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4-25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曲政发〔2019〕44号 发布日期: 2019-04-25 15:01: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49号),进一步加强全市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市战略,扎实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推进曲靖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品牌战略,建设质量强市。按照“统一管理、共同实施,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稳中求进、强基固本,标杆引领、示范带动,强化监管、多元共治”的原则,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和“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培育六大产业和高原特色农业,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增强质量认证创新活力,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升产业、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市”, 推动曲靖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质量认证体系更加完善、制度更加健全,质量认证的影响力和社会采信度进一步增强,质量认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凸显。规模以上企业全面采用国际先进管理工具和标准方法,通过质量认证的组织数量和认证证书数量大幅增加,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实现较快增长,培育一批具有品牌影响力和省内先进水平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显著加强,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稳固。

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内的产品100%取得认证证书。到2020年底,全市获得各类有效认证证书数量由现有的647张增至700张以上,通过质量认证的企业(组织)数量由现有的240家增至280家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1.推广先进质量管理工具。鼓励和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引入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质量管理工具结合自身实际加以改造提升,积极与专业机构、行业协会联合开发追溯管理、供应链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等新型质量管理工具,打造切实可行的企业质量管理“工具箱”,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推动各行业将自身行业具体要求与质量管理通用要求相结合,协调解决企业在使用质量管理工具时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大力开展质量对比提升和质量攻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2.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围绕六大产业和高原特色农业,以提供高质量产品为目的,鼓励和引导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特色农业、现代服务业等企业(组织)积极采用国际、国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推广应用国家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新版质量管理标准学习应用,重点引导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推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向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全面延伸。发挥国有企业、龙头企业等规模以上企业“主力军”作用,以政府质量奖评审申报、云南省级质量走廊示范单位创建为抓手,落实奖励政策,引导企业参与质量管理“领跑者”行动,带动各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跃升。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宣传培训、诊断咨询等,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培训和技术服务,指导和帮助企业按照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强化企业质量管理控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3.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增强各级政府质量意识,夯实质量基础,推广质量管理标准和质量认证手段,加强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升质量治理能力。鼓励政府各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运用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促进政府从管理型向治理型转变,推动在政府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采信认证结果,形成全社会齐抓质量提升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二)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

4.推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运用新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国际先进标准、方法提升认证要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系统性升级,带动企业质量管理全面升级。以现代农业、传统工业、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军民融合、文化旅游、商贸流通、清洁化工、节能环保、中医中药等重点产业以及住宿餐饮、健康养老、快递物流、物业管理、金融服务、房地产、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大力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5.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以中小微企业为服务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企业质量认证现状摸底调查,摸清质量管理状况和认证需求。采取开办培训班、现场交流、媒体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质量认证工作,引导中小微企业开展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农产品认证、服务认证等自愿性认证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管理服务职能,引导行业内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全面提高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要在现代农业、传统工业、新兴产业、文化旅游等重点优势特色产业中分别培育树立1—2家质量认证标杆企业,带动行政区域内其他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形成以点带面的效应。引导旅游、物流、物业管理、社区服务、教育培训、邮政业寄递等服务型中小微企业获得服务认证,帮助更多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三)大力推进质量认证实施

6.推进食品农产品认证。进一步落实质量兴农、绿色发展理念,引导农业加快向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努力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和生态产品供给,全面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高原生态农业、现代制种、优质林果、特色中药材和现代畜牧业等特色产业为重点,建立温室建造、有机生产、质量检测标准体系,加大科技投入,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培育马铃薯、水果、蔬菜、中药材、花卉、坚果、生猪、肉牛等产品,打造高原生态农业品牌。建立完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依托蔬菜、水果、奶牛等有机产品认证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要积极申报创新中国成立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示范区,增加优质产品的有效供给。(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在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企业大力推行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HACCP)体系认证,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7.推进节能环保低碳认证。助力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环境标志认证工作,强化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意识。围绕低碳节能、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模式,推动水泥、建筑陶瓷、平板玻璃、铝合金型材等高耗能生产企业开展低碳产品、节能产品认证工作,有效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加强对节水产品、环境标志认证工作的指导,加快节水灌溉产品升级换代,选择社会影响广泛、节水潜力大、技术成熟度高的节水产品,推动节水产品认证和环境标志认证工作的开展。(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8.推进服务认证。鼓励有一定规模的住宿餐饮、健康养老、快递物流、教育、商品零售、物业管理、金融服务、房地产、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从业机构建立健全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获得认证,加强针对消费者的标准和认证知识宣传,推动各类认证在服务业中的应用,带动服务品质提高。(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四)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

