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2017-08-12 | |
标 题: |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老龄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曲政办发〔2017〕118号 | 发布日期: | 2017-08-12 15:40:00 |
主 题 词: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曲靖市老龄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2日
曲靖市老龄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6年—2020年)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推动老龄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曲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云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十二五”时期,曲靖出台了《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曲政发〔2011〕104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1〕50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曲政办发〔2013〕95号)等政策。2014年8月,曲靖市被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全国42个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为贯彻落实《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5〕34号),先后出台了《曲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曲靖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曲老办〔2015〕20号)、《曲靖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曲民〔2015〕73号)、《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民办养老机构资金补助办法(试行)的通知》(曲财社〔2015〕129号)、《曲靖市卫生局 曲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民政局关于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曲卫字〔2015〕242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曲靖市教育局 曲靖市卫生局 曲靖市妇女联合会 曲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曲人社〔2015〕123号)、《曲靖市老龄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老年幸福餐桌”开展居家养老助餐服务的意见》(曲老办〔2015〕26号)、《曲靖市老龄委办公室 曲靖市民政局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曲老办〔2016〕3号)等7个配套文件,为全面促进“十三五”时期老龄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截至2016年底,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85.3万,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13.06%,其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11.1万人,百岁老人159名。到2020年,预计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100万。庞大的老年群体,蕴藏着巨大的消费潜能,为老龄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做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努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曲靖市养老产业发展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曲靖区位优越,位于云南省东北部,与四川、贵州、广西三省(区)相邻,素有“入滇锁钥”之称,是五千里珠江的源头,气候宜人,生态环境优美,自然、生物、旅游等资源富集,康体养生养老优势明显,享有“全国十佳宜居城市”和“中国投资的最佳选择地”等称号。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老年人收入水平会有一个相应的提升,消费观念出现更新,消费需求也不断升级。日益庞大的老年人群体,必然蕴藏着巨大的消费潜能,在一定条件下将会产生巨大的有效市场需求。就曲靖市来说,养老服务,尤其是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服务和健康服务需求、老年产品用品需求、医疗保健需求、休闲娱乐需求乃至养老地产需求,都会日益增长,成为拉动本地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与庞大的产业需求相比,曲靖的老龄产业基础十分薄弱,产品单一分散,尚没有形成明确的产业发展思路,政策配套不足,市场引导不够,资金投入偏低,特别是外来资金的引进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十三五”时期,必须抓住机遇,统筹规划,发挥优势,创新模式,激发活力,全面推进老龄产业发展,让广大老年人在共建共享中产生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立足曲靖市情,因地制宜,以满足老年人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道路,通过制度创新、法规规范和政策支持,完善老龄产业发展环境,培育老龄产业组织,增加老龄产品供给,优化老龄产业结构,推进老龄产业健康快速发展,打造曲靖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发展定位
战略定位——中国西南老龄产业集群示范区
形象定位——爨乡珠源·养老福地
功能定位——老龄产业孵化区、老年宜居地、老年旅游地、老年养生地
(三)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协助、多方参与,加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老龄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和引导扶持,发挥市场在产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改善营商环境,保障公平竞争,降低创业成本,形成多层次推进、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发展格局。
保护环境,持续发展。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加强污染治理,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严格产业准入环境标准,在保护好资源、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绿色养生、健康养老产业资源,在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实现资源的有效保护,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
立足本地,辐射周边。立足曲靖本地实际,让老龄产业发展真正惠及域内老年人,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推动本地产业转型升级。同时,立足云南,着眼全国老龄产业市场,将曲靖打造成中国西南老龄产业集群示范区,成为带动曲靖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注重特色,打造精品。充分发挥曲靖的区域优势,彰显区域特色,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老龄产品用品和品牌企业,全面提升当地的核心竞争力。同时,重视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努力提高产业质量和效益。
产业融合,统筹联动。通过深度挖掘、整合、联动有关产业资源,构建老龄产业融合发展大格局,延长产业链,拓展价值链,建设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壮大曲靖老龄产业规模。
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建立健全促进老龄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创新政府监管模式,树立国际化视野,面向港澳,面向南亚、东南亚市场,加强国内外合作,创新政府与企业合作模式,逐步提升曲靖老龄产业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四)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通过整合各类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医疗服务、健康养生、老年用品、旅游休闲、养老地产等产业,立足域内域外两个市场,形成独具特色的老龄产业体系,成为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持续发展的引擎,把曲靖打造成为立足云南、辐射南亚、东南亚的老龄产业基地。
2.具体目标
——到2020年,养老服务产业体系基本健全,产业规模达到20亿元—50亿元;
——医疗服务快速发展,为老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中药材种植、药品研发和生物制药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
——健康养生产业市场规模达到5亿元—10亿元;
——建成老年用品产业基地;
——旅游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形成若干老年旅游精品路线,旅游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养老地产基本成熟,老龄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珠源福地、健康养生、绿色养老的曲靖品牌形象树立。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
1.发展思路
充分利用曲靖充裕而相对低廉的人力资源,在现有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上,实施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等多元主体相结合的投资运营模式,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提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既做好政府兜底保障工作,更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培育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健全养老服务设施,培养养老服务人才,实施互联网+养老服务行动,着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业结构转型升级,全面建立健全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
2.重点项目
——养老服务机构:实施“养老机构质量提升工程”,根据老年人口分布,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城市养老服务机构,完善农村敬老院设施建设。争取到2020年全市养老床位达3.5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35张以上,其中,城市养老服务机构数达到65所、床位数2万张,护理型养老床位达到30%以上;农村敬老院114所、床位8266张,能接纳辖区50%以上愿意集中养老的老年人。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量占比在50%以上。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由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市建有350个社区(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服务设施和站点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
——老年活动中心(室):每个县(市、区)要建有一个老年活动中心,90%的乡(镇、街道)和95%以上的社区(村委会)建有老年活动中心(室),为老年人提供相对充足的活动交流平台。到2020年,全市老年活动中心(室)达到3200个,老年大学(学校)1300个,入学老年人数达到40万人,占全市老年人总数的40%。
——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施“互联网+养老服务”工程,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利用现代通讯技术,为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信息服务。平台要覆盖全市80%以上的城镇老年人,并逐步延伸到周边农村。
——综合型老年公寓:建设好惠滇健康城、陆良县秀水湾养老服务中心、马龙县龙翔养老服务中心、安厦老年颐康服务中心、富源县老年公寓等养老项目,由居家式养老公寓、机构式养老公寓、候鸟式养老公寓、老年病社区医院和康体文化中心等部分组成,通过项目辐射带动和改善曲靖区域的养老环境,打造优质老年宜居生活。
(二)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产业建设
1.发展思路
把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建成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全市医疗卫生人才建设,加强培训,建设好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重点专科(实验室),建设曲靖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在此基础上,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老年病防治和失能预防能力,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等一体化服务。
2.重点项目
——医院:加强市、县两级医院升级改造,深度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服务网络,积极推广“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在市级及各县(市、区)医院设立老年病专科,巩固提升曲靖老年病专科医院的办院水平。
——中药材种植基地:因地制宜优化种植结构,采取公司+农户等模式,建立三七、玛卡、西归、附子、党参、板蓝根、、灯盏花、藿香、石斛、牛蒡等种植基地,形成规模效应。
