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
发文机关: |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0-11-19 |
标 题: | 关于查刚等十二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曲政任〔2020〕15号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10:03:00 |
主 题 词: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查 刚 任曲靖市行政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邱光毅 任曲靖市公安局审计处处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苗东武 任曲靖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副支队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朱 秋 任曲靖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钟 云 任曲靖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苏 杰 任曲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
何建陶 任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王 玮 免去曲靖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职务;
周兴稳 任曲靖应用技术学校副校长(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徐 敏 免去曲靖应用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何惠英 任曲靖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龙正洪 任曲靖市第二中学副校长(管理六级,试用期一年)。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