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17-10-18 | |
标 题: |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曲政办发〔2017〕148号 | 发布日期: | 2017-10-18 16:45:00 |
主 题 词: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曲靖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贯彻执行。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8日
曲靖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
“十三五”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在回顾和总结“十二五”期间曲靖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云政办发〔2017〕49号)、《曲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曲政发〔2016〕55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应急体系建设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绩
“十二五”时期,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提升公共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为目标,全面深入推进以“一案三制”为核心内容的应急体系建设,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明显提高,突发事件处置综合能力明显增强。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建立市、县、乡三级应急管理领导和组织体系,成立了安全生产、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森林防火、公共卫生、公安指挥中心等各级各类专项指挥机构。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全市共制定各级各类应急预案17300余个,范围覆盖了常见的各类突发事件,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突出重点抓好应急预案演练,举办了会泽县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演练、全市维稳救援联合演练和陆良县学校食品安全事件演练等各类综合应急演练,应急演练工作实现常态化管理。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和节假日及重要、敏感时段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健全应急信息报送工作网络,建立值班督查、信息报送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
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不断增强。应急队伍建设取得较大发展,全市依托消防骨干力量组建了市、县综合应急救援支(大)队,形成了一专多能、一队多用、专兼结合的应急救援力量。各乡镇(街道)整合现有的综合执法、治安维稳、民兵队伍组建基层应急队伍,应急救援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组建了由医疗、水利、电力、消防、安全、地质等34名专家组成的应急专家咨询队伍,充分发挥专家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作用。完善信息员队伍建设,依托社会治理网络化管理系统推进基层灾害信息员整合,实现基层灾害信息员有效融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能力不断增强,有效处置富源县黄泥河嘎拉煤矿“3·16”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麒麟区下海子煤矿“4·07”透水事故、陆良铬渣污染事件、会泽“8·03”地震、会泽上村“2·06”交通事故、师宗泸兴煤矿“6·18”瓦斯事故、会泽“9·29”特大刑事案件等多起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灾难事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应急保障措施有效落实。按时、按质完成省应急办交办的应急平台建设任务,圆满完成了全市10个县(市、区)和12个市直重点部门的应急视频会议系统安装调试工作。市公安局、市煤炭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等应急重点部门基本建成各自专业信息化平台,初步实现了应急管理信息化。市、县应急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应急处置、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等工作。完善应急物资分级储备制度,市、县均建立了救灾物资仓库,对全市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装备、通讯器材、生活用品等以及运输能力、通讯能力、生产能力和有关技术信息造册登记,实现动态管理。
监测预警能力稳步提升。健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机制,切实加强气象、地震、水文、地质灾害、农作物病虫害等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初步建立了预警预测、隐患排查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市、县、乡三级疫情监测网络和直报系统,政府组织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初步形成。建立突发事件研判会商制度,加强对极端气候事件和重大地质灾害的研判分析,为应对相关灾害提供科学决策依据,有效提高了监测预警能力。
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强化。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知识宣传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活动,推进应急知识“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课堂”。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不断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二)“十三五”期间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推进全市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我市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体系建设,既是保障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需要,也是应急管理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的实际需要。
1.党中央、国务院明确了加强应急体系建设的方向
党中央、国务院把维护公共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公共安全作为最基本的民生,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编制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2015年5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中学习,就全面加强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不断提高公共安全水平;要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日常防范,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置,及时清除公共安全隐患;要从最基础的地方做起,把基层一线作为公共安全的主战场,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要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构建公共安全人防、物防、技防网络,实现人员素质、设施保障、技术应用的整体协调。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唐山视察时,要求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健全监测预警机制;要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监管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2.突发事件形势依然严峻
由于特殊的地理地质构造,我市历史上就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加之我市正处于跨越发展、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各种传统和非传统、自然和社会的安全风险将交织并存,公共安全面临严峻考验。
自然灾害仍处于易发多发期。受全球气候变暖等因素的影响,曲靖市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和危害可能性增加,发生干旱、洪涝、地质灾害、低温冰冻灾害、冰雹的几率增大。高温、干旱天气频发,加之扫墓、烧荒等习惯的影响,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工程、煤矿、非煤矿山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呈上升趋势。
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工矿商贸企业安全隐患偏多,易燃、易爆等重大危险源增长较快,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逐年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和工业化发展,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将可能增加。公路里程和车辆数量的快速增加,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几率增大。环境对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难以为继的问题开始显现,环境突发事件发生地正由城市向农村扩展,涉及重金属企业的环境突发事件发生频次增多。
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不断增大。输入性急性传染病和新型、不明原因疾病发生的风险不断增加,禽流感、手足口病、五号病等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比重依然较高。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依然较多,防控食品安全事故、打击假冒伪劣药品任务仍然很重。