——生物制药:依托中药材种植基地,建立生物制药厂,进行药材精深加工,提高中药材的经济附加值。
——医疗器械:改造传统制造业,利用原有制造业基础,发展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产业。
(三)着力打造健康养老养生产业
1.发展思路
利用曲靖优良的环境、丰富的资源和深厚的传统医学养生文化,发展健康养生产业,把曲靖打造成养老福地、健康之城、养生之都。开发中医保健养生项目和健康食品,完善各类健身场所,举办健身养生活动和国际论坛,形成完整的健康产业链。
2.重点项目
——中医保健养生:开办中医理疗中心、药膳养生堂、中医养生会馆等项目,将推拿、按摩等服务项目及中药饮片处方作为中医特色服务补助项目。积极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系列服务产品,举办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展、疗养展,建设一批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示范基地。
——健康食品:开发健康食品,尤其是魔芋、银杏、朝鲜蓟、苦荞茶、葛根、薏仁、大蒜素等老年保健食品。
——健康管理: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指导老年人养成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健全老年人健康档案,逐步实施全方位长效性的健康管理。实现每个老年人家庭拥有一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老年居民拥有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一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健康卡。
——养生论坛:举办国际性健康养生曲靖论坛,传播健康养生文化,提升曲靖健康养老产业的国内外影响力。
(四)不断开拓老年用品产业
1.发展思路
利用曲靖丰富的生物、矿产资源和制造业基础,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促进传统制造业升级改造,建设老年用品产业基地,增加老年用品供给,提升老年用品科技含量。到2020年,力争老年用品产业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面向南亚、东南亚,建设老年用品物流中心,发展跨境老年电子商务。
2.重点项目
——老年用品生产企业:实施品牌战略,鼓励规模化经营、集团化发展,培养、扶持一批龙头企业。
——老年用品产业园:建设老年用品产业园。积极引进国内外医疗器械骨干企业到曲靖发展,推进全市辅助器具、特色医疗器械、康复装备和老年人、残疾人专用保健用品等自主研发制造。
——老年用品会展中心:依托大型养老服务中心,举办国际老年用品博览会,推动本地老年用品走向华南、南亚、东南亚。
——老年用品物流中心:依托曲靖物流中心,打造中国南部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大型老年用品集散地。
(五)开发新型旅游养老休闲产业
1.发展思路
利用曲靖丰富的旅游资源,结合老年游客的身心特点,科学开发旅游景点,合理设计旅游线路,开发传统小吃,传播传统文化,将旅游、休闲、健身、餐饮、购物融为一体,不断提升老年旅游服务水平,增加旅游产业的附加值。
2.重点项目
——自然景观:开发利用珠江源、九龙瀑布群、多依河、大海草山、菌子山、凤凰谷、南丹山、彩色沙林、十八连山、海峰湿地、西海湿地、紫溪湿地、念湖、以礼河等自然景观,开发老年旅游精品路线。
——人文景观:秉承悠久的文化传统,开发麒麟沿江、马龙旧县、会泽古城、会泽娜姑白雾村、罗平鲁布革、师宗五龙、富源古敢、富源墨红海子村、宣威杨柳等名镇名村,建设一批特色乡村田园和古城古镇。
——温泉开发:利用曲靖丰富的温泉资源,做好温泉开发,打造麒麟三宝、金麟湾、马龙盛水湾、罗平长底、师宗葵山、陆良杜旗堡、会泽金钟以礼、沾益德泽、富源营上汇龙湾等“温泉+康复疗养”、“温泉+运动游乐”、“温泉+生态农庄”、“温泉+商务会议”、“温泉+旅游地产”等旅游养老开发模式。
——美食:研发、推广“曲靖菜”,形成鸡、鱼、羊、火腿、名特小吃等五大系列,集养生药膳、素斋、绿色餐饮、养生茶汤、地方特色养生膳食、养生保健食品等多种食疗养生产品于一体。
——购物:加强老年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做好适合老年人的旅游产品、用品开发,为老年旅游消费者提供安全、舒心、便利的购物环境。
——候鸟养老:开发旅游养老休闲项目,打造集自理型、介护型、介助型一体化的候鸟式CCRC(持续照料退休社区)模式度假养老社区,培养专业化老年旅游服务品牌。
(六)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成为供给主体
1.发展思路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降低准入门槛,畅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功能,创新养老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承包、“一院两制”和“互联网+”等模式,带动社会资本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产品,促进养老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
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完善和落实优惠政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均可享受财政建设补助、当地运营补贴和国家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境外资本举办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也可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加大社会养老力量培育力度。加快培育一批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促进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发展,支持鼓励学术科研机构、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的科研开发。畅通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渠道,搭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平台。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养老服务力度,完善、推广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的政府代金券补助模式。
2.重点项目
——每年市级财政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用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主要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老年人向社会力量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供养、护理服务提供支持,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护理人员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养老评估等。
——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通过转企改制、公建民营等方式,将产权归政府所有的养老服务设施委托企业或社会组织运营。梳理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并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培育和扶持合格供应商进入。
(七)提升老龄产业信息化水平
1.发展思路
规划期内由市财政统筹安排800万元,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加快“智慧养老”进程,促进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推动养老服务业与信息化建设融合发展。依托规模较大的信息技术公司、家政(便民)信息服务平台、家政服务公司、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和服务平台,推动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的有效对接。积极推广基于移动互联网的老年人可穿戴监控、便携式体检、紧急呼叫等设备,老年人活动的关键地点如浴室、厨房、出入口和卧室的互联网传感器设备。
2.重点项目
——建设曲靖市养老综合服务中心信息平台。实现在城市社区全覆盖,农村社区扩大覆盖,推进信息惠民服务覆盖老年人。
——建设曲靖市老龄工作信息化平台。落实国务院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在切实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着力推动涉及老年人人口、保障、服务、征信、财产等基础信息分类分级互联共享。
——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建立全市城乡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并逐步与基本医疗保险、养护康复机构的电子病历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到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90%。
(八)加快推进老龄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1.发展思路
加强专业化建设,建立老年护理专业教育机制,在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开设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加快培养老年人服务与管理的专业人才。积极探索养老机构承接养老护理员培训激励机制,依托养老机构在人员储备和护理实践技能方面的优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打造基础型养老护理培训基地、学生实训基地。
建立职业化制度,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机制,逐步实现经营管理职业化。对经营管理人员可尝试以分配股权方式予以激励。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培训,建立人文关爱机制,逐步提高养老护理员工资待遇,对在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职级评定与晋升政策,增强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可度。民办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企业在职业技术职称评定、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与公办养老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工作,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养老机构辐射延伸。
引入专业社工制度,在专业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在社区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鼓励和吸引专业社会工作者和社工专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
2.重点项目
——遴选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打造2个省级、9个市级授权的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
——依托护理水平高、运营管理规范的养老机构,在每个县(市、区)建立1个养老服务综合指导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展老龄产业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将老龄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促进老龄产业全面、科学发展。建立和完善政府老龄产业工作责任考核和督查督办机制,在合理制定老龄产业发展目标的基础上,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纪检部门要介入老龄产业任务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将督查结果作为有关部门年度考核的首要参考。
(二)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在老龄产业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部门联动、政社合作的良好工作氛围。建立老龄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中建立老龄、民政、发改、住建、环保、农业、工信、旅游、招商、食品药品监管、消防、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由老龄委主任担任联席会议主席,定期就老龄产业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行协调统筹,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开辟和完善老龄产业审批绿色通道,对养老服务机构新建(改扩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优化审批程序,优先帮助养老服务用地办理规划调整等工作,缩短办理时限,加快建设进度等。搭建政府与社会合作的交流平台,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纳入社会服务采购平台,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产业发展;定期召开老龄产业工作新闻发布会,加大政策和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扩大社会组织的融入和参与。发展改革部门要将老龄产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支持产业设施建设。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行业规范、业务指导职责,健全养老服务的准入、退出、监管制度。财政部门要对老龄产业发展给予财力保障。规划部门要合理制订有关设施配建标准,并在规划实施中严格予以落实。国土资源部门要对老龄产业设施建设用地统筹规划,并优先安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管理。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医疗体系的服务功能,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走医养护结合发展之路。商务部门要把老龄服务产业作为服务业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旅游、农业、教育、机构编制、公安消防、税务、金融、工商、质监、安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促进老龄产业发展工作。老龄工作机构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督促指导工作。同时,要积极培育和发展老龄产业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三)实施专家辅助,完善优先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政策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地方党委政府决策中的辅助作用,提高老龄产业决策的科学性。成立曲靖市老龄产业专家智囊团,聘请养老服务、社区建设、医疗康复、心理卫生、社会治理等领域的专家学者作为市老龄产业科学决策智囊团,全程参与老龄产业发展调研活动、政策制定、制度建设、标准规范制定。出台扶持老龄产业优先发展的政策,完善投融资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老龄产业信贷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的资金引领作用。健全财政支持政策,通过建设补助、贷款贴息、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发展老龄产业。健全土地供应政策,落实好既有的土地供应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对涉老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养老服务医疗政策,支持医养融合发展。健全人才培训制度,对在老龄产业企业就业的专业医务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按照不同等级给予一次性奖励或相应补贴。
