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8-07
标  题: 曲靖市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20〕44号 发布日期: 2020-08-07 15:52:00
主 题 词:

曲靖市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3号)和《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8〕40号)精神,结合曲靖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中央、省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关要求,以科技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大局,按照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责任关系、合理划分市级与各县(区)事权和财权责任、统筹推进当前与长远改革发展的基本原则,形成规范合理、权责统一、财政事权与财权相适应、绩效优先的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承担方式,完善财政科技补助方式,全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事权事项
按照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科技工作的特点,将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划分为市本级事权,市级与县(区)级共同事权,县(区)级事权。事权责任主要内容划分为:科技研发、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发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科研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科技领域的其他有关事项等方面,事权事项内容实行项目事权责任管理制。

(一)科技研发
项目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开发。

(二)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发展
项目包括: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公共科技服务平台、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等项目。

(三)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是指围绕建设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根据有关规划等统一组织实施的科技人才专项。项目包括:科技领军人才、高层次科技人才、科技创新团队、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项目。

(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指通过财政补助或后补助的科技项目成果的转移转化。项目包括: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实施、市级技术交易市场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科技金融服务等项目。

(五)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是指推进市辖区域创新能力的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现代科技管理创新三大体系建设。项目包括: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园区、创新创业基地、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项目建设。

(六)科学技术普及
项目包括: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等项目。

(七)科研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
科研机构是指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项目包括改革和发展建设方面的项目。

(八)科技领域的其他有关事项
项目包括: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科技入滇(曲)、科技管理与服务、校企科研开发机构,社会科学研究、其他有关事项等项目。

三、支出责任
科技领域的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为市本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市级与县(区)级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县(区)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科技事项内容项目实行财政补助,补助方式为直接补助或后补助,项目补助实行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制。
(一)科技研发、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发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内容的项目。
1.由市本级确定的科技项目,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2.由市级与各县(区)共同开展的科技项目,确认为市级与县(区)级共同财政事权,由市级财政与各县(区)财政共同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
3.由各县(区)自行确定的科技项目,确认为各县(区)财政事权,由各县(区)财政承担支岀责任。
(二)科研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科技领域的其他有关事项,财政事权支出责任按照隶属关系和现行管理体制分别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各县(区)级财政事权,由同级财政承担支出责任。

四、配套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二)增强各级财力保障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始终坚持把科技作为支出重点领域,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做好预算安排,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科技投入补助。
(三)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紧密结合科技工作特点,加快建立健全科技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和工作考核,着力提高财政科技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四)深化有关改革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方案,抓紧修订完善有关管理制度,把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落到实处,加强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本方案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策解读:关于《曲靖市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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