社会安全形势更加复杂。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问题依然严重,社会发展转型时期矛盾凸显,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因就业、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可能进一步加剧,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库区移民、安置补偿、环境污染等问题可能成为群体性事件的主要诱因。网络舆论传播日趋复杂,舆情监控与管理工作难度日益加大,对社会造成的负面效应日益增加。
3.应急体系基础仍存薄弱环节
我市应急体系发展现状与严峻复杂的公共安全生产形势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应急管理机构不健全。根据《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本级应急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主要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责。但我市的现状是,少数县(区)没有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部分县(市、区)虽然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但力量配备薄弱。二是应急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基层应急能力和水平不高,指挥调度和参谋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是应急管理工作重事后处置,轻事前准备,轻预测预警,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信息资源共享不充分,事前分析研判警示能力不强,政策保障措施不完善。四是应急队伍建设总体粗放,装备不精不强,大型、特种救援装备数量不足,跨地区、跨部门、跨军地的协同能力不足。五是应急装备物资保障机制不完善,装备物资储备结构不科学,调运配送效率不高,征用补偿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六是应急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工作方式和工作手段较为落后,已远远不能适应现代信息化的要求,少数部门虽然建立了相应的信息化系统,但其中都是以条为主,形成信息孤岛,不能实现数据共享,应急联动工作效率不高。七是社会公共安全意识不强,公众防灾避险应急常识和自救互救知识有待提高。八是社会动员机制建设滞后,应急管理社会参与程度需进一步提高。
二、应急体系建设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惠民生、抓安全,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核心,以加强“一案三制”、应急平台建设,提升应急保障、基层应急管理、灾后恢复重建等能力为重点,提升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源头治理,关口前移。创新应急管理制度和方法,强化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加强风险识别、评估,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和消除隐患,推进应急管理由应急处置向全过程风险管理转变。
坚持底线思维,有备无患。着眼最严峻、最复杂局面,深入研究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动态演化规律,以问题为导向,突出突发事件防范及应急能力建设,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牢牢把握主动权。
坚持信息引领,智慧应急。以“智慧曲靖”总体规划为基础,建设曲靖市综合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充分整合各行业、各单位的信息化系统,实现应急管理工作信息化和智慧化。
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面统筹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各领域、各环节应急能力建设,促进应急平台、信息、队伍、装备、物资等资源有机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全面提升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水平。
坚持适度超前,科学规范。兼顾社会的近期发展与长治久安,系统评估和预测突发事件发展趋势,适应科学规划对应急管理提出的要求和挑战,适度超前规划应急体系建设和资源配置,注重条块与点面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相结合。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综合协调和管理,统筹推动应急体系建设发展。实现政府、社会、公众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社会化程度。
(三)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建成与有效应对公共安全风险相匹配、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覆盖应急管理全过程、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以曲靖市综合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建设为主线,整合各部门资源和信息,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和智慧化,全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更加健全和完善,预防与应急准备更加充分,监测与预警更加精准,应急处置与救援更加高效,恢复与重建更加科学,进一步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
分类目标:应急管理体制建设逐步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逐步健全。政府系统应急管理机构进一步完善。县级以上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设立率达100%。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任务、充实工作人员,做到有常设机构履职,有工作人员干事。应急预案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应急预案按照要求评估修订率达到100%,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市县两级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建成并完善。根据“智慧曲靖”建设总体规划,将市、县政府综合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建成为市、县两级政府中枢指挥调度平台,实现全市各级有关单位指挥系统的互联互通、整体联动。并按照应急联动指挥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的步骤升级完善。
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持续提升。城乡基础设施抗灾能力、重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城市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率达到100%,特殊、重点设防类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率达到100%;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居民搬迁避让、重点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基本消除病险水利设施安全隐患,基本完成大江大河重要支流治理和重点地区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基本完成规划内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健全完善山洪地质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加大重点山洪沟治理力度,进一步构建防范抗旱减灾体系,提升防灾减灾能力;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医药化工生产企业100%安全标准化达标;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实现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明显提高,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和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
监测预警能力显著增强。地震监测网络覆盖全市,地震监控能力达到1.0级,地震三要素速报时间达到8分钟内,A类精度达到85%以上,重点危险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烈度速报服务时间达到分钟级;灾害性天气预报提前量大于30分钟,24小时晴雨天气预报准确率大于85%,天气预报产品时效达到8天以上,气象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到达90%以上,多要素区域自动气象站乡(镇、街道)覆盖面达100%,防雹有效率达到85%以上;全市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占同期GDP的比重分别控制在0.6%和0.8%以内;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成灾率低于4‰,已查明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较2015年减少30%;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建成市、县、乡三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移动执法终端配备率达到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验室早期鉴别能力和检测水平进一步得到提升,市级实验室具备48小时完成对重点病原体的检测,85%以上的县级疾控机构具备规范采集突发性传染病检测样本的能力;突发动物疫情报告覆盖率继续保持100%,重要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动态监测覆盖率达到90%以上;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监测能力大幅提升;社会安全事件监测预警能力显著增强,突发群体性事件、社会治安事件和恐怖事件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90%以上较大社会安全事件均能实现预知、预防、预警,95%以上较大社会安全事件均能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涉网隐患打防管控消除能力显著加强。