(四)加大改革力度,完善老龄产业发展的创新机制。作为云南省唯一入选全国42个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城市,要充分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成果,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改革力度。坚持改革先导的工作理念,在构建曲靖市老龄产业发展格局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上积极探索。老龄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环境仍未形成,需要在探索中培育和开发老龄产业市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老龄产业,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云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为指引,打破体制壁垒、充分整合资源,以长效的扶持政策推进老龄产业加速发展,以有限的扶持资金撬动民间社会资本实业兴邦,以积极的宣传引导增强人民群众对老龄产业的信心,以稳步推进、扎实有效的改革举措,推动全市老龄产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附件:1.曲靖老龄产业项目表
2.曲靖市老龄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说明
3.曲靖市老龄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有关名词解释
4.中国老龄产业主要统计指标体系框架
5.中国老龄服务业行业目录
6.中国老龄用品业行业目录
7.现行我国发展老龄产业的主要政策措施及有关内容
附件1
曲靖老龄产业项目表
填表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0日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建设地点 |
项目进度 |
联系单位 |
备注 |
1 |
医 |
曲靖市龙翔养老服务中心 |
项目总投资3.8亿元,总占地面积136亩,总建筑面积8075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养老用房,保健康复用房、后勤服务用房、老年活动中心用房、养生社区用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设置床位1900张 |
马龙县龙翔新区张木口水库北侧 |
前期工作已完成 |
曲靖市开发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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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陆良县秀水湾养老服务中心 |
项目计划总投资8.03亿元,总建筑面积14.33万平方米,总占地面积240亩(16.01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养老护理院、老年康复中心、养老服务中心、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配置等,设置床位2100张 |
陆良县县城西城区大凹水库 |
项目已备案,已完成用地、规划、环评等手续,目前正在进行“三通一平”及地质勘查工作。 |
陆良县老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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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陆良戴家尧骨科医院医养结合中心 |
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面积5000平方米,设床位100张 |
陆良县县城 |
在建 |
陆良县戴家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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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陆良县老年人康复医院项目 |
项目计划总投资8000万元,建设面积24600平方米,设床位500张 |
陆良县 |
已立项 |
陆良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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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陆良县华侨老年公寓 |
项目计划总投资1125万元,建设面积4500平方米,设床位100张 |
陆良县 |
已立项 |
陆良县华侨管理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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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陆良县四通医院金太阳康复疗养院项目 |
项目计划总投资6000万元,建设面积25000平方米,设床位500张 |
陆良县县城 |
前期工作完成 |
陆良县四通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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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宣威市医养结合养老养生产业园建设项目 |
项目计划总投资19899.52万元,总用地面积100亩,总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由老年健康护理中心、老年业务培训中心、老年医护中心、营养食疗会馆、健康水疗馆、文化艺术坊、餐饮后勤服务中心、员工宿舍及文体娱乐中心九大部分构成 |
宣威市正南方位(原磷肥厂用地范围内) |
前期工作 |
宣威市老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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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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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医养结合康复护理中心 |
项目计划总投资2亿元,结合宣威市第二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建设,新建医养结合康复护理中心80000平方米,设医养结合床位2000张 |
宣威市双龙街道 |
已完成土地征用,环评、可研正在编制中 |
宣威市第二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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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宣威市星级养老养生基地建设项目 |
项目计划总投资5亿元,占地500亩,规划建设2万个床位,建设以老年护理、养生养老、医疗保健、文化教育、休闲娱乐、生态运动等多种产业为内容的复合型养生养老中心,打造成国内一流的老年休闲养生示范基地 |
宣威市来宾街道(威宣公路出口处) |
正进行可研规划 |
宣威市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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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曲靖市老年公寓 |
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拟用地20亩,建设面积1.6万平方米,设床位500张,现一期工程主体工程已竣工,占地8亩,建筑面积6460平方米,设床位167张 |
沾益区西平街道光华社区浑水塘村 |
一期主体工程已竣工 |
沾益区民政局 |
公建 民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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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师宗县医疗保健养生养老服务中心 |
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拟用地20亩 ,建设面积20000平方米,设床位500张 |
师宗县荣海新区北侧 |
前期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招投标 |
师宗县中医医院 |
公建 民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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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罗平县人民医院医疗养老综合项目 |
项目计划总投资2.46亿元,新建50000平方米医疗养老综合体及配套设施 |
罗平县罗雄街道玉皇阁 |
已完成项目选址、土地审批、环评、能评、可研、地勘 |
罗平县卫生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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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富源县中医医院老年人康复中心 |
项目计划总投资9000万元,在富源县中医医院内建设或改造老年人康复中心,建成县级标准化的中医养老康复基地 |
富源县 |
前期论证、规划等 |
富源县卫生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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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富源县12家卫生院中医馆建设 |
项目计划总投资1200万元,在富源县各乡镇卫生院内建设或改造中医科,建成标准化的中医馆,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
富源县 |
前期论证、规划等 |
富源县卫生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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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富源县人民医院(加挂县医养结合中心) |
项目计划总投资7.1亿元,在富源县城北片区规划确定的168亩医疗用地范围内整体迁建富源县人民医院,建成集医疗、健康服务、中医养老康复等为一体的医养结合中心 |
富源县 |
前期论证、规划、 设计等 |
富源县卫生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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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会泽县人民医院老年病康复中心 |
系会泽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二期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3150万元,拟依托会泽县人民医院建设4500平方米,设老年病康复床位100张的老年病康复中心 |
会泽县人民医院新址院内 |
已完成建设用地、环评、水保等前期工作 |
会泽县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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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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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养生馆建设 |
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依托会泽县中医医院门诊楼二楼(楼层总计1083平方米),建立中医养生馆,形成具有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科室,开展中医理疗、药膳养身、推拿按摩及中医特色中医药服务 |
会泽县中医医院 |
筹划阶段 |
会泽县中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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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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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年公寓 |
项目计划总投资1960万元,占地面积29.91亩,建筑面积9800平方米,设床位200张,规划建设有老年公寓、健身中心、康复中心、文化娱乐室等设施 |
曲靖经开区西城街道 |
已完成立项、土地预审、环评等前期工作,正在报规划审批 |
曲靖经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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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旅 |
