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4-10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18〕28号 发布日期: 2018-04-10 09:16:00
主 题 词: 电子商务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宣威市、师宗县、罗平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曲靖市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

曲靖市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市〔2017〕91号)精神,结合曲靖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的要求,以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为目标,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为抓手,以产品为根本,以服务为保障,以物流为关键,以企业为载体,以人才为支撑,以农村产品上行为重点和核心,推动和促进农村产品流通交易、农村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搭建农村电子商务运营平台,健全服务体系,打牢农村产品“上行”基础,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范围,拓宽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构建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完善政策扶持机制,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强化示范引导,营造开放、包容、公平的政策环境;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广泛调动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二)市级统筹,属地实施。宣威市、师宗县、罗平县人民政府是综合示范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地示范工作负总责,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拨付,确保方案落地、项目落实、资金安全。市级在整体推进中做好项目布局、资金使用、推进力量“三个统筹”和综合示范县(市)项目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把握精准,助力扶贫。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助力脱贫攻坚作用,根据贫困地区实际情况,结合贫困地区产业覆盖情况及脱贫规划,搭建贫困地区同电商平台间的桥梁,注重培育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经济实体,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帮扶力度,增强精准扶贫“绣花”的本领。

(四)强化服务,聚焦上行。加强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品牌化、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及可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县、乡、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县(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人文环境,充分发挥丰富的农特产品、特色产业和旅游文化优势,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坚持精细化开发,差异化、错位化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彰显特色,实现各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新路径。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物流体系,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推广和应用,打牢农村产品“上行”基础,构建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助推精准扶贫,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2018年底,各示范县(市)行政村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达5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站覆盖率达50%以上。通过综合示范项目带动,示范县(市)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各示范县(市)建成县(市)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县(市)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各示范县(市)重点培育3户—5户农村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打造地方品牌2个—3个,积极培育县(市)域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在综合示范项目开展期间,各示范县(市)电商培训人数3000人次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四化”建设,打造县域优质优势产品

1.生产规模化。加强规划和引导,逐步改变传统农业生产分散、零星、农户单打独斗等现状,创造条件实现生产(初级产品)的相对集中及规模化,为后续实现规模化分拣、包装、加工等打下基础。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实施单位:宣威市、师宗县、罗平县人民政府

2.生产组织化。鼓励各类农业生产企业下乡进村,与农户开展合作,借助企业的组织化间接实现农户生产的组织化。引导农户根据市场需求成立生产合作组织,加强生产的分工和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实现农村产品量和质的提升。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供销社

实施单位:宣威市、师宗县、罗平县人民政府

3.农产品商品化(品牌化)。按照市场规律,在农产品种养殖的每一个环节都朝着商品化方向努力。打造具有区域辨识度,有影响力,叫得响的知名品牌。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

实施单位:宣威市、师宗县、罗平县人民政府

4.产品标准化。研究解决农产品标准化的方式和途径,制定行业、产品的规范和标准。同时,通过分拣、包装、加工等手段和形式,一定程度上实现农产品的相对标准化。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质监局

实施单位:宣威市、师宗县、罗平县人民政府

(二)构建坚实完善的服务体系

加强服务体系的建设,让服务渗透到电子商务的每一个环节和流程,形成对电子商务的强大支撑和保障。

1.优化生产环节。加强电子商务有关数据收集、存储能力建设,为数据分析打下基础。引进专业机构,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数据分析和挖掘,通过消费需求和订单反馈,反向推动农村产品生产规模化、组织化及农村产品商品化(品牌化)、标准化,实现生产、销售一体化,互相促进。培养专业经纪人队伍,实现产销间服务有机衔接,与数据分析服务形成合力。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商务局

实施单位:宣威市、师宗县、罗平县人民政府

2.提升商品品质。建立专业服务机构或引进专业机构,针对农村产品非标准化、易损耗、难运输等困难和特点,研究适合的分拣操作规范,适合的包装设计,与有关生产企业深度对接,对农村产品进行深加工制作,形成新的商品,提高附加值。培育、打造有影响力的品牌,特别注重塑造区域公共品牌,对本区域商品产生溢价效应,促进公众对区域商品的认知和认可。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实施单位:宣威市、师宗县、罗平县人民政府