应急救援能力切实提高。市级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和装备配备与实际工作相适应,异地自我保障能力大于72小时;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9‰以内,24小时火灾扑灭率达到95%以上;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体系基本健全,陆海空立体化医学救援网络基本形成;防控处突力量进一步加强;全市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5%,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15%,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5%,较大以上事故起数下降15%。
综合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灾害发生后10小时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12小时内能满足抢险救灾基本用电需求;4小时内能获取灾区测绘和卫星图像资料,除特殊地质、气象条件外,受灾干线公路路段抢通平均时间不超过12小时;应急平台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天地一体、互通共享的立体化应急通信服务保障网络基本形成,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快速提升。
灾后恢复重建能力显著提升。强化灾区主体责任,建立与恢复重建规划目标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统计机制。凡涉及保障民生的项目工程要纳入恢复重建规划。健全完善救灾捐赠机制,拓展救灾捐赠物资的接收、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和巨灾保险制度,加快灾害保险试点和推广工作。
社会协同应对能力明显增强。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知识科普宣传受众率达到80%以上;做优做强应急志愿者队伍,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设备配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发挥志愿者队伍在科普宣传、应急救援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
三、主要任务及重点建设项目
(一)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1.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要求,市、县、乡成立应急管理委员会,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本级政府从事应急管理职能的常设机构,认真履行应急值守、研判分析、预测预警、综合协同、指挥调度、指导督查等职能。市、县应急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应急处置、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等工作。县(市、区)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正式专职工作人员应当按3人-5人配备,不得少于3人。并根据应急联动指挥信息化建设的需要,适时招聘必要数量的应急辅助人员开展应急联动指挥工作,应急辅助人员的保障参考公安辅警的保障标准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市直直接关系社会安全稳定的职能部门应设置专门应急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其他市直部门应指定负责人、明确工作人员。推动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落实应急管理责任,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组织指挥,探索推行现场应急指挥官制度,提高应急处置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政府应急办)
2.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县(市、区)定期梳理本地专项应急预案,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应急预案修订,市、县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部门应急预案,督促企事业单位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处置救援预案,“十三五”期间全面完成一轮应急预案评估修订,推进应急平台的应急预案数字化系统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加强预案应急演练,提高救援单位和各救援队伍协调配合与实战能力,市、县(市、区)每年组织开展1次至2次中型应急演练,应急预案责任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学校、幼儿园编制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2次应急演练,强化健全预案演练评价机制,切实提高实战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政府应急办)
3.推进应急运行机制建设。按照“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强化信息共享和应急协作,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形势分析会商、监测预警、预警信息发布、救援能力统筹调配、应急物资征用补偿、军地联合交通管制、后方联合服务保障、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风险分担等工作机制。建立应急体系建设定期总结评估机制,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考核体系和通报、考核、表彰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政府应急办)
4.完善应急管理工作规范。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加大执法力度,开展执法检查,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实现依法应急。着力加强应急标志标识、风险隐患识别评估、预警信息发布、应急队伍及装备配置、公共场所应急设施设备配置、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物资储备、应急通信、应急平台、应急演练等相关工作要求,促进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和应急技术装备标准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二)加强综合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建设
以推进综合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建设为主线,实现曲靖市综合应急联动指挥平台建设“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三步走的目标。2018年实现“应急联动指挥数字化”,形成日常应急管理和应急联动响应的信息化体系,具备快速响应和精准联动能力;2019年实现“应急联动指挥智能化”,通过智能方案、监测预警、预判模型等辅助决策手段,进一步增强科学应对能力;2020年实现“应急联动指挥智慧化”,依托全市常态和非常态运行大数据和各种风险分析结果,形成以防为主,防控一体的社会治理科学格局。并在综合应急联动指挥平台的基础上,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保障数字化管理体系,突发事件数字化联动响应体系,防灾减灾预警体系,应急处置指挥调度体系、恢复重建考核体系,最终实现曲靖综合应急联动指挥平台信息采取网络化、预案管理数字化、预测预警智能化、启动响应一键化、联动指挥精准化、多方会议视频化、考核考评自动化的目标,进一步增强突发事件的科学预防和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政府应急办)
(三)加强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
1.加强城乡基础设施防灾能力建设。按照经济性和安全性兼顾的原则,提升关键基础设施灾害设防标准统筹推进城乡生命线工程、地震安全民居、应急避难场所和交通、水利、通信、供水、供电、供气、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抗损能力建设。在符合适用条件的中小学教学用房、医院、通信、电力及交通枢纽等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全面推广应用减隔震技术。继续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持续创建防震减灾示范区,合理统筹和衔接全面脱贫、精准扶贫与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推进抗震设防要求城乡一体化管理,提升城乡抗震设防能力。继续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和搬迁避让。加快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着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加强以林区公路、防火通道、生物隔离带、生土带等为主的林火阻隔系统,着力提高重点林区、重点保护部位的林火阻隔能力。加强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铁路、公路和输变电线等抵御低温、霜冻、暴雪、大雾等气象灾害的能力。推进农村雷电灾害防御示范工程,建设防雷设施、应急避雷场所等,带动全市提升农村防雷减灾应急能力。提升农牧防灾减灾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实施县、乡、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推动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加强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古城镇、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达标建设,切实提升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重要工业产品、救灾物资产品质量检测,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地震局、市气象局、曲靖供电局、市公安消防支队)
