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
发文机关: |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7-02 |
标 题: | 关于李党荣等六位同志免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曲政任〔2021〕14号 | 发布日期: | 2021-07-02 15:40:00 |
主 题 词: | 任免职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
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党荣 免去曲靖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彭安辉 免去曲靖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赖韦名 免去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曲靖市
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职务;
高明生 免去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杨海霞 免去曲靖市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钱林周 免去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