3.健全营销体系。高度重视营销在电子商务中的作用,支持企业通过各种有效方式进行本地区电子商务全要素的宣传和推广,开展各种形式的线上线下对接活动。宣传推广要覆盖产品、商家,要注重县(市)域整体的、公共的宣传推广。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

实施单位:宣威市、师宗县、罗平县人民政府

4.建设溯源体系。充分利用二维码及互联网视频监控手段,搭建农产品溯源平台,建立网销农产品二维码数据库,按照农产品种类,督促生产企业在所加工和销售的农产品上粘贴溯源追踪二维码,并提供该产品产地及农药化肥使用情况、日常管护情况等详细视频记录。开展宣威火腿、火腿月饼,罗平小黄姜、纯天然蜂蜜,师宗薏仁米等高原特色农产品溯源,建设农产品品质管理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实现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提高全市农产品“追溯、监管、营销”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把曲靖的农产品真正打造成能够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的品牌农产品。支持和鼓励企业按照“安全可预警、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认定、产品可召回”的要求,完善农特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等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质量安全全程追溯管理。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宣威市、师宗县、罗平县人民政府

5.建立公共服务机构体系。推进建立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的公共服务机构体系,承担公共、公益服务职能,与社会化、纯企业化服务形成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公共服务中心可引入有条件、有水平、具备能力的企业建立,也可依托某些具有公共职能的机构,对其进行提升和改造,加载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职能。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供销社

实施单位:宣威市、师宗县、罗平县人民政府

(三)建设高效全面的物流体系

物流是农村电子商务的短板和难点,需要花大力气解决效率低、成本高、覆盖面窄等问题,最终破解“最初一公里”及“最后一公里”对农村电子商务的制约。要探索通过信息化手段,解决货、车、人的对接。

1.实施道路“村村通”工程,实现全市所有建制村通硬化路。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实施单位:宣威市、师宗县、罗平县人民政府

2.支持建设物流公共基础设施,提供公共仓储、分拨场所,发挥集约效应,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支持建设冷链设施,解决生鲜类农产品不能长距离、长时间运输的难题。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邮政管理局

实施单位:宣威市、师宗县、罗平县人民政府

3.引导、支持现有物流企业合理配置自身运力资源,扩大网点分布,特别是乡镇、村级地区覆盖面。鼓励物流企业、有物流配送能力的大型商贸企业间基于众包、共享理念,采取各种合作形式,实现相同方向、相同区域内的运力整合,最大限度发挥运力资源效用。鼓励企业运用社会化思维,探索挖掘、利用农村现有非专业物流运输能力,采取捎带等方式解决部分“最初一公里”及“最后一公里”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实施单位:宣威市、师宗县、罗平县人民政府

(四)培育电商企业

电子商务企业是市场主体,是各项电子商务活动的实施主体,是电子商务业务得以展现的直接载体。通过“三个引导”,培育数量可观、活跃度高的电商主体。

1.引导农民运用电子商务创业就业。以返乡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农村致富能人、退伍军人等为重点,积极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带动农民从事电子商务创业和就业。鼓励和支持农民开办网店,促进农村产品生产销售,实现自我创业。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团市委

实施单位:宣威市、师宗县、罗平县人民政府

2.引导农村市场主体应用电子商务。引导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生产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美丽乡村经营者、农民经纪人、农村产品批发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转型利用电子商务从事网上产品和服务营销。培育一批扎根农村的电子商务企业。支持农家店、农资连锁店、农村邮政局所(站)等利用电子商务为农民提供优质、方便、实惠、可溯源的生产生活资料。鼓励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服务机构拓展网上业务,提供便捷、专业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及时传播推广最新农业科研成果。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