2.开展以“六有”(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等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街道)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推进以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机制等主要内容的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推动面向公众和基层应急人员的应急平台移动客户端软件开发与推广应用,强化基层风险评估、隐患排查、预警信息传播、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1.强化城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城市安全风险源普查工程,开展城市安全风险普查、评估和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城市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绘制城市安全风险等级和重大事故隐患分布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标准规范,开展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重大风险隐患数据库,实现各类重大风险和隐患的识别、评估、监控、预警、处置等全过程动态管理。积极推进行政村、社区、企业、工业园区突发事件风险管控标准化建设,做到有人员、有制度、有预案、有演练、有保障,逐步实现全市突发事件风险网格化管理。(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3.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巡查督查“双随机”抽查制度,围绕锅炉、电梯、高风险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设备,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格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动态监控平台建设,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和检验检测系统,实现特种设备监管信息化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化的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监管局)
4.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道路交通枢纽、临水临崖、事故高发路段、乡村公路及山区旅游景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地道路等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建立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积极整合交通、公安、安监、气象等部门资源,推进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完成全覆盖的公路交通监控系统和市、县、乡三级道路交通指挥体系及交警执法站建设。利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强化道路交通执法管理,强化道路运输企业GPS监控平台的规范使用管理,突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危险品运输、“营转非”大中型客车、面包车及其驾驶人员的管理,加强对车辆行驶速度、驾驶人连续驾驶时间及其他驾驶状态的动态监控。(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
5.逐步完善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体系,逐步提高食品安全危害识别、暴露评估和风险特征描述等风险评估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6.建设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规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7.完成重点区域内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专业监测,对已发现的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群测群防。(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8.升级森林火险预警系统,进一步加强传统瞭望设施基础建设,推广视频监控、红外探测等先进技术,扩大火情监测范围,提高火情监测准确性,提升瞭望台监测覆盖率。(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9.完善数字测震台网建设,与邻省、市、区及周边台站实行联网,建设曲靖市地震综合观测站和应急指挥中心,建成覆盖全市的地震前兆观测网,完成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服务工程(新建7个基准站、11个基本台),进一步提升震情跟踪工作的科技支撑能力和分析研判水平。(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10.构建监管监察执法、企业、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等在线监测和预警防控一体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应急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市、县(市、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数据库,推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系统,在重大危险源、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煤矿和非煤地下矿山、尾矿库的重点岗位、部位和关键工序安装监控、监测装备、设施及相关系统,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预警机制。(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11.推动消防规划纳入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持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及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制度。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建立农村、社区消防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大力发展社会消防组织。实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批发集贸市场、“城中村”、“棚户区”、城区老旧民房和连片村寨等区域火灾隐患。(责任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
12.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开展校舍及其他构筑物、学校设施及场所、校园消防、校园周边等安全状况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学校危险物品管理。推广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探索建立校园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健全校园风险防控管理体系。推动中小学校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把校车技术质量关及驾驶人资格关。到2020年,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开设率达到90%以上,“平安校园”创建达标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直有关部门)
13.建设曲靖市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系统,开展首要污染物源解析工作,建设南盘江、北盘江、牛栏江出入境断面水质监测自动站。(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14.整合现有疫情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强化市、县(市、区)实验室快速检测能力,加强县级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提高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疫病的早期鉴别能力和监测检测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15.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直报和舆情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应急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16.完善农林灾害监测网络,建立覆盖全市有害生物监测站(点)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点),完善动植物检验检疫和疫情监测预警系统。(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17.完善社会安全事件预警系统,加强网络舆情实时监控和分析研判,及时获取和报送苗头性、动向性敏感信息。(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8.进一步建立完善电站(厂)电网、重要交通枢纽、重大油气输送管线管网、大型桥梁隧道、通信枢纽、银行和金融交易系统、城市生命线工程等重点设施监测监控和保护系统。进一步完善人防工程系统,提升预警应急能力。加强对能源、粮油等重要商品生产、流通、销售、库存等环节的监测监控,加强对经济运行的分析研判,提升经济平稳安全运行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人民银行曲靖中心分行、曲靖银监局、曲靖供电局)
(五)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强化“四支队伍”救援能力。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指挥有力、反应灵敏、快速高效”的要求,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依托,做强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市、县(市、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标准化建设,强化救援人员配置、装备配备、日常训练、后勤保障及评估考核,健全快速调动机制,提高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按照专业化、规范化要求,做精地震灾害、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民政救灾、生物灾害、环境污染、交通运输、煤矿(矿山)及危化品、卫生、重大动物疫情、公安反恐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加强曲靖市应急管理专家组建设,做优各领域、各行业的应急专家队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政府应急办)
