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
发文机关: |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5-08 |
标 题: | 关于徐政等九位同志任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05-07 09:19:00 | |
主 题 词: | 任免职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
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徐 政 现任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何政樘 现任曲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张涛武 现任曲靖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吕延昆 现任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所长(副处级),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聂应斌 现任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江召高等级公路交巡警大队大队长(副处级),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董建成 现任曲靖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张泉武 现任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马 立 现任曲靖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管理六级),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高吉星 现任十八连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局长(管理六级),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