宣威市乐丰乌萨大草坪休闲养生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计划总投资1.1亿元,依托乌萨大草坪12000余亩草场和乐丰乡建文村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打造具有良好自然和人文条件的文化旅游健康养老胜地 |
宣威市乐丰乡建文村委会大水塘 |
被有关部门列入重点旅游项目规划建设 |
宣威市乐丰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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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宣威市杨柳可渡养生园项目 |
项目计划总投资1.3亿元,以省级旅游小镇产业为龙头,运用医疗养生、文化旅游、候鸟式养老公园、休闲度假等复合发展的策略,打造特色老年医疗养生主题生态园 |
宣威市杨柳乡可渡村可渡河畔 |
已完成旅游小镇项目规划,正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余有关手续正在报批 |
宣威市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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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宣威玉美人生态养生养老区建设项目 |
项目计划总投资3.257亿元,依托境内宜居、宜养的资源条件,发展以养生养老业为主,覆盖旅游、医疗保健、文化教育、休闲娱乐、生态运动等为内容的多种产业,建成集运动休闲、旅游观光、餐饮、避暑、农耕为一体的多功能、个性化、度假型、居家型的复合型养生养老旅游度假中心 |
宣威市宛水街道 |
已完成旅游小镇项目规划,正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余有关手续正在报批 |
宣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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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宣威市龙洞长寿 养生区 |
项目计划总投资3亿元,占地面积700亩,建设覆盖旅游观光、养老健体、文化娱乐、生态运动等多种产业为内容的复合型养生养老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拥有1000床位的养老养生公寓、旅游度假中心、养老养生社区、长寿养生谷、生态养老健体基地、多彩花谷及生态茶山等 |
宣威市来宾镇龙洞村龙洞生态旅游综合体地块西南部 |
前期准备 |
宣威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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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陆良彩色沙林深度开发旅游项目 |
项目计划总投资25亿元,规划用地面积30平方千米,建设内容包括森林公园开发、温泉度假区建设、观光农业开发、水上娱乐项目建设、研学旅基地建设、乡村旅游扶贫项目、房车、自驾车营地建设及对现有景区的扩建提升 |
陆良县马街镇杜旗堡村 |
项目已立项,规划环评已完成 |
陆良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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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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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区大坡海峰湿地老年公寓 |
项目计划总投资8000万元,建设面积15000平方米,设床位1000张 |
沾益区大坡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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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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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曦城养老服务中心 |
项目计划总投资3.04亿元,建设面积40000平方米,设养老床位1000张,建设养老住房20786平方米,老年人康复中心19213平方米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和设备购置 |
罗平县龙王庙水库北侧 |
已完善各项报批手续,现正组织工程设计和实施 |
罗平县市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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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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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老年公寓 |
项目计划总投资2亿元,总用地面积18130平方米,设200个养老床位 |
会泽县娜姑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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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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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食品药品研发基地 |
益康中药饮片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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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区望城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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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小粑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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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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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瑞庄园 建设项目 |
项目计划总投资6亿元,占地3000亩,建设1000亩薏仁种植示范基地,改扩建薏仁生产线,建成以中医药文化为主,集科普示范、观光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医养结合、餐饮娱乐、政企接待、会议培训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农业庄园 |
师宗县生物产业加工园区 |
已完成庄园规划,土地征用,机耕路、水池、灌溉设施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种植中药材60余种 |
云南普瑞生物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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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0吨超高果糖及低聚果糖项目 |
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利用生物技术将菊芋(洋姜)中的菊糖转化为超高果糖,用于多种食品,特别是保健食品和老年食品中,建设年产5000吨超高果糖及低聚果糖的生产线一条和2万亩的种植基地 |
会泽县 |
进行项目前期可研调查 |
会泽县工业经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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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传统美食文化养生养老项目 |
白腊山鹅系统老年养生食品 |
项目计划总投资8000万元,研究开发无公害、生态、有机、安全放心的白腊山鹅系列产品,将老年人群体定位为消费主力军,白腊山鹅系列老年养生食品包括鹅蛋面条、糕点、鹅肝等 |
罗平县腊山街道 |
已投入生产、销售 |
云南白腊山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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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养老食品用品集聚区 |
云南万兴隆高原特色健康养老保健食品加工与开发研究示范园 |
项目计划总投资2.5亿元,建设生产车间,购置生产设备及其他辅助设施设备,以云南罗平所产的无公害优质小黄姜、油菜和蜂蜜为原料,生产生姜、油菜籽、蜂蜜等系列营养保健产品和食品 |
罗平县轻工业园区 |
已完成项目土地、环评等手续,现正准备项目规划方案 |
云南万兴隆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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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种植、药品研发和生物制药加工基地 |
富源县白芨种植建设项目 |
项目计划总投资2130万元,在富源县墨红镇三台村委会糯岗村发展林下种植业,计划2017—2020年每年种植白芨150亩 |
富源县墨红镇三台村委会 |
已开始采购种子 |
富源县墨红镇益然魔芋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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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富源县万亩中药材种植项目 |
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在12个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建设以薏仁、三七、附子、金银花等为重点的中药材种植基地1万亩,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运行模式,实行订单式种植 |
富源县 |
现种植薏仁6000余亩、三七3000余亩、附子2000余亩、金银花1000余亩 |
富源县经济作物 技术推广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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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2000亩重楼标准化种植基地 |
项目计划总投资1.1792万元,采取外地购苗或自育自栽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大小苗分级”种植要求,2017—2021年新建重楼标准化种植基地2000亩 |
会泽县者海镇拖茨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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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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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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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生物制药建设项目 |
项目计划总投资1.5亿元,利用会泽当归、山葵、鱼腥草、雪上一枝蒿、玛卡等丰富的中草药资源,新建一条生物制药生产线 |
会泽县 |
目前已种植22种中药材,种植面积达2.5万亩,现有中药企业一家——云南金乌黑药制药有限公司 |
会泽县工业经贸和科技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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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果养生食品研发加工基地 |
富源魔芋健康食品研发加工基地建设 |
项目计划总投资2000万元,建设以魔芋养生食品为重点的加工基地,项目建成后,年可加工鲜魔芋5000吨,生产纯化精粉350吨,纯化微粉250吨,年加工生产魔芋养生食品200吨 |
富源县 |
现种植魔芋13万余亩,有大中型魔芋加工厂4家,可从源头上直接提供加工原材料 |
云南省农科院 富源魔芋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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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白马桃花庄园 |
项目计划总投资2.131亿元,占地面积5000亩,建设包括农业观光休闲度假、农事体验、农业科技展示教育、农业采摘、商务会议、特色餐饮等旅游产品,打造吃喝娱乐住一条龙服务的农业旅游胜地,利用黄桃等农果资源,研发老年养生食品 |
富源县 |
已完成一期工程 |
富源县经济作物 技术推广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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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聚农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老年养生食品开发 |
项目计划总投资3380万元,利用富源县林农生产的核桃等农果资源研发老年养生食品 |
富源县 |
正在研发有关产品 |
富源县聚农绿色 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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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软籽石榴贮藏保鲜、运输销售建设项目 |
软籽石榴富含多种营养元素,籽软汁多、果大皮薄、成熟早耐储藏、健胃消食化积,老少皆宜,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项目计划总投资1.473亿元,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建设相温库、包装车间、仓库及其他配套设施,年贮存石榴产品10000吨 |