9.健全完善认证监管体系和机制。进一步健全“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监管体系,加强认证监管能力建设,充实基层认证监管力量,推进部门联动监管。推行“互联网+认证监管”模式,向社会公开质量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信息和监管信息。探索建立证后监管、行业管理信息共享的工作协调机制。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解决方案和“一站式”服务,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完善认证认可约束机制,加强动态监管,督促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执法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10.加强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管。严格依照国家统一的认证目录,督促企业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着力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强化对电线电缆、安全玻璃、防火门、低压电器、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等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生产、销售领域的监管。根据企业管理水平和诚信状况,实施分类管理,优化认证程序,引入“自我声明”方式,鼓励企业加快提质升级。严守产品安全底线,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未获得认证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性活动中使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11.抓好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机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和市县与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加强基层日常巡查、抽查和督促整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专项监督检查、能力验证、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等手段,加强对食品、药品、环境与环保、工程、公共卫生、疾控、职业卫生健康、机动车、农林、司法鉴定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监管。重点对机构资质与资格合法性、质量管理体系运行、项目符合性、报告规范性、设备准确性、人员能力等进行检查,督促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严格按照标准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确保检测数据科学、公正、准确、有效。(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12.加强辖区内认证活动监管。运用“认证认可业务综合监管平台”,发挥认证行政监管对违规认证活动的震慑作用,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者认证标志等行为,规范认证市场秩序,净化认证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13.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及人员责任。加强诚信信用体系建设,推行检验检测认证从业机构信用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强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从业主体责任和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健全对参与检验检测认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检验检测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出证人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负总责制度,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实施分类监管,探索建立统一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交换共享,建立动态化、流程化监管惩戒机制,归集失信信息,建立跨部门监督信息联动响应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五)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

14.积极营造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良好环境。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加大政府购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力度,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避免多头管理和重复评价,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健康发展,增强曲靖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新动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15.促进检验检测认证行业机构改革发展。实施“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提高行政效能。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市场驱动原则,全面深化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改革,以技术基础好、综合实力强的检验检测机构为核心,整合市、县、区相关部门业务相同、相近的机构,建立市、县、区综合检验检测机构,作为第三方独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工作;强化认证活动的第三方属性,健全市场化运行机制,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以资产、人员、设备等资源为纽带进行横向、纵向整合,建立门类齐全、服务高效、核心竞争力较强的检验检测认证一体化机构。培育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规模效益好、品牌影响大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做强做优。(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曲靖公路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16.提升检验检测认证行业综合服务能力。在新材料、新能源、重大装备、信息技术、节能环保、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建设、司法等重点领域,支持一批技术有特长、服务有特色的专业化检验检测机构发展,不断满足市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创新技术平台建设,在资源、信息、人才、科研等方面实现共享和协同创新,抓好科技研发工作,注重加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用合作,提升创新服务发展能力,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产业经济深度融合,为地方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曲靖公路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17.加快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走出去”步伐。支持全市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拓展省内外业务。加快省级质检中心、检验检测重点实验室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认证能力和水平,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跟随装备制造、工程建设等优势产业和先进产能走出去。加快认证认可人才培养,为检验检测认证“走出去”提供强有力支撑。(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曲靖公路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统筹推进协调机制。加强对检验检测认证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曲靖市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做好政策衔接、规划引导和工作协调,建立日常监管和重大行动联动机制,健全信息互享、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方案实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将质量认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县(市、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质量认证体制机制建设,形成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社会共治新格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具体举措、时限要求,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政策规定,借助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开展宣讲解读、采访报道、咨询服务等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弘扬质量文化、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传播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普及质量认证知识,推广获得质量认证的企业和产品,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合理引导生产消费。

(三)加强政策支持,强化综合保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和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支持政策和鼓励措施,鼓励企业申请质量认证,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加大社会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投入,积极培养和引进检验检测认证专业技术人才,加强质量认证学科教育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给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建设优先配套支持,切实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服务全市六大产业的技术服务能力。

(四)加强督促检查,实施考核评价。将质量认证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确保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将质量认证工作作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大推进力度,抓好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办法,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并组织实施,市实施名牌和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全市开展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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