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0-07-28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发〔2020〕40号 发布日期: 2020-07-28 15:38: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曲靖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已经第五届市委常委会第153次会议和市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曲靖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年)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理顺曲靖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的意见》(曲发〔2019〕28号)精神,结合曲靖中心城市建设发展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云南省城市工作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推进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统一领导、市区共建”的总体要求,立足新时代曲靖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市、区两级各自优势,共同承担城市建设任务,努力把曲靖中心城市打造成和谐宜居、富有活力、极具特色、可持续发展的现代化城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补齐短板、完善功能的原则。紧紧围绕曲靖中心城市道路交通拥堵、车位少停车难、主要道路和重要节点品质不高、污水处理设施滞后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供水、排水、燃气、停车场、街头绿地、小游园等城市功能配套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城市发展和市民生产生活中的痛点堵点,提升城市品质。

2.坚持统筹谋划、分级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统筹项目建设、投入分级承担”的要求,充分调动市、区建设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综合考虑项目实施的前瞻性、实用性和财政承受能力,先易后难、先急后缓,将项目分为续建、新建、前期,分三年由市、区两级共同完成建设任务。

3.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中心城市片区开发,以畅通中心城市交通路网、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美化环境、保护山体水系为重点,实施一批见效快、人民群众关切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目标任务

通过推进曲靖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不断完善城市交通循环系统,构建骨干畅通、经络发达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全力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构建功能完善、高效便民的工作生活空间;加快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市容市貌,打造宜居宜业的山水园林城市;全面推进城市面山和水系综合治理,打造山、水、城、人、绿相依共融的城市空间。到2022年,实现曲靖中心城市面貌显著变化,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城市品质明显提升,曲靖中心城市发展格局逐步显现。

二、建设任务

结合曲靖中心城市建设发展需要,2020—2022年,在曲靖中心城市实施道路交通畅行、市政设施完善、环境美化提升、山体水系保护四大工程,不断提升曲靖中心城市发展品质。

(一)道路交通畅行工程

2020—2022年,计划实施道路交通畅行类项目124个,计划投资328.41亿元。

1.推进客运及公共交通设施建设。继续抓好曲靖汽车客运北站,启动曲靖汽车客运东站建设,新建南片区公交枢纽站、水寨公交场站、东片区公交首末站等6个交通枢纽站,增强城市公共交通综合保障服务能力,创建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2.畅通中心城市交通网络。启动G320国道胜境关至下支龙段公路改造工程(城区货运通道段)前期工作,缓解珠江源大道、子午路等主干道货运压力;持续推进东过境高速公路珠街连接线建设;实施龙东路、瑞和西路、经沾路等主干道路,打通区间快捷通道;抓好靖江路、珠江源大道(麒麟段)、金叶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解决路面破损老旧问题;谋划太和东路、南宁北路延长线,构建印染厂片区内道路交通网络;启动三江大道(寥廓北路—白石江段)、紫云路等断头路打通工程,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二)市政设施完善工程

2020—2022年,计划实施市政设施完善类项目104个,计划投资93.58亿元。

1.加快完善城市供排水设施。启动沾益区水厂扩建、马龙区供水管网改造、水电硅产业园水厂建设,解决城市供水不足的短板;实施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项目、西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容工程,持续推进中心城区防洪体系建设项目,新建南盘江东岸截污干管工程,启动建设庄家湾片区雨水泵站,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

2.积极谋划燃气管网建设。新建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曲靖经开区燃气管网,继续推进工业园区供气管网建设,提高燃气使用率,方便百姓日常生活。

3.持续推进电力设施建设。加快110kV万和变电站、太和山片区局部高压电力线网迁改工程和110kV南海子变电站二期增容项目等电力设施建设,提升中心城市供电保障能力。

4.大力发展5G网络、数据中心等通信基站建设。在中心城市建设5G基站2600余座,推动中心城市“新基建”发展步伐。

5.不断提升垃圾处理能力。积极谋划曲靖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加快推进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处理新建工程建设,实施曲靖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改造项目,彻底补齐中心城市环卫设施不足的短板。