会泽县娜姑镇干海子村 |
2016年会泽县石榴种植面积达1.9万亩,实现总产量1700吨,产值3400万元 |
会泽县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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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会泽县板栗粉、板栗露生产加工项目 |
项目计划总投资6000万元,建设板栗粉、板栗露加工生产线,年加工鲜板栗2万吨 |
会泽县 |
进行项目前期 |
会泽县工业经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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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温泉水疗康复中心 |
温泉水疗康复休养中心 |
项目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500个床位的客房、能容纳300人左右的老年活动中心2个、健康中心、健身中心、餐饮中心等 |
麒麟区三宝街道职工疗养院 |
现有温泉职工疗养院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已具备一定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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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德泽热水温泉 |
建设高端水疗康复养老项目 |
沾益区德泽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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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马街镇桃园村温泉旅游度假村 |
项目计划总投资1.5亿元,建设高端水疗康复养老项目 |
陆良县马街镇 |
项目已立项,规划环评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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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汇龙湾生态温泉旅游项目 |
项目计划总投资2.08亿元,总用地规模1100亩,以温泉和森林资源为依托,以温泉休闲度假为主题,建设内容包括温泉乡村客栈、天然泡池、水疗树屋、户外山地运动、牡丹花海、农耕文化 |
富源县营上镇民家村委会合依村 |
已编制可研报告,已立项 |
富源县玉潭旅游 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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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以礼河老年温泉水疗康复中心 |
项目计划总投资2.4亿元,总用地面积316亩,依托以礼河风景名胜区生态资源优势,结合温泉资源,建设温泉酒店、养生会馆、企业会所、精品农庄等 |
会泽县金钟社区 |
已编制项目计划书 |
会泽县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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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器械服饰玩具研制基地 |
老年器械研究中心 |
开发研制老年康复器械、服饰和娱乐玩具等系列产品 |
沾益轻工业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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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万件按摩仪生产项目 |
项目计划总投资1亿元,拟建生产车间、研发设计中心、仓储配送中心,办公销售中心、员工生活中心等五个功能区域。项目建成后,每年可生产各类按摩器具50万套 |
会泽县 |
进行项目前期 |
会泽县工业经贸 和科技信息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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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文化、生态养生养老基地 |
宣威市宛水街道柳林社区养老养生产业园建设项目 |
项目计划总投资3.2亿元,依托月牙湖优美的自热景观及良好的生态环境,建设一个养老养生产业园,建设内容包括保健医护康复、住宅、活动中心、图书馆、户外运动健身及有关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150000平方米 |
宣威市宛水街道柳林社区钱屯村月牙湖东侧 |
正在进行项目规划 |
宣威市宛水街道柳林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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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市龙津养老养生区 |
项目计划总投资1.5亿元,占地面积300亩,主要建设老年公寓、康体医疗基地、娱乐及康体及其它附属设施。依山建设产权式小别墅、休闲农家庭院,文体活动设施,打造集休闲旅游、养老养生、健康服务、卫生保健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高品质的养生示范区 |
宣威市板桥街道龙津生态庄园 |
前期准备 |
宣威市文化体育 广播电视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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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敢水族乡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区 |
项目计划总投资32亿元,建设游客接待中心、农家乐休闲区、民族特色四合院、垂钓水榭、娱乐中心、科技种植区、生态养殖区、业务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主要开发水族文化旅游、温泉度假旅游、生态农业旅游等周末及节庆短期游。 |
富源县古敢水族乡 |
已编制可研报告,已立项,已投资1.8亿元 |
富源金光旅游 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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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彩胜境多乐园景区 |
项目计划总投资21.58亿元,依托景区独特的地貌和舒适的气候特点,开发休闲度假旅游,创建旅游品牌 |
富源县胜境街道 |
已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已立项 |
富源胜境启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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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曲靖市老龄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说明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推动曲靖市经济转型升级和老龄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老龄办邀请中国人民大学牵头,联合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组织部分专家学者和一线工作者组成编写组,编制完成《曲靖市老龄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编制情况做几点说明:
一、《规划》编制过程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谋划之年,更是全国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市开启的重要之年,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试行)》(曲政发〔2015〕19号)和《曲靖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5〕34号)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领导指示要求,请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课题组牵头研究编制《曲靖市“十三五”老龄产业发展规划》。2015年5月下旬,市老龄办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杜鹏教授和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党俊武副主任等专家到曲靖调研,详细了解曲靖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并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举行座谈会,就《规划》编制事宜听取各方意见。随后,市老龄办委托中国人民大学承担《规划》编制工作,杜鹏和党俊武担任课题组负责人。
课题组在实地调研的同时,认真梳理了国家、云南省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并系统研究了曲靖市提供的各类资料,于2015年9月完成《规划》初稿,并在曲靖市老龄产业论坛上,就《规划》修改一事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课题组在汇总分析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于2016年初提出第二稿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及县(市、区)意见。同时,编写组认真梳理了国家和各地出台的涉老政策,特别是一些地方的产业规划,结合各部门反馈意见,对《规划》再次进行修改。2017年2月,在北京召开专家论证会,通过了专家评审。
二、《规划》的基本框架和内容
《规划》正文包括规划背景、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附有市老龄产业项目表。
第一部分是对规划制定和出台的各种背景条件的概述,体现出编制产业规划的必要性。这些背景条件包括国家和云南乃至曲靖的老龄产业政策、人口老龄化形势、曲靖市的资源和区位优势,阐明了发展老龄产业的重要意义和重大作用。
第二部分提出了曲靖市发展老龄产业的指导思想、发展定位和基本原则,尤其是勾勒了老龄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为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第三部分从八个方面提出了曲靖市发展老龄产业的主要任务,包括养老服务业、医养结合服务产业、健康养生产业、老年用品产业、旅游养老休闲产业等主要老龄产业业态。同时,把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并成为供给主体、采用信息化手段、建设人才队伍等保障性内容也作为发展老龄产业的主要任务予以强调。
每一项主要任务都包括发展思路和重点项目。思路是明确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项目是明确做什么,是思路的具体化、物质化。
最后一部分从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改革创新等方面,强调了老龄产业规划得以贯彻实施的必要条件。
三、规划的鲜明特点
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出台老龄产业规划,只有个别地方出台了本地区的含有老龄产业内容的发展规划,都具有试验性、探索性特征。曲靖市老龄产业发展规划是为数不多的几个地方性老龄产业发展规划之一,从全国范围来看,具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有着自身的鲜明特点。
(一)立足曲靖实际。从曲靖市情出发,因地制宜进行方向和项目设计,是《规划》最突出的特点,也是编制工作遵循始终的原则。作为云南省第二大城市,拥有丰富的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气候资源和文化资源,以及独特的区位优势,曲靖为老龄产业发展提供了先天的有利条件。《规划》紧扣这些条件,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本地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产业发展思路。与其他地区的老龄产业规划相比,鲜明的地域特色和贴近本地实际,是《规划》的优点。既没有提出过于宏观的发展理念,因不接地气难以落地;也没有被眼前的一得一失局限了视野。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面向曲靖,又放眼全国,乃至南亚和东南亚。因此,这个规划为本地老龄产业发展提供了一套清晰的思路。
(二)依据最新政策。《规划》紧密结合当前的产业政策,重视发挥政策优势。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老龄产业发展,对《规划》编制工作,分管领导不仅做出明确指示,还多次召集有关部门听取意见,询问进度。部分编写组的同志就是国家有关老龄政策的起草者或参与者,能准确把握政策走向,使《规划》编制思路与有关政策精神相吻合。一些新出台乃至计划出台的政策精神,在《规划》中都有体现。如医养结合产业中对国家医养结合政策的体现,健康产业中对“健康中国”精神的吸收,旅游休闲产业对国家老年旅游规划中一些举措的把握等等,从而保证了《规划》的编写层次和质量。
(三)重视项目支撑。《规划》是用来指导发展的,发展是通过一系列行动来实现,具体项目就是实现《规划》目标的载体和支撑。附表《曲靖老龄产业项目表》是《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规划》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没有《规划》,这些项目就是一些碎片,形成不了整体合力;没有项目,《规划》就成了一纸空文,没有生命力。需要明确的是,这些项目是动态的,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在遵循《规划》指导精神的前提下,根据产业发展实际,随时进行调整和补充。
四、有关建议
(三)探索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不断提高老年人的有效需求。
(四)出台具体的产业扶持政策,打造完整的养老服务产业链。
(五)扶持龙头企业,培育多层次的老龄产业体系。
(六)加快制定行业标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七)加强市场监管,保障老年人权益。
五、请求解决事项
老龄产业横跨第一、二、三次产业,在老龄社会条件下,特别是随着人口高龄化的到来,老龄产业在经济总量和经济结构上,都和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紧密有关。在老龄产业中,老龄金融业直接对应的是虚拟经济,老龄用品和老龄服务直接对应的是实体经济,而老龄房地产业横跨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不仅有利于老龄产业的良性发展,更有利于国家宏观经济的健康平稳运行。因此,请求解决以下问题:
