  任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察员(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陶汝毅  任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满江泉  任曲靖市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武  俏  任曲靖市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  波  任曲靖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代  伟  任曲靖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支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何  刚  任曲靖市公安局二分局局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徐安民  免去曲靖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  云   任曲靖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卫文  任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管理五级,试用期一年),免去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董丁贵  免去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职务,保留管理五级待遇;

杨云贵  任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王  坤  免去曲靖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晏明佑  任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邹开斌  任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处级,试用期一年);

袁建华  免去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保明升  任沾益海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

曲靖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