2.完成石油化工灾害处置队伍、危化品事故专业救援队、地下建筑专业救援队和道路交通专业救援队建设;加强地震灾害救援能力建设,建强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解放军、武警等参加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加快乡(镇、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市100%的全国重点镇达到一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100%的省特色镇、历史文化名镇、一般建制乡(镇、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达到二级乡(镇、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责任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相关企事业单位)
3.加强矿山救护队标准化建设。加强曲靖市内各矿山救护队的专业化、正规化、标准化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装备水平和整体救援能力。加强煤矿兼职救护队建设,健全矿山应急救援体系。(责任单位: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煤炭局)
4.加强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有序推进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安监机构建设,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和工业园区建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统一执法机构性质和名称。结合各县(市、区)实际,增加一定编制,充实县、乡安全监管人员,配备监管执法装备,落实各级安监人员津贴,保障工作经费,建立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全监管局)
5.强化新兴领域和重点领域救援能力。根据我市空间发展布局的调整,加快消防站建设,在工业园区、开发区等重点地区特别是易燃易爆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建设专业的消防站,确保消防站建设符合区域发展总体布局。重点提升我市天然气站点、危险化学品、油气长输、矿山、特种设备等领域重特大事故救援能力。加强重大传染病救治、不明原因疾病救治、食物中毒救治、职业中毒救治等卫生专业救治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消防支队)
(六)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1.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应急救援专业物资装备储备,优化储备布局,逐步形成以县或重点企业、重点片区为节点的专业应急物资储备格局。结合城市风险和灾情特点,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生命线系统抢修、应急供水、生活保障等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加强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健全完善分析会商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采取政府储备、大型特种救援装备专门储备、社会协议储备、商业储备相结合的各种储备方式,逐步实现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管理、保障过程的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进一步增强通信保障能力。建设立体化应急通信保障网络体系。加强4G、宽带、卫星等应急通信能力建设,逐步构建有线与无线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共享配套的应急系统。支持基层应急办事机构和各类专业救援队伍配备小型便携应急通信终端,满足现场图片、视频传输报告。(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信息化委、中国电信曲靖分公司、中国移动曲靖分公司、中国联通曲靖分公司)
3.实现应急电力管理常态化。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建设和改造,优化电源布局和电网结构,提高设防标准,增强电力系统防灾抗毁能力。(责任单位:曲靖供电局)
4.全市煤矿完成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所有煤矿全部达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到2020年,全市煤矿矿井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100%以上,二级安全标准化矿井达50%以上。(责任单位:市煤炭局)
5.落实新建、扩建、改建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全面完善国省道、主干道和市、县城区道路中央隔离、夜间照明等设施建设,增补、更新、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
6.所有地下矿山完成安全避险系统建设,所有运行三等以上尾矿库安装使用在线监测系统,6%以上矿山通过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考评,所有生产矿山100%实现隐患自查、自报和自改的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7.大力开展化工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推广应用,全面完成“两重点一重大”企业自动化改造。到2020年,通过二级标准化考评达6%以上;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建成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8.加强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指挥平台建设,实现事故信息报送和统计、应急救援资源管理、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预警、重特大事故远程指挥和模拟推演等功能。到2020年,市、县(市、区)应急平台建设全部完成,基本实现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9.推动市、县(市、区)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编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体系。制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全市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监督检查和保障工作机制。借鉴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模式,市地震、国土、住建、文体、民政、旅游、教育等部门进一步拓展广场、绿地、公园、体育场馆、人防工程、宾馆、学校等公共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推进各级各类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并会同各县(市、区)做好运行维护、管理和保障工作;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设立相关标识标牌,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制定配套的疏散安置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实现紧急状态下人员快速疏散掩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市旅发委、市教育局、市文化体育局、市国土资源局)
(七)加强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1.进一步加强恢复重建体制机制建设。落实“省级统筹、部门指挥、市县负责、乡(镇、街道)抓落实”的恢复重建体制。进一步强化灾区主体责任,建立和恢复重建规划目标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进一步加强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统计机制,优化细化评估工作规范,加强灾害调查评估统计等标准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3.进一步加强恢复重建规划的编制与执行。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基本要求,突出群众主体地位,突出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突出民族民居特色,充分科学论证,确保合理使用。凡是涉及保障民生的项目工程要纳入恢复重建规划。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督查检查监管体系,确保质量安全。建立健全规划的实施督导评估制度,查找并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根据需要研究规划的调整和补充,保障规划建设目标的全面完成。(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投入机制。健全完善救灾捐赠机制,拓展救灾捐赠物资的接收、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和巨灾保险制度,加快灾害保险试点和推广工作,对全市农村家庭实施包括地震在内的自然灾害保险和人身伤亡保险。推进大型体育赛事及大型群众活动保险引入制度。将保险纳入灾难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加快推行事故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八)加强社会协同应对能力建设
1.充分发挥共青团、红十字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基层社区、企业、学校及其他民间组织的作用,以青年志愿者队伍和专业志愿者队伍为骨干,做大志愿者队伍。通过构筑社会参与平台和制定有关鼓励政策,逐步建立政府支持、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应急志愿者服务机制,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设备配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发挥志愿者队伍在科普宣传、应急救援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政府应急办、团市委、市红十字会)
2.推进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开展交通运输、旅游、教育等行业从业人员救援能力专业培训;强化大中小学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培养;充分发挥各级红十字会在公众参与应急救护培训中的主体作用,支持配合红十字会依法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充分利用“5.12防灾减灾日”、“世界急救日”、“119全国消防日”、和“安全生产月”等公共安全宣传活动日,开展公共安全知识普及,提升公众突发事件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发委、市公安消防支队、市红十字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职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应急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本地、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应急体系建设工作。市政府应急办要把推进本规划的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全面跟踪掌握和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