(一)加快成立市级老龄产业统筹协调工作机构,建立老龄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单位,搭建政府与社会合作的交流平台,推动重点项目的落地生根。
(二)建立必要老龄产业扶持基金,以有限的扶持资金撬动民间资本实业兴邦。
附件3
曲靖市老龄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有关名词解释
人口老龄化是指人口生育率降低和人均寿命延长导致的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人口老龄化具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国际上通行的看法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
老龄事业是为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各方面问题,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为目标,以政府为主导、市场和社会积极参与并发挥作用,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和战略意义的整体工作。从全国目前的情况来看,老龄事业的内容具体包括养老保障体系、老年医疗保健、为老社会服务、老年文化教育、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和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敬老爱老助老共识、老龄政策体制以及老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
老龄产业是面向全体公民老年期生产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有关产业部门组成的业态总称,包括老龄金融业、老龄用品业、养老服务业和老龄房地产业四个有机组成部分。其中,老龄用品业、老龄服务业和老龄房地产业主要面向进入老年期的人群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而老龄金融业除了面向进入老年期的人群提供相应金融服务(如老年理财服务)以外,主要是面向年轻人群提供老年期金融准备的相应服务。老龄产业的内涵可以从三个层面进行理解。从产业主体的层面来说,老龄产业是所有生产提供老龄金融、老龄用品、老龄服务和老龄房地产产品的企业集群的总称;从产业链的层面来说,基于公民老年期需求的多元性、多层次性,生产提供老龄金融、老龄用品、老龄服务和老龄房地产产品的各个产业部门之间形成围绕共同服务目标人群的无数产业链条,在产业分工的基础上形成产业合作,进而发育成为区域产业合作和资源整合的载体,从某种意义上说,开发老龄产业就是要培育产业链条和区域产业合作载体;从产业集群的层面来说,老龄产业在区域上要成为合作载体和资源整合的载体,要以一个主导产业为主,引领大量产业联系密切的企业以及有关支撑机构在空间上集聚,逐步形成动力强劲、竞争优势持续增强的势头,这是老龄产业发展的核心,也是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关键。老龄产业是年轻社会向老龄社会转变的产物,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至关重要,是老龄社会条件下的新型产业、基础性产业、综合性产业、支柱性产业和战略性产业。
养老服务业是为满足人们进入老年期后由于年龄、疾病等原因导致身体机能衰退,从而在生理、心理以及其他方面产生的特殊需求而引致的一系列应对活动,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护理和精神文化服务等。养老服务业是面向公民老年期,以提供生活性养老服务产品为主的生产部门和企业的集合体,是老龄社会条件下一种新的业态,是老龄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未来中国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养老服务业具体可划分为老年生活服务业、老年健康促进服务业、老年医疗服务业、老年康复护理服务业、老年商务服务业、老年文化服务业、临终关怀服务业、殡葬服务业和其他养老服务业。
养老机构是社会养老专有名词,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等综合性服务的机构。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体娱乐、助餐助急等方面服务的服务形式。居家养老服务是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创新,是发展城乡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失能老人是指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分析,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6项指标,一到两项“做不了”的,定义为“轻度失能”,三到四项“做不了”的定义为“中度失能”,五到六项“做不了”的定义为“重度失能”。
老龄金融是指与养老有关联的储蓄投资机制,具体指与全体公民终身理财和退休后收入保障有关的金融服务,以及支持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有关金融服务等。主要包括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养老储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养老信托、养老基金等金融服务方式。
老龄房地产是指与老年人及全体公民老年期有关联的房地产。老龄房地产既注重房屋的物质形态和物理特征,强调的是适合老年人及其家庭居住的特点,以及在老龄社会条件下适合所有年龄人群居住和生活的通用式房屋,同时也注重对该类房地产的所有、使用、抵押、典当、租赁等各种权利。老龄房地产是将房地产开发与创造老年消费者生活方式密切结合,将养老养生的生活方式完整地镶嵌到房地产的规划、开发、运营和服务的整个流程之中,为消费者创造出充分体现生活感受和文化价值的老年人居生活,既是老龄产业的一部分,又是房地产发展形态的新突破。其有四个方面的属性:一是复合地产属性,包含住宅、普通商业地产和医疗保健等;二是金融属性,比如证券、基金、保险、储蓄性的产品,会在这个链条中得到发挥和承载,还包括客户理财、老年理财的内容;三是服务属性,服务于核心的需求和老年增值的需求;四是人文属性,应创造温馨的环境,让老人感受到家的氛围。
附件4
中国老龄产业主要统计指标体系框架
主要行业 |
主要包括的统计指标 |
老龄金融业 |
老年居民银行账户数、储蓄总额、信贷总额、有价证券(股票、基金)总额、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医疗)、商业保险人数、缴纳保费总额、领取养老金人数、养老金发放总额、国家社保基金总额、非老年人参与养老保险的人数与缴纳保费总额等。 |
老龄用品业 |
营养和保健食品产值、老年服装产值、老年服饰产值、老年娱乐用品产值、老年体育用品产值、老年玩具产值、老年化妆品产值、老年病药品产值、康复辅具产值、老年专用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代步车)等产值、适老(残疾人)日常生活用品产值、适老(残疾人)计算机、通讯产品产值、适老(残疾人)视听设备产值、适老(残疾人)专用医疗器械产值、适老(残疾人)辅助用品产值、适老(残疾人)远程监护设备及相应软件产值等。 |
老龄服务业 |
批发和零售老龄用品服务增加值、老年旅游人数、老年旅游业服务增加值、老龄信息和技术研发投入总额、老龄用品租赁服务增加值、社区老年生活服务增加值、为老商务服务增加值、公共设施适老(残疾人)管理服务经费投入、居民服务业中为老年居民提供家庭服务(家政、病人陪护、雇佣家庭雇工等)、洗染服务、理发及美容服务、洗浴服务、保健服务、婚姻服务、殡葬服务、社区服务中心服务以及其他居民服务业企业、组织机构的从业人员、服务人次及服务增加值、为老年人提供日用品修理服务的服务人次、老年教育事业投入经费、老年学校(大学)数、老年学员数量、老年病医院数量、床位数及服务老年人次、老年门诊数及服务老年人次、疗养院数、床位数及入住老年人人数、社区医疗与卫生院数、服务老年人次、干部休养所数、床位数及入住老年人人数、护理机构数、床位数及服务老年人次、疗养院数、床位数及服务老年人次、精神康复院数、床位数及服务老年人次、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机构数、床位数及服务老年人人次、社会看护与帮助服务机构数、服务老年人次、老年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中老年图书报刊出版产值、以服务老年人为主的电视、电影、广播节目作品数量、老年群众文化、健身休闲等活动举办数量与投入经费、老龄工作从业人员数、老龄事业财政投入经费、老龄科学研究事业财政投入经费、老龄技术服务增加值、老年人协会组织数量、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居委会、村委会)数量、服务老年居民的人次、帮扶投入经费等。 |
老龄房地产业 |
老年住房(养老机构、老年医院、护理院等)建筑面积、在建老年建筑工程投资额、适老(残疾人)装饰改造工程产值、宜居环境与无障碍公共建筑工程投入值等。 |
附件5
中国老龄服务业行业目录
行业类别 |
具体类别 |
服务产品 |
老年生活服务业 |
餐饮服务 |
老年餐桌 |
上门送餐 |
||
其他餐饮服务 |
||
理发服务 |
男士理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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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理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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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服务 |
脸部美容 |
|
美甲服务 |
||
其他美容服务 |
||
洗浴、洗染服务 |
洗浴服务 |
|
洗染服务 |
||
家庭雇工服务 |
全时家庭服务 |
|
钟点工家庭服务 |
||
病人陪护服务 |
||
其他家庭雇工服务 |
||
修理与维护服务 |
老年日用品修理服务 |
|
老年康复辅具修理 |
||
老年保健器械修理 |
||
其他老年用品修理与维护 |
||
辅具器材租赁 |
助行辅具租赁 |
|
保健器械租赁 |
||
康复辅具租赁 |
||
医疗器械租赁 |
||
其他辅具器材租赁 |
||
婚姻服务 |
婚姻介绍服务 |
|
婚庆礼仪服务等 |
||
其 他 |
其他未列入的老年生活服务 |
|
老年健康促进服务业 |
健康管理服务 |
老年健康咨询服务 |
老年健康教育服务 |
||
老年体检服务 |
||
慢病预防与干预服务 |
||
其他健康管理服务 |
||
健康保健服务 |
老年保健按摩服务 |
|
老年保健减肥服务 |
||
老年理疗保健服务 |
||
其他健康保健服务 |
||
其 他 |
其他未列入的老年健康促进服务 |
|
老年医疗服务业 |
门诊医疗服务 |
老年门诊服务 |
老年诊所服务 |
||
医院服务 |
综合医院服务 |
|
老年专科医院服务 |
||
老年中医医院服务 |
||
其 他 |
其他未列入的老年医疗服务 |
|
老年康复护理业 |
老年养护服务 |
机构养老服务 |
居家养老服务 |
||
老年日间照料服务 |
||
老年公寓服务 |
||
老年社区服务 |
||
康复护理服务 |
康复医院服务 |
|
老年护理院 |
||
老年护理站 |
||
老年康复中心 |
||
老年疗养院 |
||
其 他 |
其他未列入的老年康复护理服务 |
|
老年商务服务业 |
老年咨询服务 |
老年教育咨询服务 |
老年社会咨询服务 |
||
老年法律服务 |
法律诉讼服务 |
|
法律援助服务 |
||
遗嘱公证服务 |
||
人力资源服务 |
老年人职业中介服务 |
|
其他老年人力资源服务 |
||
老年金融服务 |
银行服务 |
|
保险服务 |
||
其他老年金融服务 |
||
老年房地产服务 |
老年房地产中介服务 |
|
物业管理服务 |
||
其他房地产服务 |
||
其 他 |
其他未列入的老年商务服务 |
|
老年文化服务业 |
老年影视服务 |
老年影视制作 |
老年影视发行 |
||
老年影视播映 |
||
老年教育服务 |
老年大学 |
|
老年教育培训服务 |
||
老年旅游服务 |
旅行社服务 |
|
旅游住宿服务 |
||
其他老年旅游服务 |
||
老年休闲娱乐服务 |
老年体育服务 |
|
老年娱乐服务 |
||
老年健身服务 |
||
其 他 |
其他未列入的老年文化服务 |
|
临终关怀服务业 |
临终关怀服务 |
舒缓治疗服务 |
心理咨询服务 |
||
其 他 |
其他未列入的临终关怀服务 |
|
殡葬服务业 |
殡葬服务 |
殡葬礼仪服务、墓地安葬服务 |
其 他 |
其他未列入的殡葬服务 |
|
其他 |
其他未列入的老龄服务业 |
附件6
中国老龄用品业行业目录
类别名称 |
细 分 类 别 |
老年日用品 |
老年人食品 老年人家居用品 老年人家具 老年人化妆品 |
老年服饰用品 |
老年人服装 老年人鞋帽 老年人饰物 |
老年文化体育用品 |
老年人图书、杂志、报刊 老年人体育健身器材 老年人玩具 |
老年电子产品 |
老年人手机 老年人电脑 老年人家电 空间感测器 可穿戴式活动感测器 服务型机器人 |
老年保健用品 |
保健功能纺织品 保健器械 特殊用途化妆品 五官保健用品 其他保健用品 |
老年个人照顾与 护理辅具 |
沐浴类辅具(沐浴椅、沐浴床等) 如厕类辅具(坐便椅、坐便器等) 排泄类辅具(尿流装置、集尿器等) 衣着类辅具(穿袜辅助器、长柄鞋跋、辅助穿衣杆、穿衣架、长期卧床和轮椅使用者适用的衣物等) 饮食类辅具(加粗把柄餐具、改良式夹式筷子、喂食器械、斜口杯、防滑垫等) 手动或电动床 失禁用品(成人尿不湿等) |
老年行动辅具 |
行动辅具(手杖、拐杖、助行器、轮椅、电动代步车等) 移位辅具(移位滑板、床边栏杆、翻身垫、升降架、转位带、搬运带、移位机、轨道爬梯机等) |
老年居家生活辅具 |
携带与运送用辅具(购物手推车、可爬楼梯购物车、提袋辅助握把等) 摆放与起吊用辅具(升降晾衣架、升降平台、滑轮组、 机器手臂、机器人等) 爬梯机、升降平台、扶手、栏杆、特制门窗、特制门窗开关、斜坡道、地面和楼梯的防滑材料等 |
老年沟通与信息辅具 |
听觉辅具(助听器、植入式辅具、辅助性听觉装置等) 视觉辅具(放大镜、望远镜、视野扩展器、低视能特制眼睛、折射眼睛、滤光器等) 警示、指示与信号辅具(电动闹钟、语音手表、门铃闪光器、电话闪光震动器、跌倒警示器、离床警示器、烟雾侦测器等) |
老年康复器材 |
运动功能损伤康复训练设备 家用理疗/体疗设备 大小便控制训练辅具 认知技能训练辅具 其他康复器材 |
老年医药用品 |
药品 医疗器械 |
老年丧葬用品
|
墓地 殡葬消耗品 祭奠用品 |
附件7
现行我国发展老龄产业的主要政策措施及有关内容
名 称 |
年份 |
发布单位 |
主要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9号) |
2000 |
民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教育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外经贸部、卫生部、税务总局 |
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福利事业,具体内容包括建设用地、税收优惠、公用事业收费优惠、费用补贴等方面。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 |
2000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对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6号) |
2006 |
全国老龄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建设部、卫生、人口计生委、税务总局 |
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发展居家老人服务业务。支持发展老年护理、临终关怀业务。促进老年用品市场开发。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素质。 |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全国老龄委发〔2006〕7号) |