实施单位:宣威市、师宗县、罗平县人民政府

3.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下乡开展业务。积极支持阿里巴巴“千县万村”计划、苏宁农村电商计划、京东“渠道下沉”战略等电商企业在曲靖市开展业务。引导电子信息、金融服务、仓储物流、策划营销等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开拓农村业务。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工商局、人行曲靖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

实施单位:宣威市、师宗县、罗平县人民政府

(五)培训电商人才

通过培训和实践,实现每个乡(镇)都有市级农村电商带头人,村村都有县级农村电商带头人。

1.支持县(市)引进成熟电子商务人才,成为当地发展电子商务的带头人和领头羊,提升当地电子商务运用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农业局

实施单位:宣威市、师宗县、罗平县人民政府

2.引导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与县(市)合作,加强面向农村的电子商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更多的高层次复合型专门人才。鼓励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企业及社会组织合作办学,面向农村开展实训式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与培训机构。鼓励各类电子商务培训机构进县下乡开展不同层次的电子商务培训。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

实施单位:宣威市、师宗县、罗平县人民政府

(六)建设全市电子商务交易数据收集平台

按照公开招投标程序择优引进建设企业,开发具备全市电子商务资讯和数据采集统计分析功能的市级线上电商数据交易收集平台,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利用数据平台将当地电子商务交易数据录入平台,便于对全市电子商务交易动态数据进行分析和整理后更科学有效地指导全市电子商务的发展。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五、资金管理

(一)严格资金管理使用

为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示范县(市)必须制定出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报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备案,示范项目要将专项资金独立核算,加强专项资金支付管理,并接受绩效评价和资金审计。严格专项资金用途管理,中央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馆所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支出。要严格把握中央资金的使用方向和使用比例。项目建设期间,聘请第三方机构加强项目现场监督审核,同时,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和举报窗口,接受全社会监督,确保审计等部门全程参与。

(二)支持重点和标准

已下达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县(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体系、乡(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应用及技能培训等方面建设。重点支持: 

1.大力推动农村产品上行。支持内容主要包括:农村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县、乡、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以上工作内容的比例不低于50%。

2.支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内容主要包括:支持县(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改造,重点支持在建档立卡贫困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拓展村级代收代缴,代买代卖、小额信贷、生活服务等功能,增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鼓励各县(市)充分利用县(市)域内现有各类产业园区、闲置厂房与商业化电商平台,最大限度利用社会化资源,不鼓励盲目建设电商产业园区,造成资源浪费。资金使用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15%。

3.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支持对政府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等,开展电子商务培训。结合农村双创和扶贫脱贫,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培训力度。对农村产品上行开展有关网店开设、宣传推广、产品营销等进行实操培训,重点要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做好培训效果转化跟踪服务。

(三)申报审核和资金拨付

1.项目的申报。承办企业将已经建成并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向示范县(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附承建项目的有关材料。

2.项目审核公示。示范县(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承建企业所报项目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在材料审核后对承建项目进行实地调查评审,确定材料内容与实际项目实施内容的一致性。项目评审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实地评审和会审会商评审的方式,对每个项目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结论。对验收合格项目和拟补助资金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3.补助资金拨付。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县级财政局会同县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支持标准预拨付补助资金。

4.市级审核。示范县(市)所建项目完成后,承办企业要及时组织规范的验收材料,向所在地县级商务局、财政局、县(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报送验收申请。县级根据有关规定完成初验后,撰写验收报告上报市级审核,市级审核合格后方能拨付财政资金。

5.建立项目档案。示范县(市)商务、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对项目评审、建设、验收、补助等各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

六、时间安排

项目建设共分3个阶段进行:

(一)项目启动阶段(2018年4月)

1.示范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化实施方案。围绕经济发展、产业特色、电商基础和物流现状进行全面调研和摸底;结合本地特有的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产业优势以及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规划和布局,对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物流体系、农产品上行、电子商务培训等项目的安排要突出重点、突出精准、要以精准扶贫为导向,做到对象精准、产业精准、措施精准和政策精准。

2.示范县(市)要健全组织机构。各示范县(市)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完善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制度,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动员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上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备案。