(二)明确经费保障,落实配套措施
切实加大各级财政对应急体系建设的投入,县级以上政府要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防范处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多渠道筹措应急体系建设资金。应急体系建设资金要向“补短板、织底网、强核心、促协同”的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倾斜。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财政预算制度,建立应急资金预算、支出和使用的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重特大灾害资金快速拨付和受灾群众救助补助机制。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征用补偿机制。
(三)健全评估机制,加强监督考核
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组织编制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主体和保障措施。建立完善规划实施评估制度,注重收集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对规划实施的反映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规划中期评估,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附件:1.曲靖市应急体系建设重点项目表一
2.曲靖市应急体系建设重点项目表二
附件1
曲靖市应急体系建设重点项目表一
(资金来源:中央、省配套资金为主)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
建设 起止时间 |
总投资 (万元) |
主要资金来源 |
项目业主 |
灾害风险信息平台 |
建设全市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并实现上下(与省民政厅、市委、市政府、县民政局)、左右(市直有关部门)联通,资源共享。 |
2016年— 2020年 |
3000 |
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市财政配套 |
市民政局 |
救灾应急指挥系统 |
建设与省接轨的标准统一、接口完善、协同配合、运转高效的市、县两级救灾应急指挥系统10个。 |
2016年— 2020年 |
11000 |
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市、县财政配套 |
市、县 民政局 |
防灾应急“三小”工程 |
为全市约173万户家庭发放小应急包,每年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委会开展1次—2次防灾应急小型演习。 |
2016年— 2020年 |
4325 |
省级财政补助,市、县财政配套 |
市、县 民政局 |
救灾物资储备库 |
按《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新建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1个;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75个。 |
2016年— 2020年 |
4100 |
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市、县、乡三级财政配套 |
市、县 民政局 |
曲靖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程 |
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 |
2016— 2020年 |
12500 |
中央、省、市财政配套 |
市、县国土资源局 |
曲靖市防震减灾中心 |
地震信息共享系统,地震前兆观测处理,地震监测台网系统,地震应急救援、指挥后台,地震科普教育基地。 |
2016年— 2020年 |
3018 |
省、市财政配套 |
市地震局 |
地震烈度速报与地震预警工程 |
建设高密度地震监测网络和地震预警台账及有关设施。 |
2016年— 2020年 |
1000 |
中央、省、市、县财政配套 |
市地震局 |
气象灾害监测网络体系 |
建设9个15要素区域小气候综合观测和预警服务站及高原特色农业灾害气候影响评价体系。 |
2016年— 2019年 |
600 |
省、市、县财政配套 |
市气象局 |
新一代天气雷达配套基础设施及管理系统平台 |
配套基础设施及附属工程、拓展开发雷达产品应用终端及集成周边雷达网络系统平台建设。 |
2016年— 2019年 |
1250 |
中央、省、市财政配套 |
市气象局 |
人工影响天气基础平台及综合指挥系统平台 |
规范炮点基础设施平台标准化建设、综合指挥作业系统建设及作业效果综合评价体系建设。 |
2016年— 2019年 |
500 |
中央、省、市、县财政配套 |
市、县 气象局 |
气象防灾减灾系统基础设施项目 |
在闪电定位监测盲区建设3部闪电定位仪及其服务平台,气溶胶观测设备安装;宣威市气象监测与灾害预警及防御系统建设。 |
2016年— 2019年 |
2000 |
中央、省、市财政配套 |
市气象局、宣威市气象局 |
“三农”服务农业气象服务及气象灾害防御工程 |
高原特色气象监测网建设;实施“三农”气象灾害防御专项建设,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全市乡(镇、街道)建立气象信息服务站。 |
2016年— 2019年 |
1700 |
中央、省、市、县财政配套 |
市气象局 |
市、县综合气象业务一体化平台 |
集约化建设含气象数据资料综合监控、分析、处理、传输功能的一体化平台,建立规范化的业务服务流程及标准。 |
2016年—2019年 |
700 |
中央、省、市财政配套
|
市气象局 |
市、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平台 |
建设国家、省、市、县(市、区)相互衔接,集信息收集、传输、发布渠道于一体的市、县两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平台。 |
2016年— 2019年 |
2000 |
省、市、县财政配套 |
市、县气象局 |
森林火险预警系统 |
完善升级火险监测站18座、可燃物因子采集站7个,新增手持气象仪50支,瞭望台新建13座、改建34座,购置高倍望远镜47台、摩托车124辆、巡护船2艘、定位仪257支、望远镜257支。 |
2016年— 2020年 |
4622.2 |
中央、省、市、县财政配套 |
市、县 林业局 |
森林防火通信系统 |
新建卫星通信固定站1个、便携站10个、海事卫星图传系统10套、海事卫星电话20支;升级超短波通信网固定基站32个、新建18个,新增移动基站30个、超短波车载台306个、基地台124个、手持台4835支,视频图传系统10部;短波通信固定台10个、车载台20个、背负台10个;中型通信车1辆、小型通信车9辆;野外太阳能供电设备50套,无人机1架。 |
2016年— 2020年 |
3649.11 |
中央、省、市、县财政配套 |
市、县 林业局 |
森林防火阻隔系统 |
新建林区等级公路50公里、防火通道1890公里、修复防火应急道路414公里;新修生土防火隔离带1182公里、生物防火隔离带317公里。 |
2016年— 2020年 |
34899.83 |
中央、省、市、县财政配套 |
市、县 林业局 |
森林防火信息指挥系统 |
建设网络平台32个,大屏幕显示系统10套、投影系统125套、电视135台;视频会商系统10套、综合调度系统10套、网络安全系统20套、地理信息系统10套;新建指挥中心,配备会议音响系统、中央控制系统、UPS电源各125套。 |
2016年— 2020年 |
5633.9 |
中央、省、市、县财政配套 |
市、县 林业局 |
森林防火扑救系统及宣传系统 |
新建专业队伍94支3722人,专业队伍营房89座、培训演练基地1个;检查站900个,公共教育馆1个。 |
2016年— 2020年 |
7120 |
中央、省、市、县财政配套 |
市、县 林业局 |
森林防火物资储备装备系统 |
新增灭火水枪3626支、风力灭火机3626台、风水灭火机3626台、油锯2418台、扑火服装24177套、高压水泵606台、接力水泵201套、移动储水袋302个,指挥车155辆、运兵车151辆、运水车151辆、全道路运兵车2辆、推土机5台、挖掘机5台、物资储备库112个。 |
2016年— 2020年 |
28096.28 |
中央、省、市、县财政配套 |
市、县 林业局 |
全市动物防疫信息平台和监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 |
市级及9 个县级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乡镇疫情监测点建设。 |
2016 年— 2020 年 |
2196 |
中央、省级财政补助,市、县、乡财政配套 |
市、县农业局 |
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防疫物资储备 |
1、新建9 个县级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库;全市9 县(市、区)、133个乡镇及市级购置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专用车辆153辆。2、市级及9 县(市)区配备动物疫病示范区建设所需仪器设备4461台套;全市规模养殖场畜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设施设备及资料配置2500 套。3、市级每年储备100 万元紧急防疫疫苗、监测试剂、防护物资、消毒用品等处置突发疫情所需应急物资;每个县储备50 万元的应急物资,每个乡镇储备10万元的应急物资。 |
2016 年— 2020 年 |
9145 |
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市、县、乡财政配套 |
市、县农业局 |
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工程 |
建设市级畜产品检测检验中心,配备检测设备1套;建设县级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配备检测设备9套。 |
2016年— 2020年 |
4200 |
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市、县财政配套 |
市、县农业局 |
全市渔业疫病防控基础设施、病害监测平台、渔业疫病防控设备与技术手段建设项目 |
1、建立渔业疫病及救灾物资储备库,采购疫病检测设备、防控药物、救灾设备等;市级及渔业重点县(麒麟、沾益、罗平、陆良、会泽)配备渔业疫病应急专用车6辆。2、建设9个县级病害监测和预报预警防治站,18个乡镇监测预报站,健全市县乡三级渔业病害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治网络。3、建立市级渔业病害监测和预报预警防治中心。 |
2016年— 2020年 |
1356 |
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市财政配套 |
市农业局 |
曲靖市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项目 |
全市9个县(市、区)病虫害防治项目。 |
2016年— 2020年 |
575 |
中央财政配套 |
市农业局 |
农作物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曲靖站项目 |
建设项目包括:土地征用、综合业务用房、公用工程、仪器设备等。 |