2006 |
全国老龄委 |
研究制定引导老龄产业发展的税收、信贷、投资等政策;鼓励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不同档次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和扶持开发老年用品和老年服务产品;正确引导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的繁荣与发展。 |
《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2008〕4号) |
2008 |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建设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税务总局 |
研究制定“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贯彻落实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 |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 |
2010 |
国务院 |
第十六条规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和政府采购等多种形式,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的服务设施,兴办养(托)老服务和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28号) |
2011 |
国务院 |
完善老龄产业政策。促进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开发。加强老年旅游服务工作。引导老龄产业健康发展。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1〕60号) |
2011 |
国务院办公厅 |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打破行业界限,开放社会养老服务市场,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贴息等多种模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培育扶持,采取民办公助等形式,给予相应的建设补贴或运营补贴,支持其发展。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的服务设施,开展社会养老服务。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保障土地供应。研究制定财政补助、社会保险、医疗等有关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好有关税收及用水、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 |
《民政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民发〔2012〕129号) |
2012 |
民政部 |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机构或服务设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产业发展。落实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优惠政策。加大对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资金支持。加强对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指导规范。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3〕35号) |
2013 |
国务院 |
完善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投融资政策、土地供应政策、税费优惠政策、补贴支持政策、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等。到2020年,以老年生活照料、老年产品用品、老年健康服务、老年体育健身、老年文化娱乐、老年金融服务、老年旅游等为主的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比重显著提升,全国机构养老、居家社区生活照料和护理等服务提供1000万个以上就业岗位。涌现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大批富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形成一批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知名品牌。 |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 |
2013 |
国务院 |
推进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等加强合作。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能力。统筹医疗服务于养老服务资源,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发展社区健康养老服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版 |
2012 |
|
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发展老龄产业,将老龄产业列入国家扶持行业目录。扶持和引导企业开发、生产、经营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用品和提供有关的服务”。 |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8号) |
2013 |
民政部 |
为开办养老机构设立了门槛,包括床位数在10张以上,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有符合养老机构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等。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49号) |
2013 |
民政部 |
明确了养老机构的管理要求和监管部门。 |
《民政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4〕24号) |
2013 |
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
主要任务: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完善养老服务发展政策、强化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强化养老服务市场监管。 |
《民政部关于建立养老服务协作与对口支援机制的意见》(民发〔2013〕207号) |
2013 |
民政部 |
开展人员培训、加强互助合作,包括不同入住率的养老机构之间建立合作、分享管理经验、提供技术指导、加强设备支持等,让支援方为受援方在人员、技术、管理、硬件设施等方面提供对口帮扶支持。 |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建标〔2014〕23号) |
2014 |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 |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要求,结合老年人口规模、养老服务需求,明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将有关内容纳入城市、乡镇总体规划,加强区域养老服务设施统筹协调,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一体化。 |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
2014 |
国务院 |
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11号) |
2014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
合理界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范围。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托管等服务的房屋和场地设施占用土地,可确定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老年酒店、宾馆、会所、商场、俱乐部等商业性设施占用土地,不属于本《意见》中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依法确定养老服务设施土地用途和年期。 |
《民政部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民发〔2014〕116号) |
2014 |
民政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
要求将养老服务、有关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城乡规划;结合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各类养老机构建设具体目标,测算出建设规模、用地需求,按规划分解确定年度用地计划,逐年抓好落实;新建居住(小)区要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大型住宅开发项目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可以适当分散布局,小型住宅开发项目可在相邻附近适当集中配置。 |
《民政部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民发〔2014〕8号) |
2014 |
民政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
扩大养老服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本科教育、积极发展养老服务研究生教育等、支持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推进养老服务有关专业点建设、加强养老服务有关专业教材建设、加强养老服务有关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财社〔2014〕105号)
|
2014 |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全国老龄办 |
明确购买服务的主体是承担养老服务的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确定购买内容,主要包括为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上门服务,以及养老服务网络信息建设;购买社区日间照料、老年康复文体活动等服务;为“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购买机构供养、护理服务;为养老护理人员购买职业培训、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等。 |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税务总局、体育总局、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091号) |
2014 |
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税务总局、体育总局、银监会 |
并行发展健康、养老、体育健身等事业,加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等。 |
《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公安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4〕325号) |
2014 |
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
目标是推进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更好地满足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需求,释放信息消费潜力。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方式,增强社区服务群众能力,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完善社区信息消费环境。 |
《商务部关于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函〔2014〕899号) |
2014 |
商务部 |
提出加快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的多元化、便利化、特色化、融合化等方向发展。 |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 |
2014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
《商务部 民政部关于鼓励外国投资者在华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服务的公告》(2014年第81号) |
2014 |
商务部、民政部 |
鼓励外国投资者在华独立或与中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合资、合作举办营利性养老机构。 |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129号) |
2015 |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 |
指出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场形成、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区分服务对象实行不同收费政策、积极探索公建民营等方式运营养老机构收费管理模式。 |
《民政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卫生计生委 银监会 保监会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民发〔2015〕33号) |
2015 |
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银监会、保监会 |
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养老产业发展的具体举措。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老龄委办公室综合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15〕992号) |
2015 |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全国老龄办综合部 |
强调要督促落实养老服务业政策发展,优化投资结构,加大政府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形成可持续、可复制的示范性试点项目。 |
