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文机关: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7-12-18
标  题: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核桃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意见
发文字号: 曲政办发〔2017〕189号 发布日期: 2017-12-18 10:40:00
主 题 词: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核桃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核桃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96号)精神,推进我市核桃产业健康发展,促进核桃产业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和效益提升型转变,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把核桃产业建成农民增收、林业增效、生态改善的重要产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发展8大产业的决策部署,以“绿色生态、优质安全、特色健康”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升一产、打造二产、壮大三产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稳定面积、提升品质、升级加工、培育龙头、打造品牌、开拓市场,重点建设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核桃产区,建成一批核桃产业基地,打造一批核桃产业龙头企业和新型经营组织,为全面加快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持续平稳发展增添新动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核桃产业化水平显著提升,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基本建成具有我市优势和特色鲜明的核桃产业体系、组织经营体系和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实现产业发展由传统数量增长型向现代质量效益型转变。

核桃产业综合产值达50亿元,其中,一产产值35亿元(干果产值30亿元、林下经济产值5亿元),二产产值10亿元,三产(服务业)产值5亿元。主产区农民种植户年人均从核桃产业中获得现金收入超过2000元。2018年产值达到20亿元,2019年达到30亿元,2020年达到50亿元。

核桃基地面积稳定在400万亩左右,投产面积250万亩以上;核桃干果产量15万吨以上。2018年投产面积达到160万亩以上,产量9万吨以上;2019年投产面积200万亩以上,产量12万吨以上;2020年投产面积250万亩以上,产量15万吨以上。

——建设优质高效示范基地50万亩,培育核桃庄园10个,其中省级示范庄园2个。

——建成综合产值10亿元以上的核桃重点示范县1个,5亿元以上核桃重点县3个,1亿元以上核桃重点乡镇10个。

——力争培育核桃产品精深加工企业5户,新增省级龙头企业3户。

——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0个以上,新增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3个。

三、重点任务

(一)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1.加快核桃产业信息化建设。一是建立核桃产业数据信息系统,利用数据库、遥感、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核桃产业基础信息采集系统,全面拓宽数据采集范围,将核桃生产、加工、贸易及衍生产业各个环节纳入信息化范畴,加强产业发展与数据信息关联研究,建立核桃产业数据库,精确指导产业发展。二是建立核桃产业发展公报制,通过部门协调配合,制定统一的统计方法、方式和统计途径,保证数据的可靠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每年通过法定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上一年度核桃产业发展面积、产量、产值等有关数据。2018年开始发布公报数据。到2020年,建成科学、系统、权威的核桃产业数据公报体系。

2.建设和培育核桃优质高效示范基地。转变发展理念,坚持统筹布局、突出重点、示范引领,科学控制种植面积,大力推广提质增效新技术,加强产业技能技术推广培训,强化丰产管理,通过资金和技术的扶持,打造核桃优质高效示范基地。2018年,认定优质高效示范基地10万亩;2019年,认定优质高效示范基地30万亩;力争到2020年,认定优质高效示范基地达50万亩以上。

(二)强化产业科技支撑

抓好核桃产业重点技术运用,切实做好传统核桃种质资源评价利用与新品种研发。通过良种推广、筑埂保土、自然集水、合理间种、树盘覆盖、科学施肥、整形修剪、病虫防控、成熟釆收、无烟烤等10项新型实用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培养一批基层产业技术人才,逐步提高核桃栽植管理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2017年起,结合优质高效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每年完成新型实用技术推广应用面积10万亩以上。力争到2020年,10项新型实用技术推广应用面积达到150万亩以上,覆盖全市核桃主产区和重点乡(镇)。

(三)加快产业品牌推介

健全核桃战略品牌支撑体系。统筹推进核桃品牌打造,深入挖掘核桃产品特色。林业、农业、质监、工商、卫生计生等部门要整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原产地认证)、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等现有渠道资源,加快推进核桃品牌认证。林业部门要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挖掘核桃优良单株,开展核桃良种选育工作。搭建省级统筹、县域实施、社会组织协助、企业参与的云南核桃产区、产地、产品战略品牌架构体系。

(四)加快加工体系建设

在核桃初加工体系建设中,将初加工中的剥壳和烘干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鼓励企业、大户积极参与核桃标准化初加工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农户为基础,加快建设标准化初加工网点,形成“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对龙头企业加工现状进行调查,摸清企业生产加工现状,结合核桃产业数据信息系统,以加工产品类型、规模、产能、利润、税收、销售情况等为重点,开展核桃产业龙头企业动态监测。分析产品价格、类型、重点销售投放区等市场趋势预测,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指导。结合国家和省出台的核桃加工扶持政策标准,将经营能力强、市场竞争力强、综合排名靠前的龙头企业纳入扶持范围。

(五)拓宽投融资渠道

建立核桃产业发展投融资机制、完善现有资金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作用,用好用活现有开发性和政策性贷款。在每年核桃收储季节,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按照国家和省现行林业贷款贴息政策给予财政贴息。鼓励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政府+银行+公司+合作社十农户”等商业运作模式,全面拓宽核桃产业投融资渠道,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利用兼并、联合、重组、上市等市场手段做大做强,壮大产业市场主体。按照提升一产、打造二产、壮大三产的产业发展思路,统筹现有林业资金支持核桃产业贸易及市场体系建设、引进和培育深加工龙头企业、提升科技水平、建设标准化初加工网点、优质高效示范基地建设等,切实加快二产、三产发展,推动我市核桃产业在加工领域和市场拓展上取得实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加快推进本行政区域核桃产业发展,要建立核桃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多方合作的工作协商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面落实促进核桃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做好核桃产供销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地方抓好核桃产业生产、供应和市场稳定工作。

(二)落实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核桃产业发展任务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进一步细化、实化核桃产业发展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和清单,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重大核桃产业发展项目,有关部门要在立项备案、规划、审批、工商登记等重点工作环节上给予积极支持,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三)完善激励机制

建立系统全面的核桃产业发展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政府、企业、合作组织和广大农户参与核桃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加强核桃产业项目资金扶持力度,调整产业扶持方向,扶持重心由种植向加工、销售、科研、品牌建设上转移;鼓励企业、合作社等市场经营主体打造有影响力、高知名度的商标品牌,鼓励行业专家、团队、个人投身核桃产业科研,推动核桃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完善林业资金支持政策,统筹整合现有市级林业资金,从2018年到2020年止,市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林业产业发展资金300万元,专项用于发展核桃产业,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扶持,县级积极筹集资金,重点扶持核桃高效示范基地、核桃产业龙头企业、营销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支持核桃产业快速发展。

(四)加强考核监督

各县(市、区)要签订核桃产业发展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主体。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将核桃产业发展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内容。对核桃产业发展情况实施全方位监督,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成立由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记者等组成的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并定期进行通报,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跟踪问责,对工作推动有力、成效显著的地区和重点企业等,在年度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对工作不作为,发展效果差,任务完不成的地区和有关单位实行责任追究;对工作推动不力、见效缓慢的地区领导进行约谈和问责;对工作组织不力、不作为、推诿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通报和问责。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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