2016年— 2020年 |
473 |
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市、县财政配套 |
市农业局 |
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 |
按照农业部《农机监理机构建设规范》,逐年分批投入,加强市、县两级农机监理装备建设,配备宣传教育、信息化管理、考试机具及配套设施、安全检查、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移动检测等农机安全监管设施设备,并按照农机安全监理行业标识规范设置相关标识标志。 |
2016年—2020年 |
400 |
中央、省、市、县财政配套 |
市农业局 |
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应急处理系统 |
建设网络平台10个,大屏幕显示系统10套、综合调度系统10套、网络监控系统10套;新建指挥中心10个,会议音响系统、中央控制系统各10套。 |
2016年— 2020年 |
8000 |
中央、省、市、县财政配套 |
市农业局 |
全市规模养殖场(小区)应急监管体系 |
全市2600余个规模养殖场(小区)网络监控设施设备2600套,建设10个应急监控平台。 |
2016年— 2020年 |
27000 |
中央、省、市、县财政配套 |
市农业局 |
曲靖市屠宰检疫检验应急监管体系 |
全市35个生猪定点屠宰场检疫专用箱70个、快速检测设施设备35套、旋毛虫检测仪35台、瘦肉精快速检测试剂盒10000份;更新电子出证电脑、针式打印机35套。 |
2016年— 2020年 |
2200 |
中央、省、市、县财政配套 |
市农业局 |
动物防疫临时检查站应急系统建设 |
修缮11个检查站办公场所,建立动物隔离场所,配备快速检测设备11套及动物疫病应急系统。 |
2016年— 2020年 |
3000 |
中央、省、市、县财政配套 |
市农业局 |
云南省南盘江曲靖段防洪治理工程 |
治理南盘江曲靖段13.6千米。 |
2016年— 2020年 |
15000 |
中央补助0.9亿元,其余由省、市财政配套 |
市水务局 |
山洪沟治理 |
县级7条重点山洪沟治理。 |
2016年— 2019年 |
8000 |
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其余资金由省、市财政配套 |
市水务局 |
防洪减灾工程 |
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大江大河干流重点河段防洪工程建设、跨界河流整治、重点涝区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大江大河主要支流治理、200~3000 km2中小河流治理、其它江河治理、城市防洪排涝、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水利部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山洪沟治理)、防洪非工程措施、防汛指挥系统及应急通信建设、中小水库防汛报警通信系统建设。 |
2016年— 2020年 |
462300 |
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其余资金由省、市财政配套 |
市水务局 |
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 |
建设食品检验实验室及辅助用房、公用设施;购置食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建设信息化网络系统。 |
2016年— 2018年 |
2469.88万元 |
中央预算内投资1726.4万元,地方财政配套511.6万元,自筹231.88万元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曲靖市消防战勤保障应急装备物资储备 |
采购战勤保障类车辆2辆(中型挖掘机1辆、平板运输拖车1辆),购置应急通信先导车1辆、工业级无人高空侦察机1套,储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移动遥控消防炮2台、泡沫输转泵1台、暴雪泡沫发生器1个、泡沫钩管2根、水成膜泡沫60吨、抗溶性30吨)。 |
2016年— 2019年 |
900 |
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市财政配套 |
市公安消防支队 |
红十字生命健康教育体验馆 |
建设标准化的生命健康安全教育暨应急救护培训示范基地,有固定且满足体验需求的体验区。体验区布局:红十字理念模块、红十字应急救护模块、火灾逃生模块、地震逃生模块、交通安全模块、家庭安全模块、防艾禁毒模块。 |
2016年— 2020年 |
142.565 |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云南省红十字会补助,项目承接单位适当配套 |
市 红十字会 |
曲靖红十字会救灾备灾仓库 |
按《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新建曲靖市红十字会救灾备灾仓库1个。 |
2016年— 2020年 |
350 |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省红十字会补助为主、市财政配套 |
市红十字会 |
附件2
曲靖市应急体系建设重点项目表二
(资金来源:市、县及企业自筹资金为主)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
建设 起止时间 |
总投资 (万元) |
主要资金来源 |
项目业主 |
曲靖市综合应急联动指挥平台 |
一期“数字化”工程,实现应急平台软件开发与集成;二期“智慧化”工程,实现应急平台软件开发与集成;三期“智慧化”工程,实现应急平台软件开发与集成。 |
2017年— 2020年 |
4000 |
市、县财政配套 |
市、县应急办,市直有关部门 |
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程 |
开展城市安全风险普查评估,建立安全风险台账。统筹规划城区水、电、气、热、通讯、消防设施和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立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地下管网信息共享机制。开展高层建筑物、体育场馆、集贸市场、学校、医院、车站、会展场馆以及涵洞、桥梁等大型建筑(设施)隐患排查治理,科学设置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设施。做好城市建设、危旧房屋、玻璃幕墙、渣土堆场、燃气管线、地下管廊等重点区域安全防范,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稳步推进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安全搬迁工程,进一步推动集中发展,绘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地理信息图,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
2017年— 2020年 |
27000 |
市、县、乡、部门、企业共同投资,市级财政配套5000万元,其余由县、乡和企业自筹 |
市安全监管局 |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工程 |
应急救援基地由场地、房屋建设、装备配备等内容构成,主要包括办公楼、应急监测监控中心、培训楼、培训宿舍楼、综合训练馆、物资储备库等业务用房和有关辅助用房建设,配备具有先进性与适用性的应急救援装备与设施,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信息平台。承担我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行业的应急救援任务,同时承担全市范围内应急救援队伍及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实训演练任务。 |
2016年— 2020年 |
15000 |
争取中央、省级财政支持5000万元,其余由市财政及相关部门多渠道筹资 |
市安全监管局 |
安全生产监管职业能力建设工程 |
按国家《安全监管监察职业能力建设标准》要求,完善市、县、乡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逐年配置市、县(市、区)、经开区安监局及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安监站安全监管执法装备,改造完善现有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到“十三五”末期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
2016年— 2020年 |
6500 |
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1500万元,市级财政配套1200万元,其余县、乡财政配套 |
市安全监管局 |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工程 |
建设完成由10个县(市、区、经开区)及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节点的安全生产信息网;建设完善1个市级、10个县(市、区、经开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局域网和政府网站;实现市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监控系统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与指挥调度系统有机融合。建设工程包括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用平台及应急救援指挥、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危害监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估、行政执法监察、行政许可报批、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事故快报统计分析、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公自动化等系统。 |
2016年— 2020年 |
3500 |
争取纳入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金安”三期工程项目,市、县企业落实配套资金,分期分批实施 |
各县(市、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
非煤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 |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调控并举,实施非煤矿山“四个一批”改造升级,开展非煤矿山尾矿库、大型采空区等事故隐患综合治理;在露天矿山推广覆土植被和排土(废)场边坡绿化。建设完善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建设完善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平台,实现对非煤矿山全方位立体监管,全面提高非煤矿山安全保障水平。 |
2016年— 2018年 |
7500 |
主要由矿山企业投入,市、县给予一定补助 |
市安全监管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工程 |