6.有序推进停车场建设。按照每年麒麟区5个、沾益区3个、马龙区2个、曲靖经开区2个的任务,分年度实施停车场建设,逐步解决市民出行停车难的问题。

(三)环境美化提升工程

2020—2022年,计划实施环境美化提升类项目125个,计划投资132.77亿元。

1.加快道路及节点品质提升。实施南小线、寥廓北路、紫云北路等道路绿化提升改造以及珠江源广场、寥廓街道、沾益区创文提升改造、曲靖高速桥下空间等重要节点品质提升工程,切实改善城市道路及节点品质。

2.开展公园绿地建设。持续推进寥廓公园、两江公园、麒麟湖公园、玉林山公园、沾益西河国家湿地公园、龙湖湿地公园、西城景观公园等公园绿地建设,提升城市绿地率。
3.推进小游园建设。建设小坡小游园、凤来社区小游园、姜家巷小游园、妇幼医院南苑小游园、旺角时光小游园、小河底小游园、龙翔西路小游园等44个小游园,满足市民休闲、娱乐、健身、运动等日常需求。

4.实施空闲土地增绿补绿和拆围建绿工程。充分利用现有空闲土地,对汇宝东路南侧、寥廓北路铁路桥东南侧等地块进行绿地建设,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实施麒麟区建宁街道车站社区、南宁街道潇湘社区、文慧幼儿园东侧拆围建绿工程,推进马龙区通泉街道粮食局小区、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拆围建绿工程,加快沾益区水泥制品厂生活区、造纸厂生活区拆违建绿工程,增加城市绿化面积。

(四)山体水系保护工程

2020—2022年,计划实施山体水系保护类项目32个,计划投资158.98亿元。

1.实施山体保护工程。启动曲靖中心城市面山景观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加快对裸露破损、植被稀疏山地的修复治理。对寥廓山南坡片区面山进行绿化,合理补植树种,提高森林覆盖率。

2.持续推动水系治理。深入推进南盘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西河滨河景观工程、沾益西河国家湿地公园等城市河道水系治理;加快推进马龙龙湖、麒麟潇湘江水环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抓好马龙区龙洞河大庄段、马龙河下营段等河道治理工程。

3.加快森林公园建设。以龙湖片区旅游型城市综合体为依托,建设翠屏山森林公园、卓笔山森林公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曲靖经开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曲靖中心城市城建重点项目推进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查作用,建立健全重点项目“领导包保”工作推进机制,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法,科学制定工作进度计划,按时序压实每一个环节责任,建立工作台账,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推进“四大工程”落地见效。

(二)强化协作配合,提升服务效能。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曲靖经开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主动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集中要素配置,强化政策保障,在用地指标、供水供电、行政审批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及时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生态环境、政务服务等部门要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积极主动与项目单位对接沟通,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和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优化环节、缩短时限、从速办理。对影响项目开工的制约问题要主动牵头协调,加快推进。

(三)强化项目管理,确保规范运行。各责任单位要严格项目建设程序,认真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履行项目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管、项目建设合同制等要求,实行工程质量全程监控,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禁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要严格控制项目管理费用支出,降低建设成本。各项目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确保项目建设安全有序。

(四)加强资金筹措,扩大融资模式。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曲靖经开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事权划分和责任分工,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多方面、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做好项目储备和包装,充分挖掘项目收益点。在本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合作开发、债券发行等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充分发挥市、区现有投融资平台作用,参与三年行动方案项目投资建设。

(五)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工作实效。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重点项目信息月报送制度,实行专人负责,自发文起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进度报表及有关信息。在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的同时,对项目建设推进中出现的困难和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并及时上报,以保障各部门能够找准根源、有效解决,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市政府督查室、市重点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经常性督查和专项督查,及时跟踪问效,对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措施不实、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督促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的责任。

麒麟区、沾益区、马龙区、曲靖经开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统筹实施项目情况,制定具体的项目推进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建设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明确项目牵头领导、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等信息,于2020年8月10日前将项目推进实施方案上报市重点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上报一名业务总联络员(单位名称、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业务对接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联系人:孙涛;联系电话:0874-3412895;电子邮箱:qjszd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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