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
发文机关: |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6-16 |
标 题: | 关于顾关富等十二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曲政任〔2021〕13号 | 发布日期: | 2021-06-16 08:53:00 |
主 题 词: | 任免职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
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顾关富 任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宗辉 任曲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建勋 任曲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陈庆亚 免去曲靖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职务;
杨 康 免去曲靖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王 丽 任曲靖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金顶 任曲靖市人民政府驻环渤海地区招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陆家东 任曲靖市地震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栾丽芬 任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余 量 免去曲靖农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孙 伟 免去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马福贵 任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管理六级,试用期
一年)。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