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18-04-02 | |
标 题: |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曲靖市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曲政函〔2018〕11号 | 发布日期: | 2018-04-02 16:42:00 |
主 题 词: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曲靖市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罗世雄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兴朝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罗 芳 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林家德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苏国林 市财政局副局长
傅云华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袁新华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欧光彩 市林业局副局长
伍燕波 市水务局副局长
许顺昌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陶汝平 市农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局副局长陶汝平兼任,副主任由市农业局种植业科科长和市土肥站站长担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全市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全市试点工作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落实试点工作各项任务,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收集、通报全国及全市试点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试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编写全市试点工作年度报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替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试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