(二)项目实施阶段(2018年5月—12月)

各示范县(市)要紧紧围绕方案中明确的目标和任务要求,精心组织,严格进行公开招投标,全面推进项目建设。

(三)项目总结验收阶段(2019 年1月—3月)

各示范县(市)要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状况、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并编写综合示范项目典型案例,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巩固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长效机制,促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迎接各级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接受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的第三方绩效评价。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市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和宣威市、师宗县、罗平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示范县(市)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人员和办公经费,为电子商务服务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序决策,日常工作高效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市级统筹、属地实施”的原则,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研究会商推进措施,着力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示范县(市)人民政府作为推进实施和考核评估验收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实施方案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修改,修改情况需及时报市级部门备案,并建立长效的项目运营机制,确保示范项目可持续发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广覆盖开展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政策宣传,开展电商基础知识培训,广泛调动各级有关部门、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种养殖大户、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企业投资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和决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俱乐部、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政策支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扶持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研究制定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政策,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示范县(市)财政要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支持电子商务发展。

(五)加大考核督查。各示范县(市)要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考核办法,结合考核指标和分值,明确各示范单位工作任务,严格考核。对没有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市直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示范县(市)示范工作开展情况和资金使用等绩效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结合工作推进和各示范县(市)示范绩效自评情况适时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预评价。

八、有关要求

(一)做好政务公开及信息报送

1.示范县(市)要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综合示范专栏,全面、及时、准确、集中公开综合实施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的信息。

2.示范县(市)和承办单位要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材料。凡接受财政补贴的项目必须按要求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同时依法保护项目承办单位信息安全,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项目不得验收。

3.示范县(市)要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信息,从2018年4月起,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度实行每月一报,直至迎接上级绩效评价结束为止。各示范县(市)务必于每月30日前将本地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展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示范县(市)要于2018年 4月25日前将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实施方案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文件,以及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874—8969280;邮箱:3422984281@qq.com)。

(二)做好总结推广

示范县(市)要及时发现和总结示范工作中出现的典型经验与做法,密切与有关媒体的合作,通过整体策划、专题活动、定期宣传等方式,总结推广先进运营模式,树立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典型,将农村青年创业创新、农产品网销、农村物流解决方案、电商扶脱贫、企业运营模式等典型案例及时汇总、归纳和上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促进相互之间的借鉴和交流。

 

附件:1.曲靖市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目标表

 

 

 

附件1

 

曲靖市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许云华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扶贫办主任

蔡六良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红琴    市商务局局长

           李金熙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林家德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曹丽华    市商务局副局长

        夏  芳    市纪委派驻商务局纪检组组长

        李建春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姬兴波    市扶贫办副主任

        朱恩俊    市农业局副局长

胡浩军    市工商局副局长

翟开富    市质监局副局长

庄朝红    市供销社副主任

王小龙    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于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主任

黄雪梅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刘祖庆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彩雄    共青团曲靖市委副书记

方国营    宣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伏品文    师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赵祺懿    罗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商务局,由市商务局局长李红琴任办公室主任,市商务局副局长曹丽华、市财政局总会计师李建春、市扶贫办副主任姬兴波任办公室副主任,全面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874—8929280,邮箱:3422984281@qq.com。

 

附件2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目标表

总体目标

  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物流体系,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推广和应用,打牢农村产品上行基础,构建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助推精准扶贫,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

指标

数量

指标

指标1:示范县县级农村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数量

1

指标2:示范县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数量

1

指标3:示范县电商培训人数

3000人次

以上

质量

指标

指标1:示范县行政村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

50%

以上

指标2:示范县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站覆盖率

50%

以上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示范县县域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

20%

以上

指标2:示范县县域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

30%

以上

社会

效益指标

指标1:带动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创业和就业

指标2:农村电商服务进入建档立卡贫困村,服务贫困户

满意度指标

服务

对象

满意度

指标1:对各示范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和举报次数

10

以内

指标2:全省培训对象满意度

90%

以上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