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源头治理,开展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企业情况普查和安全评估,实施危险化学品分类分级管理,建立危险化学品监控系统和危化品信息数据库,强化各环节安全管控。开展重大危险源摸底排查、辨识和评估,全面掌握辖区内重大危险源情况,绘制市、县、乡三级以及企业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布电子图,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数据库,实施动态监控预警。实施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储存安全环保搬迁工程。 |
2016年— 2020年 |
9500 |
主要由企业投入,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市、县给予一定补助 |
市安全监管局 |
安全文化建设工程 |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在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和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实施安全文化建设创新工程,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培育城市安全文化。建设包括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实训、安全宣传教育、职业健康教育、警示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等内容的市安全生产综合教育培训考试中心,设置计算机考试机房、多媒体现代化教室、事故警示教育展览、安全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内容。创建一批省级和市级安全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
2016年— 2020年 |
4500 |
市、县、乡、企业共同投资,市级财政配套1000万元,其余由县、乡和企业自筹 |
各县(市、区),市安全监管局 |
公共安全保障工程 |
1. 县乡公路安全防护生命工程。全面梳理县乡公路危险路段和隐患点,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为重点,突出客运通车线路、校车通行线路,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防撞护栏护墩等安全设施,重点整治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道路危险隐患点段。 |
2016年— 2020年 |
25000 |
争取中央、省级配套资金1亿元,公共实施建设及事故隐患整改由各级财政配套,其余由隐患所在单位负责 |
各县(市、区),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 |
2. 主干公路交通安全防控监测网建设。按省规划要求,建成以市公安交通管理指挥中心(指挥室)为依托,以公安交管部门即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为基础,集交通运行监测、安全风险研判、重点车辆查询、应急指挥调度、勤务监督考核等功能为一体的市级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并接入国家、省防控监测网,基本实现可视化指挥调度。努力推进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高速公路信息化监控设施互连互通、设施设备共享、监控信息资源共享。 |
各县(市、区),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警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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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保障工程 |
3. 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安全整治工程。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在建工程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为重点,加大对城市交通设施、隧道、桥梁、输油气管道、城市燃气与化学品输送管网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油气设施保护管理,推进油气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监测,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治理。实施中小学校舍加固改造。 |
各县(市、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安全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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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保障工程 |
4.消防战勤保障能力建设工程。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实现一次满足500名救援人员的保障需求。积极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实现全市10个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按照《县级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标准》配齐应急救援装备,11个公安消防大队、16个现役执勤中队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灭火救援装备,进一步提升消防战勤保障能力。 |
市公安消防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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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 |
全力推进煤炭资源整合、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改造升级,以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防灭火、顶板管理、提升运输等为重点,开展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以建设安全标准化、管理规范化、采掘机械化、监控网络信息化为目标,积极推进煤矿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建设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实现市、县、乡、矿四级安全生产信息化监控与管理。建设一批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顶板、粉尘、火灾防治示范工程,全面完成国家、省下达的煤矿关闭整合任务及转型升级目标。到2020年,煤矿机械化开采程度提高到100%。 |
2016年—2020年 |
25000 |
主要由矿山企业投入,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市、县给予一定补助 |
市煤炭工业局 |
曲靖市特种设备安全预警监测信息系统 |
建设曲靖市电梯远程监控系统和危险化学品、气瓶信息化管理体统,初步实现对电梯、危险化学品、气瓶等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加大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完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对处置特种设备突发事件能力和水平。 |
2016年—2020年 |
2400万 |
市、县、部门企业共同投资,市级财政配套支60万元,其余由企业负责 |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 |
在农村地区全面开展卡口、视频监控、语音喊话等设备建设。 |
2016年— 2019年 |
1200 |
市财政配套 |
市公安交警支队 |
警用装备、交通安全宣传项目、地震应急物资装备储备 |
全市交警部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综合能力。 |
2016年— 2020年 |
4729 |
市财政配套 |
市公安交警支队 |
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信息平台 |
建立集建筑消防设施智能化监控管理、危险源在线监控、视频系统链接和消防预案实时推动的信息平台1个。 |
2016年— 2020年 |
200 |
市财政配套 |
市公安消防支队 |
“智慧消防”项目 |
开展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应用平台调研,制定系统建设方案,完成系统开发和试点应用,完善平台系统功能并全面推广应用。 |
2017年— 2020年 |
2100 |
市财政配套 |
市公安消防支队 |
职业病危害治理工程 |
全面普查全市职业病危害状况,建立企业职业健康监护信息化档案、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信息数据库、从业人员职业病动态监管平台和职业健康监护信息系统。开展化工、冶金、建筑、矿山、建材等职业危害较严重的行业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与控制。开展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和中毒隐患防范治理,推行职业健康示范企业创建。到2020年,全市建立起健全完善的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力争在全省率先实现国家“十三五”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明确的主要工作指标。 |
2016年— 2020年 |
4500 |
主要由企业投入,市、县给予一定补助 |
各县(市、区),市安全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 |
“智慧+食品药品安全”项目 |
强化市级层面统筹设计,统一标准规范,建设覆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业务的包括行政执法、信息监测、应急管理、公共服务、内部管理、决策支持六大平台,形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 |
2017年— 2019年 |
2800万元 |
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配套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环境应急物资 储备库 |
全市9个县(市、区)建成应急物资储备库。 |
2017年— 2019年 |
1000 |
市、县财政配套 |
市、县环境保护局 |
农作物良种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 |
全市9个县(市、区)农作物良种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玉米、水稻、麦类、大豆等良种125万千克,其中:市级储备31万千克,9县(市、区)储备94万千克。 |
2016年— 2020年 |
1500 |
市、县财政配套 |
市、县农业局 |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