《民政部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开发性金融支持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民发〔2015〕78号) |
2015 |
民政部、国家开发银行 |
指出发挥开发性金融的资金引领作用,吸引民间资本投入,秉承养老普惠的理念,共同引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五个方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食堂、老年活动中心和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及便利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 |
2015 |
国务院办公厅 |
一是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二是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有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三是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充分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五是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鼓励地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
《中国人民银行 民政部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65 号) |
2016 |
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 |
提出要积极创新专业金融组织形式,探索建立养老金融事业部制、组建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创新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的贷款方式,探索拓宽养老服务业贷款抵押担保范围,加大对养老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人民银行、民政、金融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产业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综合运用多种金融政策工具,加强政策落实与效果监测,形成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合力。 |
《民政部 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服务机构许可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52号) |
2016 |
民政部 国家卫计委 |
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开展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应当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申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民政部门予以优先受理。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卫生计生部门应当将养老机构设立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等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优先予以审核审批,并加大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 |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6〕32号) |
2016 |
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 |
通过多项措施使意外伤害保险最大限度惠及广大老年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统保的有关政策,完善针对保险公司的激励政策,使意外伤害保险最大限度惠及广大老年人。引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为退休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对保费给予适当补助。鼓励法律援助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理赔维权服务,依法维护投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 |
2016 |
国务院办公厅 |
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创新发展健康医疗业务,促进健康医疗业务与大数据技术深度融合,加快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链,不断推进健康医疗与养生、养老、家政等服务业协同发展。发展居家健康信息服务,规范网上药店和医药物流第三方配送等服务,推动中医药养生、健康养老、健康管理、健康咨询、健康文化、体育健身、健康医疗旅游、健康环境、健康饮食等产业发展。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 |
2016 |
国务院办公厅 |
提出降低准入门槛,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紧紧围绕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降低准入门槛,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提升居家社区和农村养老服务水平。 |
《全国老龄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卫生计生委 国家税务总局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旅游局 中国保监会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中国残联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6〕73号) |
2016 |
全国老龄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国保监会、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 |
提出到2025年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总目标是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基本建成,加强“住、行、医、养”等硬件设施环境的优化,提升新建住房的适老化水平,推动老旧住房的适老化改造,改善社区环境的适老化状况,多措并举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支持性环境,最大限度保障老年人的生活独立、功能维持和社会融入。 |
《民政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资委 税务总局 国管局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民发〔2016〕179号) |
2016 |
民政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资委、税务总局、国管局 |
将充分挖掘闲置社会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有效增加供给总量,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提质升级,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将鼓励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通过规范方式转向养老服务业。可探索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企业或非营利性机构。支持各地利用现有培训疗养服务设施场地,以多种方式提供养老服务。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 |
2016 |
国务院办公厅 |
对加快发展老年教育、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创新老年教育体制机制、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做出部署。提出了发展老年教育的五项主要任务。一是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二是拓展老年教育发展路径,三是加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四是创新老年教育发展机制,五是促进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加强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培训,加强理论与政策研究,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将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老年教育机构基础能力提升、教学资源建设整合、远程老年教育、老有所为行动等重点推进计划。 |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87号) |
2016 |
国务院 |
加快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 |
《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2号) |
2017 |
财政部、民政部 |
支持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龙头社会组织或机构、企业,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主体。支持探索多种模式的“互联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和智能养老技术应用,促进供需双方对接,为老年人提供质优价廉、形式多样的服务。 |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中医药局 中国残联 全国老龄办关于印发“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的通知》(国卫家庭发〔2017〕12号) |
2017 |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 |
积极发展老年健康产业。结合老年人身心特点,大力推动健康养生、健康体检、咨询管理、体质测定、体育健身、运动康复、医疗旅游等多样化健康服务。大力提升药品、医疗器械、康复辅助器具、保健用品、保健食品、老年健身产品等研发制造技术水平,扩大健康服务有关产业规模;把老年健康产业发展作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拉动经济、扩大就业的主要内容;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支持社会资本进入老年健康产业市场,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兴办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提供老年健康服务。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发〔2017〕13号) |
2017 |
国务院 |
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企业,鼓励连锁化经营、集团化发展,实施品牌战略,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龙头企业,加快形成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养老服务产业集群。支持养老服务产业与健康、养生、旅游、文化、健身、休闲等产业融合发展,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新业态。鼓励金融、地产、互联网等企业进入养老服务产业。支持推动老年用品产业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老年用品产业领域科技创新与应用项目。 |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2017〕25号) |
2017 |
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计委 |
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体系,建立100个以上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基地,培育100家以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行业领军企业,打造一批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品牌。 |
《民政部 发展改革委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卫生计生委 中国人民银行 工商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银监会 全国老龄办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发〔2017〕25号) |
2017 |
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银监会、全国老龄办 |
规范养老服务投资项目审批报建手续,简化优化养老机构有关审批手续,强化监督管理能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精准推动养老服务发展能力。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 |
2017 |
国务院办公厅 |
研究出台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结合其平均收益低、回报周期长等特点,制定有利于有关产业发展的鼓励条款。市、县人民政府依据当地土地取得成本、市场供需、产业政策和其他用途基准地价等,制定公共服务项目基准地价,依法评估并合理确定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公共服务项目的出让底价。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9号) |
2017 |
国务院 |
提高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能力,加快社区居家养老信息网络和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推广应用便携式体检、紧急呼叫监控等设备。 |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曲靖军分区。 |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4日印发 |